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洪兵 ]——(2012-4-9) / 已阅37407次
{98}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第四版),有斐阁2008年版,第59页。
{99}参见前注{12},张明楷文。
{100}参见张明楷:“寻衅滋事罪探究(上篇)”,《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1期;张明楷:“寻衅滋事罪探究(下篇)”,《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1期。
{101}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578页;前注{40},张明楷书,第747页;等等。
{102} 前注{16},车浩文。
{103} 参见叶良方:“存与废:嫖宿幼女罪罪名设立之审视”,《法学》2009年第6期。
{104}参见张明楷:“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关系”,《人民检察》2009年第17期。
出处::《清华法学》2012年第1期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