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准备与要求及存在的问题

    [ 商家泉 ]——(2009-4-15) / 已阅24135次

    (3) 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4)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担保一般来讲,现金、汇票、支票、银行保函或其他海关认可的合法财产都可以。
    (5) 海关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认定;对不能认定货物侵权状况的,海关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
    (6) 海关对其认定侵权的货物,有权予以没收并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7) 对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置。
    在依职权扣留模式下,海关有权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职权扣留模式也被称作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动保护”模式。

    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举措------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主动保护)
    (一)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概念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二)可申请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三)海关备案申请人的资格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申请。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知识产权共有人如何备案,比如一个商标是3个人共同注册的,是三个人都必须提出还是一个人提出备案申请即可?那么只要有一个共有人提出其他共有人就没必要再次提交。
    (四)备案所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申请人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2、权利证明文件
      申请商标备案: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
      申请专利备案: 专利证书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 1 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 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申请著作权备案: 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
    3、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4、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期限为10年
      原来是7年,现在是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六)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费用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实行“一权利一申请原则”,即一份备案申请书只能申请一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主要内容包括:
    1、权利人的名称、姓名、注册地、国籍、有效联系方式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名称、姓名、国籍必须是全称,不能使简称。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实际经营地址、电话、传真等,能够在海关第一时间有效联系的方式均可。
    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相关信息。
    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情况,即授权他人使用商标、专利、版权的情况。包括被许可企业的详细名称、许可期限、许可生产销售范围、许可使用的商品名称等。不提交这些,有可能把授权生产的合作者查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使用知识产权的货物即商品类别、产地、进出口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大致价格。
    5、已知的侵权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出口商、进出境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主要包括:法院认定侵权的生效判决、裁定;工商、版权行政部门认定侵权的行政处罚书等;海关曾经做出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权利人经调查取证,掌握的证据。

      备案费用是800元一件,如没有备案成功,会予以退还,不同于商标注册。并且,在10年有效期内申请续展、变更,不再缴纳备案费,也不同于商标。
    6、变更的 情况:申请人名称变更、代理人或联系人变更、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变更、授权许可使用变更

    七、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作用
      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非强制性,但对某些知识产权权利人而言,例如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备案与否有很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尽管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践看,海关能否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较轻。根据海关总署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在海关依职权保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则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与其要求扣留的货物等值的担保;
    (四)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此外,有些并非恶意出口侵权产品的企业也可能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