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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司法独立-—兼评宪法中规定的审判独立条款

    [ 魏向明 ]——(2008-1-7) / 已阅44859次

    《法律辞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1页。这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所提倡的,并在宪法中得以确认的一项原则。即使司法权处于独立的地位,并能与行政权,立法权相制约和抗衡,借以自保和免受其它两方面权利的侵犯。资产阶级将司法独立是为保证司法稳定性与公正不阿的一个最好的措施。
    《法律辞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1页。它首先指法院这个专门行使审判权的机关独立。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只服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领导和指示的约束,更不受其干涉。如以“议会至上”而闻名的英国,议会也无权干涉法院的具体审判活动。瑞典宪法第十一章第二条规定:任何机关乃至议会都无权干预法院对某一案件的判决,也不得干预法院对某一案件的法律适用。其次它指法官的独立,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它包括三层意思:(1)法官对案件的审判指依照国家的法律及法官基于对法律精神的领悟而形成的不违反法律的个人信念,不受检察官控诉、律师辩护和当事人意见或主张的影响。(2)法官以“自由心证”原则认定事实,依“无罪推定”原则来对案件定性。(3)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所发表的言论和采取的行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享有豁免权,以免除其后顾之忧。为了保障司法独立的实现,西方国家建立和实行了不可更换制(即法官终身制)、专职制、退休制和高薪制为基本内容的法官制度。而对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辞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54页。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提出了立法、司法和行政分权学说。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法律形式确立审判机关独立审判原则。一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以保证司法权不受立法机构和行政机关干涉。在国际范围内,许多国家在其宪法内确立了这项审判原则。例如日本宪法第76条规定,所有法官以良心独立行使职权;意大利宪法第101条规定,法官只服从法律。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有些革命根据地已实行法院独立审判原则,例如1939年4月4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第3 条:边区高等法院独立行使司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也确立了实行独立审判的原则。1954年颁布的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1975年、1978年宪法没有规定这项原则。 1982年宪法又重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诉讼法也分别规定了这项审判原则。
    王申:《西方学者眼中的中国司法改革—访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高级公职律师Alan W. Lepp先生》,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又见Jack Kemp. American Renaissance. Am, 1979,187-189.
    戈尔丁:《法律哲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58页。转引自李昌道、董茂云合著:《比较司法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杨一平:《司法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52页。但是,司法权的独立也受到各国历史,文化,政治的深刻影响,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可循。即使是典型的西方国家,如英美法等国,由于三权分立形式有别,也造成了司法独立程度的极大差别。有学者将这三个国家的司法独立分为两类:即美国的“积极主动性司法独立”和法国的“消极被动性司法独立”;英国则介于二者之间。
    在资本主义国家,司法独立一般仅指法院独立。 为行文的方便以下如没有特殊的指定,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司法系统仅指法院系统,不包括检察机关或检察院。
    史尚宽:《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之保障》,《宪法丛论》,台湾荣泰印书社1973年版,第240页。
    谭世贵:《司法独立的构成要素》,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0-82页。
    李佑标:《关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及司法独立》,载《法学前沿》,第3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3页。
    李忠诚、陈刚:《中国法学诉讼法学研究会98年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谭世贵:《司法独立的构成要素》,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3-88页。
    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页。
    谭世贵:《司法独立的构成要素》,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8-104页。
    张箭:《中国独立审判体制改革探索》,载《中国司法改革十个热点问题》,《人民司法》编辑部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35-36页。
    王申:《西方学者眼中的中国司法改革—访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高级公职律师Alan W. Lepp先生》,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又见Jack Kemp. American Renaissance. Am, 1979,187-189.
    朱苏力:《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21-327页。
    具体表现在:(1)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上诉和抗诉案件;(2)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下级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受理的案件案情重大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认为自己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和请求再审的案件;(4)还体现在可以判决或核准死刑案件上。
    我在一家基层法院实习,有一位法官告诉我,找工作最好别找基层法院,这里升迁的慢,又没有什么好处,中级法院的法官都比我们强多了,我的一个同学现在都是处级了(这位法官面临退休,还是副科),更令人难堪的是,他们(指上级法院的法官)看见我们,就像“官”似的。
    王申:《西方学者眼中的中国司法改革—访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高级公职律师Alan W. Lepp先生》,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又见Jack Kemp. American Renaissance. Am, 1979,187-189.
    就司法的组织结构和程序而言,两者的区别在于:监督意味着上级法院仅仅可以依职权就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判结果做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至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权和各级法院的指定管辖权,则是有关法律对上下级法院关系的特别规定。而领导关系则意味着下级必须听从上级的命令,上级对下级的业务、人事、财务等各方面都有决定性的管理和指令权。
    何金太、茹乐峰:《浅谈审判委员会制度》,载《中国司法改革是个热点问题》,《人民司法》编辑部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351页。
    谭世贵:《我国司法独立的制度创新》,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119页。
    [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
    William Burnham著,林利芝(译):《英美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5月版,第109-143页.











    参考文献
    [1] 谭世贵.司法独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 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宋英辉、郭成伟.当代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 李昌道、董茂云.比较司法制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5] 张福森.各国司法制度的宪法规定[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6]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7] 宋世杰.刑事司法审判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8] 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9]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10] 肖扬.当代司法体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11] 朱苏力.法制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12] 章武圣.民事司法的现代化的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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