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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目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思考及对策初探

    [ 朱向阳 ]——(2002-4-2) / 已阅29078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志愿从事法警工作;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双眼裸视为1.0以上,无残疾。

    2、主要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6)参与诉讼保全和生效裁判的强制执行活动;

    (7)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任职要求: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公正廉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手段,拓展知识面,加强个人修养;

    (4)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一切行动听指挥,机智灵活,勇敢果断;

    (5)认真遵守法院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

    (6)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维护法院形象;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私外出不得着法警制服。

    4、聘任

    聘任制司法警察聘任期为三年,年龄达到35岁一般不再续聘。

    聘用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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