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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俊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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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俊 杰 理 念 
 
 
法治至上,不断地追求正义与公平 
 
勤勉尽职,为成就客户的委托而成功运作 
 
诚信、严谨、思维敏捷——俊杰律师风格 
 
俊 杰 律 师 
 
我们相信俊杰走在行业的最前沿  
 
我们认为合作是彼此之间的信任  
 
我们洞悉法律的每一个细节 
 
我们希望您不被俊杰擅长的事情所困扰 
 
我们珍惜您赋予俊杰的每一次机会 
 
我们给予您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我们抓住有利于您的每一个事实 
 
我们成功运作客户的每一个委托 
 
俊杰律师“以当事人为中心”、以“法律预防”为目的,贯串始终。 
俊杰律师熟知规则,充分有效地运用规则,通过为避免规则碰撞事故的发生,采取最经济的成本措施和步骤,实现商业交易的平衡和安全。俊杰律师全面参与客户风险的防范,协助客户控制交易成本,为客户平衡可获取的最大利益空间,最大限度减少防范措施的负面影响。  
俊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从来就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判断问题,依据当事人的价值观提出建议,鼓励当事人对可能产生实际法律后果和非法律后果的问题做出决定。  
 
俊杰律师事务所设立金融证券部、房地产部、公司部、知识产权部、行民刑部、调查事务部等机构,以行政(包括BOT投资、政府顾问等)、金融证券、房地产、公司(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连锁经营等)、海事、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为主导,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俊杰律师担任诸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自然人等的法律顾问。近年来,俊杰律师每年均为委托人挽回数千万元的损失!  
 
俊杰律师,商务谈判顾问!  
 
俊杰律师,您的私人法律顾问! 
 
俊杰律师,遗嘱执行顾问!(俊杰律师为您了却百年后未尽的心愿)  
 
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俊杰律师对客户永恒的承诺! 
 
成功案例
死刑改判死缓  
 
被告人杨译平因涉嫌故意伤人罪,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泽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重庆俊杰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杨泽平亲属委托,指派胡晓元、冯志仁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二审辩护方案经俊杰律师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点从“被告人杨译平有自首情节;受害人对于引发本案存在明显过错”两方面进行辩护。围绕辩护意见,冯志仁、胡晓元两位律师走访了案发时的目击证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证明因受害人严重的语言挑衅和行为挑衅引发案件,并且推动案件的发展,从而导致矛盾的激化。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结合所提供的证据后,最终采纳了“受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的辩护观点,作出改判:被告人杨泽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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