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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审判委员会现状及改革方向的调查与思考

    [ 叶文炳 ]——(2005-10-28) / 已阅57989次


    实际,对需讨论研究的案件范围进行界定:破产案件、再审案件、延长审限案件

    、可能引起群体访的案件,并且对被二审改判的案件、执行中止案件和司法鉴定

    案件每季度汇报一次。3、推行“个案研究”向“综合指导”转变,加强了重大

    审判问题的研究,降少个案的讨论。2005年1月至9月所讨论的案件与去年同期相

    比下降34%,所讨论的审判制度、重大审判问题四项,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

    ,从而使审委会的宏观指导功能不断得到有效发挥。4、由被动处理案件到主动

    进行审判研究的转变。通过审委会,及时对审判中出现的一些好的做法进行调查

    、研究、总结,并进行推广。
      四是规范了审委会工作运行程序。为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漳

    平法院先后修订了审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提请审委会讨论案件审批表》、《

    审委会通案规则》、《审委会记录规则》,建立了审委会委员错案追究和审委会

    责任承担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
      五是改善了审判委员会获取审判信息的手段。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运

    用数字网络等先进科技手段,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保证审委会的顺利运作,

    漳平法院为审判会议室配备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下一步将在审判委员会会议室设

    置了庭审同步视频、微机速录、电子显示和电子表决等系统,保障了审委会工作

    的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程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效果考察
      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案件,大多属于疑难复杂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但这

    类案件一直保持着较低的上诉改判率,申诉率、提起再审率也极低。三年来,漳

    平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累计202件,上诉被二审改判仅10件,占所讨论案件比例

    为4.9%,与合议庭(独任庭)直接裁判的案件相比,上诉改判率、申诉率、提起

    再审率也是极低的,并且审判委员会通过宏观指导,客观上保证了裁判的公信力

    和社会效果。在宏观指导下强调了调撤工作,强调了“十率”的管理工作,2005

    年全龙岩市法院第四期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情况通报来看,漳平法院民商事

    案件诉讼调撤率达到了85.82%;上诉、抗诉率为4.55%;改判发回重审率为零;

    申诉、上访率为零,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居全市第一名,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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