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新明 ]——(2012-1-5) / 已阅27260次
.htm,2010年7月1日访问。
[27]同注[22]。
[28]《鸟巢与水立方牌内衣商标抢注被驳回》,资料来源:http://blog.sina.com.cn/s/ blog_50274bba0100a76d.html。2010年7月1日访问。
[29]《河南又一家4A级景区名称被抢注品牌意识淡薄无形资产频频流失》,资料来源:http://www.chinamobileweb.com/show.php?tid=15056,2010年7月1日访问。
[30]浙江省乐清市的某服饰公司于2002年6月将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栏目名称抢注为商标后,开始合法使用“同一首歌”商标卖起了服装、鞋、手套和皮带。这个服装商标设计得很简单,只有“同一首歌”四个楷体字。在浙江当地,该服饰产品卖得很好。参见《酱油厂抢注〈同一首歌〉商标厂家称绝对合法》,载《京华时报》2004年1月8日。
[31]《著名景区商标遭抢注“香格里拉”转让费200万》,载《南方日报》2008年3月19日。
[32]《节能灯商标起纠纷,欧洲五百强抢注国内民企商标》,载《北京青年报报》,2004年8月16日。
[33]冯晓青、刘友华:《〈商标法〉第三次修改重大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编:《专利法、商标法修改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34]丁家永:《运用品牌心理战术,打造强势品牌》,资料来源:http://www.emkt.com.cn/ article/216/21686-2.html,2010年7月5日访问。
[3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写:《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605、1606、252页。
[36]刘杨:《正当性与合法性概念辨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
[3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4页。
[38]杨思斌:《功利主义法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4页。
[39]政府和人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即使是一部不完善的坏的法律,在没有革新以前也必须按照法律执行。执行坏的法律要比违反坏的法律要好。参见鄂振辉:《自然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页。
[40]杨福忠:《试论法律规范的正当性》,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41]同注[40]。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10期。
[43]2001年6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2001]24号”《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将违法性与非诚实性相结合,作为否定域名抢注行为的正当性标准。
[44]例如,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为我国商标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为未注册商标提供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抢注具有恶意,试图通过抢注他人的未注册商标将该经营者挤出竞争市场,以获得不当利益,就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抢注行为具有非诚实性,所以,是不正当的。
[45]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者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3.被告对该域名或者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46][挪]朗内·斯莱格斯塔德:《自由立宪主义及其批评者:卡尔·施密特和马克思·韦伯》,潘勤、谢鹏程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44页。
[47]郑春燕:《当合法性遭遇正当性》,资料来源:http://www.so100.cn/html/lunwen/falvlunwen/guoji/2006-3/18/2006063180157239265115118_5.htm,2010年7月5日访问。
[48]1982年《商标法》于1993年2月22日被修订,因此称为“1993年《商标法》”。
[49]1982年《商标法》于2001年10月27日被再次修订,因此称为2001年《商标法》。
[50]199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现已废止)于1993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7月2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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