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芳 ]——(2011-12-22) / 已阅19272次
[42]参见周继业主编:《司法的责任与担当—能动司法·应付金融危机》,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43]参见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暨能动司法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论文集。
[44]参见《人民法院报》2010年相关报道。
[45]以广东东莞市两级法院为例,2001年受理2万余件案子,2006年是4.7万件,到2009年,则达到12万件。这个数据可以从《中国法律年鉴》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相关数据中得到印证,根据上述资料统计,199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是623万件,2009年为1054万件。
[46]参见李林:《慎用“司法是实现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这一提法》,《北京日报》2008年5月5日。
[47]数据转引自罗新详、曾凡青:《在实然与应然之间:司法怀疑到司法信赖的路径研究》,未刊稿。
[48]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2009年)》。
[49][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导读”第7页。
[50]案情参见通讯员沈高轩、实习生贾世麟、记者于英杰报道《女工被火车撞亡 劳保局称火车非机动车不属工伤》,《扬子晚报》2010年4月23日。
[51]参见陈金钊:《拯救被误解、误用的法律》,《法律适用》2011年第2期。
[52]纪敏:《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自律一生平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7年第2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71~72页。
[53]有法官对150名法官进行访问,52%的法官认为审判效果应当优于审判的其他标准,认为应先考虑效果再考虑法律的占16%,先考虑法律再考虑效果的占26%,认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只有16%。参见《自足与返魅—效果考量对审判权运行之影响及限度》。
[54]参见曹建明主编:《法官职业道德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55]参见《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新华网,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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