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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垄断法》全文泛读

    [ 武志国 ]——(2007-9-6) / 已阅86053次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解说〗本条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申报例外情形1)参与集中经营者中的一个经营者已经绝对控制了其他每个经营者(标准为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控制。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报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三)集中协议;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解说〗本条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解说〗本条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补交的要求和未补交的后果。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解说〗本条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程序:1)初步审查(30日),2)进一步审查(90日,符合规定的最长可延长30日)。3)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重申“申报审查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
    (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解说〗本条为经营者集中申报后进一步审查的规定。重申“申报审查作出出不得实施集中”

    第二十七条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解说〗规定了审查经营者集中的考虑因素。
    〖案例〗在进行并购案分析中,市场集中度只是一个参考指标,关键要看合并后企业对市场的纵能力。1998年美国两大办公家具连锁店(STAPLES与 OFFICE DEPOT)的合并案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家具市场是一个极具竞争性的市场,其中有成千上万的零售商。如果按照传统观点,监管机构对家具商店的合并不应存在疑问。但是,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经济学家通过对这两个销售商的每一种商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进行非常细致的观测,发现在同一城市中,STAPLES的价格要比OFFICE DEPOT的价格低,但是,在没有OFFICE DEPOT的城市里,STAPLES的价格要贵一些。经济学家由此得到一个充分的证据: STAPLES与OFFICE DEPOT并购后,很可能提高价格。因此,法院没有批准这个合并案。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解说〗可禁止经营者几种的情形:1)明确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2)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禁止的例外;1)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2)或者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恐怕例外的情形不多。

    第二十九条 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解说〗为了防止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情形的遗漏和不周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即“限度条件的不禁止”。

    第三十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解说〗经营者集中审查结果决定的公布,但不包括不予禁止且未附限制条件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解说〗反垄断法引入外资并购境内企业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除集中审查制外还施行安全审查制。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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