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凤林 ]——(2020-11-11) / 已阅5549次
(6)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级别的法院审理的案件。
(八)计时收费
1、法律咨询:每小时100—50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每件收费500-1000元。
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一般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申请取保候审)2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5000元/件。
4、刑事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案件,3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5、刑事二审、死刑复核案件,按一审审判阶段收费,但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减半收取。
上述标准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上浮40%,下浮不限。
(二)一审阶段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三)二审阶段
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再审(申诉)阶段
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按件收费,3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减半收取。
(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对重大、疑难、复杂、耗时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增加收费,一般应在收费标准规定的5倍以内进行协商,下列民商事、行政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2)取证困难、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6)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级别的法院审理的案件。
行政案件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20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100%。
2、涉及财产关系:按照诉讼、仲裁(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上述收费标准为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诉讼案件,或者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案件,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累加计算。
3、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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