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①应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总人数:考核年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计划或实施方案,应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总人数。
②实际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人数:考核年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计划或实施方案,机构实际开展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总人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范、计划、方案、检测报表、检测报告书和总结报告等资料。统计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年报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案、工作计划;
②监测项目培训资料(包括培训通知、考试卷、培训人员名单等);
③监测记录、统计表;
④个人剂量总结报告。
4.3.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95% √ √ √
(1)计算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已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总数/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总数×100%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含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的监测。
①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总数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的各类食品与该类食品监测项目乘积之和,即Σ{Νі食品类别×该类食品监测项目数×该类食品监测样品数}。
即:基本数据录入表按食品类别统计后类别、项目、样品年度合计完成均占应完成的95%为完成。
②得分
省、市、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95%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食品类别名称 应监测的该类食品项目数 已监测的该类食品项目数 应监测的该类食品样品数 已监测的该类食品样品数
①食品类别名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监测任务,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分类归类食品类别名称。
序号 食品类别 序号 食品类别
1 乳与乳制品 9 水产品及其制品
2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10 蛋及蛋制品
3 冷冻饮品 11 甜味料
4 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12 调味品
5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13 特殊营养食品
6 粮食和粮食制品 14 饮料类
7 焙烤食品 15 酒类
8 肉及肉制品 16 其他类
②应监测的该类食品项目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实施方案,某类食品应监测的项目数。项目为安全风险监测的生物、物理、化学、毒理相关的因子数。
③已监测的该类食品项目数:考核年度,机构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实施方案,实际已开展的该类食品的监测项目数。
④应监测的该类食品样品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实施方案,某类食品应监测项目需采取的样品数。
⑤已监测的该类食品样品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实施方案,某类食品已监测项目实际采取的样品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食品污染监测方案、工作计划、现场监测调查表、食品污染监测记录、汇总表、总结报告等资料。统计按食品污染监测的年报告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工作计划;
②风险监测项目培训资料(包括培训通知、考试卷、培训人员名单等)
③现场监测调查表;
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记录、汇总表;
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结报告。
4.3.2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 ⑴县级:100%
⑵社区:≥90% √ √ √
(1)计算方法
①省、市级: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县级)覆盖率=辖区内开展合理膳食指导项目社区占90%以上的县级数/辖区县级数×100%
②县级: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社区)覆盖率=辖区内开展膳食指导项目的社区(乡镇/街道)数/辖区同期所辖社区(乡镇/街道)数×100%;
③得分:
省、市级=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县级)覆盖率(达标县比例100%为1)×指标分值
县级=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社区)覆盖率(≥90%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辖区县级数 开展膳食指导的县级数 辖区所辖乡镇/街道数 辖区内开展膳食指导的乡镇/街道数
①辖区县级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②开展膳食指导的县级数:考核年度,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实施方案的要求,辖区内已经开展膳食指导的县级总数。“开展”的界定: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社区)覆盖率达90%为开展膳食指导项目。
③辖区所辖乡镇/街道数:考核年度,市辖区、县及县级市辖区内行政区划建制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数目总和,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④辖区开展膳食指导的乡镇/街道数:考核年度,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实施方案的要求,辖区内已经开展膳食指导项目工作的乡镇和街道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制、合理营养等相关部门制定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相关方案、工作计划、现场监测调查表、月报表、年总汇表、督导和指导记录以及反馈意见等。
(4)资料目录清单
①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相关方案、工作计划;
②现场监督指导调查表、月报表、年总汇表;
③督导和指导记录;
④反馈意见。
4.4.1 生活饮用水监测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生活饮用水监测率 100% √ √ √
(1)计算方法:
生活饮用水监测是按照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而开展的辖区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
①生活饮用水监测率=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的项目总数/应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项目总数×100%
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率=监测各类城市生活饮用水的项目总数/应监测的各类城市生活饮用水项目总数×100%
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率=监测各类农村生活饮用水的项目总数/应监测的各类农村生活饮用水项目总数×100%
②得分:
省、市、县级=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率(达到100%为1)×50%分值+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率(达到100%为1)×50%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应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项目总数 已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的项目数 应监测城市饮用水项目总数 已监测城市饮用水项目总数 应监测农村饮用水项目总数 已监测农村饮用水项目总数 应监测的城市饮用水样品数 已监测的城市饮用水样品数 应监测的农村饮用水样品数 已监测的农村饮用水样品数
①应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应开展的各类饮用水样品监测的项目总数。应监测项目总数计算方法为:样品数(A)×项目(指标)数(a)+样品数(B)×项目(指标)数(b)+…+样品数(N)×项目(指标)数(n)。
②已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的项目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机构实际已开展的各类饮用水样品的监测项目数。
③应监测的城市饮用水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应开展的城市饮用水集中供水样品监测的项目总数。
④已监测的城市饮用水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机构实际已开展的城市饮用水集中供水样品监测的项目总数。
⑤应监测的农村饮用水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应开展的农村饮用水样品监测的项目总数。
⑥已监测的农村饮用水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机构实际已开展的农村饮用水样品监测的项目总数。
⑦应监测城市饮用水样品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应开展的城市饮用水监测项目采取的样品总数。
⑧已监测城市饮用水样品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机构实际已开展的城市饮用水监测项目采取的样品总数。
⑨应监测的农村饮用水样品数: 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应开展的农村饮用水监测的项目采取的样品数。
⑩已监测的农村饮用水样品数: 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发的有关生活饮用水监测要求或方案,机构实际已开展的农村饮用水监测项目采取的样品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爱卫会改水改厕、疾病预防控制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生活饮用水监测计划、方案、记录、年报表、总结报告等资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环境卫生专业-水专业报告系统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生活饮用水监测的年报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生活饮用水监测相关文件通知、方案、工作计划;
②生活饮用水监测培训资料;
③现场监测调查表;
④饮用水监测记录、汇总表和报表等;
⑤生活饮用水监测总结报告。
4.4.2 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 100% √ √ √
(1)计算方法
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卫生行政部门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工作计划、方案,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如培训、检测、指导、督导等。
①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已指导的项目数/按方案要求应指导的项目数×100%
农村改水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已指导的项目数/按方案要求应指导的项目数×100%
农村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已指导的项目数/按方案要求应指导的项目数×100%
②得分
省、市级=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达到100%为1)×指标分值
县级=农村改水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达到100%为1)×50%指标分值+农村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达到100%为1)×50%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应指导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总数 已指导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数 应指导的农村改水项目总数 已指导的农村改水项目数 应指导的农村改厕项目总数 已指导的农村改厕项目数
①应指导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有关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实施方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改水改厕技术指导的项目总数。
②已指导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有关,机构实际已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的项目数。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一般为省级培训、指导市级,市级培训、指导县级,如下级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相关的工作计划、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指导、督导记录及反馈意见和总结报告相关材料,可视为开展了技术指导。
③应指导的农村改水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有关,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农村改水技术指导的项目总数。
④已指导的农村改水项目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完成提供农村改水技术指导的项目总数。
⑤应指导的农村改厕项目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有关,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的项目总数。
⑥已指导的农村改厕项目数:考核年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完成提供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的项目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爱卫办改水改厕、环境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农村改水改厕指导方案、工作计划及相关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总结报告或当地统计年鉴、年报表等。统计按照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或监测实施方案年报告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方案、工作计划;
②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培训等相关资料;
③现场技术指导、督导、监测调查表;
④改水改厕监测原始记录表、汇总表和报表等;
⑤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总结报告。
4.4.3 公共场所监测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公共场所监测率 100% √ √ √
(1)计算方法
公共场所监测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监测计划或方案,结合疾病监测和环境影响健康因素开展大型超市、辖区重要商务楼、室内娱乐各类公共场所夏、冬两季定点开展防治呼吸道传染病、过敏性疾病和空调消毒效果的主动监测。
①公共场所监测率=已监测的公共场所数/按方案要求应监测数×100%
②应监测依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环境卫生与公害病的预防与控制章节有关要求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基线调查和动态观察、人体内有害物质蓄积水平监测、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典型调查,作为辖区技术支持和技术储备,进行环境与健康的主动监测,每一周期完成一次全面监测,并建立档案(见下表)。
环境卫生有关的基本资料收集的内容和频度
资料类别 收集内容 频度(次/年) 省级 市级 县级
1.气象资料 每日或月气温、气湿、气压、日照等 1/1 △ △ △
2.水文地质资料 主要河流水位、水量、水流、水温;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微量元素;地质构造类型和岩层结构成份等 1/3
△ △ △
3.人口资料 全年龄组人口资料 1/1 △ △ △
4.水源性疾病资料 痢疾、伤寒、霍乱、病毒性肝炎、地氟病、腹泻和水源性中毒、爆发疫情资料 1/1
△ △ △
5.公害病、慢性疾病资料 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生殖系统疾病等 1/1 △ △
6.环境水体、空气监测资料 地面水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资料和评价资料 1/1 △ △ △
7.改水改厕资料 改水、改厕受益率 1/1 △ △ △
8.土壤卫生学监测资料 农作物生长的相关土壤监测和评价资料 1/1 △ △
9.有毒化学品资料 收集国际国内环境有毒化学品资料 1/1 △
10.辖区人体内有害物质蓄积水平 主要有毒有害物 1/5 △
③得分
省、市、县级=公共场所监测率(达到100%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应监测的公共场所总数 已监测的公共场所数 应监测样品数 实监测样品数
①应监测的公共场所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监测计划或方案,结合疾病监测开展大型超市、重要商务楼、室内娱乐各类公共场所夏、冬两季定点开展防治呼吸道传染病、过敏性疾病和空调消毒效果的监测工作等要求开展监测的公共场所总数。
②已监测的公共场所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监测计划或方案,机构对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实际开展监测的单位数。
③应监测的样品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开展监测的公共场所相关项目需采取的样品总数。
④已监测的样品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监测计划或方案,机构对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实际开展监测项目已采取的样品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公共场所监测方案或工作计划、监测报告、记录、年报表等。统计按照公共场所年报表的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公共场所监测的相关通知、方案、工作计划;
②现场监测记录表;
③公共场所监测汇总表、报表和报告等;
④考核年度公共场所监测总结。
4.5.1 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和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
教学环境卫生监测覆盖率 ≥90%
100% √ √ √
(1)计算方法
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是评价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预防控制的督导。
①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的学校数/辖区应督导学校总数×100%
分母为辖区公立学校+民营学校。
②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覆盖率评价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学校教学环境对学生健康、生长发育以及常见病预防控制影响的情况。
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100%
③得分:
省、市、县级=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90%为1)×60%指标分值+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为1)×40%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应进行防治督导学校总数 实进行防治督导学校数 应进行教学环境监测学校总数 实进行教学环境监测学校数 应进行教学环境监测样品总数 实进行教学环境监测样品数
①应进行防治督导的学校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督导计划或方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等督导工作的各类学校总数。
②实进行防治督导的学校数:考核年度,根据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督导计划或方案,机构实际已开展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等督导工作的各类学校总数。
③应进行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考核年度,根据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
④实进行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考核年度,根据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督导计划或方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已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的各类学校总数。
⑤应进行教学环境监测的样品数:考核年度,根据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样品总数。
⑥实进行教学环境监测的样品数:考核年度,根据国家、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监测计划或方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要求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采集的各类样品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生常见病防治等相关部门的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工作计划、方案、督导记录、总结等。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相关通知、方案和工作计划;
②督导和指导相关记录;
③现场指导、督导调查表、月(年)报表;
④反馈意见;
⑤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方案和工作计划、总结;
⑥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记录和报表。
4.6.1 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100% √ √ √
(1)计算方法
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实际监测各类机构总数/应监测的各类机构总数×100%
①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完成率=已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样品数/应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样品数×100%
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保健院(站、所)、私人诊所和采供血机构等
②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完成率=已开展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样品数/应开展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样品数×100%
重点行业包括:托幼机构,敬老院,慈善机构,毛皮羽毛骨等收购、贮存、加工行业,火葬场,洗涤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回收处理单位以及宾馆和其他公共场所。
③应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医疗机构(重点行业)总数和监测内容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监测方案确定。如国家有明确的监测方案要求,按国家要求执行;如国家没有明确要求,按省级要求执行;如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均没有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地的实际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或方案,开展消毒质量的监测工作。
④根据国家或省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数量且质量或工作指标达到方案要求的,即可计算为已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医疗机构(重点行业)。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要求至少覆盖50%以上的行业,且必须包括托幼机构。
⑤得分
省、市、县级=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完成率(达到100%为1)×60%分值+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完成率(达到100%为1)×40%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行业
类别 应监测各类机构总数 实际监测各类机构总数 应监测的项目总数 已监测项目总数 医疗机构应监测样品数 医疗机构已监测样品数 各重点行业应监测样品数 各重点行业已监测样品数
医疗
托幼
敬老院
火葬场
洗涤
一次性医疗用品回收处理
其他
合计
①应监测的各类机构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消毒质量监测计划或方案,辖区应监测的各类机构总数。其中: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保健院(站、所)、体检站、私人诊所和采供血机构等;重点行业包括:托幼机构,敬老院,慈善机构,毛皮羽毛骨等收购、贮存、加工行业,火葬场,洗涤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回收处理单位以及宾馆和其他公共场所。
②实际监测的各类机构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消毒质量监测计划或方案,机构对辖区应监测的各类机构实际已监测的机构数的总和。
③应监测的项目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或方案,应开展监测的各类机构监测的项目数之和。
④已监测的项目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或方案,实际监测的各类机构完成监测的项目数之和。
⑤医疗机构应监测样品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或方案,应开展监测的医疗机监测项目需采取的样品总数。
⑥医疗机构已监测样品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或方案,实际监测的医疗机构监测项目采集的样品总数。
⑦各重点行业应监测样品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或方案,应开展幼托机构、敬老院等机构监测项目需采集的样品总数。
⑧各重点行业已监测样品总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或方案,实际开展幼托机构、敬老院等机构监测项目已采集的样品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卫生统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杀虫、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的计划、方案、督导、监测记录、年报表和报告等资料。统计按照消毒质量年报表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消毒质量监测相关工作方案及计划;
②消毒质量监测项目有关督导、培训等资料;
③现场技术指导、督导、监测调查表;
④消毒质量监测原始记录表、汇总表和报表等;
⑤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总结报告。
5.1.1 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 ≥85% √ √ √
(1)计算方法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评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项目的开展情况。
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的A类检测项目参数/A类必须检验项目参数×100%
①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是考核年度前3年以来A类检验项目实际开展情况。
②“实际开展的A类检测项目参数”即实际具备开展A类检验项目能力的总数,包括认证/认可周期内有检验报告的项目数和具备能力的项目数(未通过认证/认可,但已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报告或研究成果的项目)。包括自考核年度前3年来有检验报告的、维持能力的和具备能力的项目数。维持能力的项目指考核年度前3年以来没有出过检验报告,但有相应的检验人员、设备、菌种等能力的项目;具备能力的项目指已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设施、设备、作业指导书、标准品,并有预报告(或典型报告)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等信息。
③如果没有标准品、基本条件不齐全的,不应作为具备开展检验能力的项目。
④《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能力标准》“检验项目”中有几个分项目时,只要有一个分项目已开展,即表示该“检验项目”已开展。
⑤得分
省、市、县级=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85%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按照《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中规定的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能力标准逐项填写:
①是否开展:选项包括:
1-已开展(见上述界定);
2-应开展未开展(机构应该开展但无实验记录);
3-无需开展(机构所在地区没有开展该项目的需求;或者是所在地区有需求,但对本机构没有要求)。
②应开展而未开展的原因:选项包括:
1-缺设备(缺乏开展特定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所必须的仪器设备);
2-缺人才(缺乏开展特定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才);
3-缺经费(缺少开展特定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所必须的经费)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质量控制体系资料、检验检测记录、报告等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卫生服务能力信息-检验能力报表”。
(4)资料目录清单
①认证/认可证书附件(检验能力范围)
②年度项目开展记录、检验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年度质控计划及评价
④新方法、新技术、新项目验证记录评价
5.1.2 检验设备达标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检验设备达标率 ≥90% √ √ √
(1)计算方法
检验设备达标率=已达到国家标准的A类种数/国家标准A类总数×100%
①A类为完成常规工作所需仪器设备,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考核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设备A类种(台)数”的达标率。
②得分
省、市、县级=检验设备达标率(≥90%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逐项填写。
年度 国标A类总台数 已达国标的种类数
①国标A类总台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规定各级机构应装备的A类总台数。省级为97类244台(件),市级为57类115台(件),县级为39类61台(件)。
②已达国标的种类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装备的A类仪器设备台(件)数。省级为97类244台(件),其中有96类台数与件数完全符合,但有一类,要求5台(件),现有7台(件),则该机构的设备达标率为100%(多余的2台(件)需要统计,但不能作为分子进行计算);如果仅有4台(件),该类设备没有达标,则机构的检验设备台(件)达标率=96/97+×100%=99.0%,以此类推。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计量认证/认可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台帐等资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卫生服务能力信息-主要仪器设备报表”填报的数据。
(4)资料目录录入
①单位仪器设备清单
②仪器设备认证及新设备验收记录;
③仪器设备检定、运行、维护表;
④仪器设备运行工作总结
5.1.3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 ≥95% √ √ √
(1)计算方法:
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正常运行的设备数/现有设备总数×100%
①现场随机抽查15种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核算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
②得分
省、市、县级=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95%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现有各类仪器设备总数 正常运行的各类仪器设备数
①现有各类仪器设备总数:指机构现拥有的所有仪器设备,而不是单指所有A类仪器设备,包括机构现有的B类、C类和其他仪器设备。
②正常运行的各类仪器设备数:指机构现有所有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总数。“正常运行”判定如下:仪器设备定期检定、运行正常、有维护、使用和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的设备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计量认证/认可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运行、维护、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检查、督查记录和总结等相关资料。
(4)资料目录录入
①单位仪器设备档案及督查计划;
②仪器设备检查、督查及新设备验收记录;
③仪器设备检定、运行、维护表;
④仪器设备运行工作总结
5.2.1 实验室安全管理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实验室安全管理 无实验室安全事故 √ √ √
(1)计算方法:
①本指标按以下要素评价
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人;
BSL-2级及以上实验室布局及系统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
检验人员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微生物检验人员须获得生物安全培训证书,培训率达100%;
无实验室安全事故(事故的定义:按机构《质量管理手册》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②得分
省、市、县级=①管理体系×20%指标分值+②实验室生物安全×20%指标分值+③培训持证×20%指标分值+④无事故×40%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数 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人 BSL-2级及以上实验室布局及系统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 机构实验室检验人员数 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的检验人员数
①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数:考核年度,机构的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的起数。事故的定义、范围、种类按各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来规定。因过失造成仪器的损坏或仪器及样品、菌(毒)种的丢失、违反操作规程引起安全事故等视为事故。
②机构实验室检验人员数:考核年度,机构各类实验室检验人员总数。
③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的检验人员数:考核年度,机构所有实验室检验人员中,参加1次以上(含1次)实验室安全培训的检验人员数量。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总务后勤、保卫、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的质量记录、事故报告单、内审和管理评审报告、安全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等记录,或现场考核时走访职工、召开座谈会了解、核实实验室安全管理。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②实验室安全管理督查计划与方案及督查、巡查等记录;
③事故(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报告及处置工作总结;
④BSL-2级及以上实验室布局及系统评价;
⑤检验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及总结。
5.3.1实验室质控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实验室质控覆盖率 ≥85% √ √ √
(1)计算方法
实验室质控覆盖率=纳入实验室质控体系的检验项目数/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验项目数×100%
该指标主要是考核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年度前3年以来开展质量控制的情况,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实验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室内、室间比对或参加有关机构(或部门)要求开展的能力验证试验。“计量认证/认可项目”可作为考核各实验室开展质量控制的间接指标。
“纳入实验室质控体系的项目数”包括:
①通过“认证/认可”的A与B类项目;
②通过有关单位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A与B类项目;
③实验室内部组织的质控A与B类项目(盲样、加标回收、空白对照、人员比对、标准物质或参考物质、平行样等)。
④《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能力标准》“检验项目”中有几个分项目时,只要有一个分项目已通过认证/认可或实验室质控活动,也即表示该“检验项目”已纳入实验室质控。
⑤得分
省、市、县级=实验室质控覆盖率(≥85%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实验室实际开展检验项目数 纳入实验室质控体系检验项目数 接受上级实验室质控考核检验项目数 接受第三方实验室质控考核检验项目数
①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验项目数:指按照《省、地及设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能力标准》,机构实际已开展的A类与B类检验项目总数。
②纳入实验室质控体系的检验项目数:指机构已开展的检测项目总数中考核年度前3年以来“纳入实验室质控体系的项目数”,包括:
1)通过“认证/认可”的A类与B类项目;
2)通过有关单位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A类与B类项目;
3)实验室内部组织的质控项目(包括盲样、加标回收、空白对照、人员比对、标准物质或参考物质、平行样等)。
③接受上级实验室质控考核的检验项目数:指机构已开展的检测项目总数中,接受上级组织的实验室比对、能力验证的项目数。
④接受第三方实验室质控考核的检验项目数:指机构已开展的检测项目总数中,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实验室比对、能力验证的项目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计量认证/认可检验能力表,质量控制工作方案或计划,实验室室内、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报告、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质控活动总结等档案资料。
(4)资料目录清单
①考核年度实验室认证认可项目表;
②考核年度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
③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证书、实验室内部组织的质控实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等;
④考核年度内审及管评报告和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6.1.1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10次 √ √ √
(1)计算方法
主要卫生宣传次数为考核年度内,在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或重大、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期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① “开展”的判定如下:有活动方案、宣传材料(宣传册、影像资料、图片)、工作总结等视为开展。
②得分
省、市、县级=主要卫生宣传次数(≥10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发放宣传材料份数 参加活动人(次)数 接受宣传人(次)数
合计 宣传板 宣传册 图片 影像资料
①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次数:考核年度,机构在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如国际麻风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无烟日等)或重大和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期间开展的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②发放宣传资料份数:开展各类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时,制作发放的各种宣传板、宣传册(或宣传画)等平面资料及媒体影像(光碟等)立体宣传资料的份数。
③参加活动人(次)数:在开展各类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宣传活动工作的职工人数。
④接受宣传人(次)数:在开展各类专题卫生宣传活动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放的宣传材料和进行咨询的社会各界人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资料来源于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记录、活动影像音像资料、总结等。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年度宣传计划或工作计划
②本辖区年度内开展宣传活动目录
③每次宣传活动的相关资料目录
6.2.1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75% √ √ √
(1)计算方法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人群血压(血糖)知晓率 = 正确知道自己血压(血糖)情况的人数/随机抽查总人数×100%
所辖区域内35岁以上成人知晓自己血压、血糖者的人群比例,国家慢性病防控“十二五”规划分别要求≥70%和50%。
①重点卫生防病知识主要是指国家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相关的专病,如乙型肝炎、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重型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口腔疾病等重点疾病,以及预防接种、控烟等预防控制知识。
② “目标人群”的判定:主要根据开展各项卫生防病宣传活动的具体对象确定,既可以是城市社区、农村居民,也可以为工矿企业职工、在校学生等。针对各专病防控项目要求至少为3类,少1类人群,按相应比例扣分。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调查实施方案或计划,可同时包含3类目标人群,也可以分别制定3个方案或计划对3类目标人群进行知晓率调查。
③得分
省、市、县级=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75%为1)×70%指标分值+人群血糖知晓率(≥50%为1)×15%指标分值+人群血压知晓率(≥70%为1)×15%指标分值
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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