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贵明 ]——(2013-8-22) / 已阅15095次
[7][德]魏德士.法理学[M].丁晓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1.
[8]孙宏涛,程灏.论我国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9]朱锦清.证券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9.
[10]江伟.民事诉讼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8.
[11][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44.
[12]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06.
[13]段厚省,周恬.英美民事诉讼中诉因制度的历史变迁[J].东方法学,2008,(5).
[14]杨峰.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59 -260.
[15]宋晓明.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逐步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制度[J].人民司法,2007,(17).
[16]郭雳.证券集团诉讼的功用与借鉴——一个基于现实的批判性解读[C]/ /.张育军,徐明.证券法苑(第2 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91.
[17]李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05,(6).
出处:《法学论坛》2013 年第 4 期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