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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2-9-6
    2. 【标题】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 【发文号】财办〔2022〕3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6. 【法规来源】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209/t20220921_3841811.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年终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九、结转核销类
    9601指标结转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资金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指标的结转核销。本科目一般为借方余额,借方反映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指标。贷方反映同结转结余冲销。
    二、指标结转的主要核算处理如下:
    (一)结转核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资金支出预算”科目、“单位资金收入预算”科目、“待下达指标”科目、“可执行指标”科目。
    (二)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余额清零,借记“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四章 预算指标核算要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备注
    1 预算年度
    2 财政区划
    3 本级指标文号
    4 预算项目代码
    5 预算单位
    6 资金性质
    7 业务主管处室
    8 指标管理处室
    9 收入分类科目
    10 转移支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1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2 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13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14 指标类型
    15 预算来源 注2
    16 是否提前安排 注2
    17 接收方财政区划
    18 预算级次
    19 上级指标文号
    20 是否政府采购
    21 支付方式
    22 是否工资统发
    23 直达资金标识
    24 是否科研
    25 是否债务
    26 是否基建
    注: 1.预算指标核算要素和预算管理一体化要素保持一致。
    2.“预算来源”和“是否提前安排”为本次新增要素。代码及明细选项暂定如下,待预算管理一体化要素更新后保持一致:
    预算来源:
    1 年初预算
    2 预算调整
    3 预算调剂
    是否提前安排:
    1 是
    2 否

    第五章 预算指标核算管理业务场景梳理

    预算指标核算管理业务场景仅供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时参考,不得以此作为进行有关经济活动的依据。本章节中的“上级”是指有对下转移支付的中央、省、市、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本章节中的“下级”是指接收上级转移支付的省、市、县、乡镇级政府财政部门;本章节中的“金额流向一致”指的是资金支付的收款方和金额同预算指标一致。
    一、财政资金
    1.1提前安排支出
    1.1.1提前下达
    1.收到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草案前,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数编入本级预算。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①登记上级补助收入。
    已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借记“本级支出预算”科目或“补助支出预算”科目;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借记“待分预算”科目。同时由于本分录已对提前下达登记了收支预算,预算批准后将不再重复登记(包括部门预算中来源为上级补助的部分)。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②确认收入。
    收到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完成收支预算登记后,视为政府收入预算已实现。
    借: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贷:确认收入
    (3)控制规则
    记账金额须等于接收的提前下达的指标金额,且所有要素保持一致。
    2.预算批复前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部分,细化后向本级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分配,乡财县管县级代编预算的,无向下级分配业务,不做相关核算。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贷: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3)控制规则
    分配金额不得大于登记到“待分预算”科目的金额。
    3.完成分配资金的内部审核流程后,登记支出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政府支出预算”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所有核算要素需保持一致。
    4.本级财力提前下达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草案前,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提前下达下级转移支付指标。“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科目核算的资金指本级财力提前安排下级使用的部分。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下达。
    (2)记账规则
    借: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贷: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
    (3)控制规则
    ①记账金额及所有要素保持一致。
    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应区分年度登记。
    1.1.2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
    预算草案未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前,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提前安排的本级支出。“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科目核算的资金指本级财力提前安排本级部门使用的部分。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下达。
    2.记账规则
    (1)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下达指标。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
    贷: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
    (2)预算批复前,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下达的指标调剂时,先收回指标A,再重新安排指标B。收回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A红字
    贷: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A红字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B
    贷: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B
    3.控制规则
    (1)“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科目不得出现借方余额。
    (2)“可执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
    1.2预算批复
    1.2.1年初预算批复
    人大批准年初预算后,应先扣除收到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然后将剩余部分确认政府收支年初预算。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批复下达。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预备费
    政府支出预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调出资金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充预算周转金
    政府支出预算—结转下年支出
    贷:政府收入预算—本级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地区间援助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调入资金
    政府收入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收入预算—债务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债务转贷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同时确认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借: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贷:确认收入
    3.控制规则
    (1)记账金额须等于人大批准的预算数扣除收到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后的剩余部分。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上年结转收入”科目及“上年结余收入”科目记账金额应同总预算会计衔接。
    1.2.2核销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
    人大批准年初预算后,核销要素金额一致时,通过“补助支出预算”核销“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核销要素金额不一致时,通过“补助支出指标”核销“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核销。
    2.记账规则
    (1)要素金额一致时,通过“补助支出预算”核销。
    借: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2)要素金额不一致时,通过“补助支出指标”核销。
    借: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
    贷: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3.控制规则
    “本级财力提前下达指标”科目核销完成后科目余额应为零。
    1.2.3核销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
    人大批准年初预算后,核销要素金额一致时,通过“本级支出预算”核销“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核销要素金额不一致时,通过“本级支出指标”核销“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核销。
    2.记账规则
    (1)核销要素、金额一致时,通过“本级支出预算”核销。
    借: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2)如核销要素不一致但金额流向一致时,则需要通过支付更正(见业务场景1.4.6)再用“可执行指标”进行核销;如核销金额小于原可执行指标或金额流向不一致时,如已支付,需要资金退回(见业务场景1.4.7),恢复“可执行指标”再进行核销,如未发生支付,则用“可执行指标”直接进行核销。
    借: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
    贷: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3.控制规则
    (1)用于核销“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科目的“政府支出预算”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
    (2)“本级财力年初控制数”科目核销完成后科目余额应为零。
    1.2.4生成支出指标
    人大批准年初预算并扣减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核销完提前安排指标后,生成支出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下达指标。
    2.记账规则
    借:待下达指标
    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地区间援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转贷支出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上解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1)“政府支出预算”科目不得为贷方余额。
    (2)“可执行指标”科目核算控制要素应到最底级。
    1.3预算调整调剂
    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预算调整调剂需在项目库的支撑下进行。
    1.3.1预算调整
    经人大批准,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
    1.3.1.1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终审下达。
    2.记账规则
    增加预算总支出时核算如下(减少预算总支出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
    (1)增加预算总支出。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预备费
    政府支出预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调出资金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充预算周转金
    政府支出预算—结转下年支出
    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本级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地区间援助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调入资金
    政府收入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收入预算—债务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债务转贷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2)减少预算总支出。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预备费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上解支出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调出资金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补充预算周转金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结转下年支出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红字
    贷:政府收入预算—本级收入预算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上解收入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地区间援助收入预算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调入资金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债务收入预算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债务转贷收入预算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红字
    (3)如果上年结转结余同年初预算产生差异时,同时确认收入(减少上年结转结余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
    ①增加时。
    借: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贷:确认收入
    ②减少时。
    借: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红字
    贷:确认收入红字
    (4)下级财政部门因上级追减转移支付预算调减总支出时,同时以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冲销确认收入。
    借: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红字
    贷:确认收入红字
    3.控制规则
    减少预算总支出应判断相关支出预算余额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则不能保存,应先通过预算调剂(见业务场景1.3.2)、资金退回(见业务场景1.4.7)等流程进行要素修正后减少或调减。
    1.3.1.2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执行中,因短收、增支导致收支缺口,需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记账规则
    ①短收时。
    借:政府收入预算—本级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政府收入预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预算—地区间援助收入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②增支时。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调出资金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结转下年支出
    贷:政府收入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控制规则
    动用金额不得大于动用前总预算会计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余额。
    1.3.1.3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
    1.因短收原因调减。
    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因当年短收且无法弥补时调减,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红字
    贷:政府收入预算—本级收入预算红字
    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红字
    (3)控制规则
    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应判断相关支出预算余额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则不能保存,应先通过预算调剂(见业务场景1.3.2)、资金退回(见业务场景1.4.7)等流程进行要素修正后调减。
    2.因其他原因调减
    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因其他原因调减。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红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红字
    贷: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红字
    (3)控制规则
    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应判断相关支出预算余额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则不能保存,应先通过预算调剂(见业务场景1.3.2)、资金退回(见业务场景1.4.7.1)等流程进行要素修正后调减。
    1.3.1.4增加举借债务数额
    当年新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按照预算调整的程序报人大审批后。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终审。
    2.记账规则
    (1)省级财政部门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债务收入预算
    (2)市级财政部门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债务转贷收入预算
    (3)县级财政部门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债务转贷收入预算
    3.控制规则
    省级财政部门的债务收入不得大于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数额。下级的债务转贷收入应与上级的债务转贷支出相衔接。
    1.3.1.5生成支出指标
    预算调整完成后,生成支出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确认下达。
    2.记账规则
    借:待下达指标
    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地区间援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转贷支出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生成支出指标时,判断“政府支出预算”科目借方余额是否充足,如余额不足则不能生成。
    1.3.2预算调剂
    1.3.2.1政府、部门预算调剂
    预算调剂是在预算执行中预算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有关支出在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之间变动。一般不得对已确认支付的指标进行调剂,如确需对已确认支付的指标进行调剂,则先进行资金退回,恢复为政府支出预算再进行调剂。
    1. 政府、部门预算间调剂
    原来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政府支出预算,细化后应在项目库的支撑下调剂到具体的政府支出预算,由政府支出预算生成支出指标。原未生成支出指标的政府支出预算直接调剂。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终审下达。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B
    贷: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A
    (3)控制规则
    “待分预算”科目及“本级支出预算A”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其他政府支出预算间调剂参照核算。
    2. 收回政府、部门预算支出指标。
    收回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恢复政府支出预算余额。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确认收回支出指标。
    (2)记账规则
    借:待下达指标红字
    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红字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红字
    (3)控制规则
    “待下达指标”、“可执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调剂之前应校验“待下达指标”、“可执行指标”科目余额,余额不足时则不能保存,应先通过资金退回(见业务场景1.4.7)等方式进行处理。收回其他支出指标参照核算。
    3. 政府、部门预算在不同单位、科目、项目等之间调剂。
    需要对已生成支出指标的政府支出预算调剂时,应由财政部门先收回支出指标。未生成支出指标的政府支出预算直接调剂。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预算调剂。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B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A
    (3)控制规则
    调剂之前应校验“政府支出预算”科目余额,余额不足时则不能保存,应先通过资金退回(见业务场景1.4.7.1)等方式进行处理。调剂后,“政府支出预算”科目的借方余额不得小于零。其他政府支出预算调剂参照核算。
    4. 政府、部门预算在级次间调剂。
    级次间调剂已生成支出指标应由财政部门先收回再安排。未生成支出指标直接调剂。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本级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
    5. 生成支出指标
    预算调剂完成后,生成支出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下达。
    (2)记账规则
    借:待下达指标
    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转贷支出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生成支出指标时,判断“政府支出预算”科目借方余额是否充足,如余额不足则不能保存。
    1.3.2.2转移支付预算调剂
    转移支付预算调剂是按《预算法》规定,当年转移支付预算分别在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之间调剂。
    1.转移支付待分预算调剂。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终审下达。
    (2)记账规则
    上级部门原来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预算,细化后应在项目库的支撑下调剂到具体的补助支出预算。
    借: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贷: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3)控制规则
    “待分预算”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
    2.追加转移支付预算。
    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报告本级人大后,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借记相关支出预算科目,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的,借记“待分预算”科目。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①接收上级追加转移支付预算。
    借: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贷: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②同时确认补助收入。
    借:政府收入预算—补助收入预算
    贷:确认收入
    ③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后,在项目库的支撑下调剂到具体的政府支出预算,由政府支出预算生成可执行指标。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贷: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3)控制规则
    记账金额等于上级追加转移支付金额。
    3.追减转移支付预算。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①收回当年下级转移支付,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恢复“补助支出预算”科目余额。
    借:待下达指标 红字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红字
    贷: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红字
    ②收回以前年度下级存量转移支付,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恢复“待分预算”科目余额。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借: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红字
    贷:政府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红字
    (3)控制规则
    ①调剂后,“可执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
    ②接收追减转移支付预算时“待分预算”科目可以为负数。
    4.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在不同地区、科目、项目等之间调剂。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终审确认调剂。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B
    贷: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A
    (3)控制规则
    “政府支出预算”科目余额不足时则不能保存。如已生成支出指标,应由财政部门先收回支出指标(见业务场景1.3.2.2-3),再进行调剂。
    5.转移支付预算级次间调剂。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2)记账规则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贷: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本级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科目应小于等于对应的“补助支出预算”科目。级次间调剂如已生成支出指标的,应由财政部门先收回“补助支出指标”(见业务场景1.3.2.2-3)再调剂。
    6.生成支出指标
    预算调剂完成后,生成支出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认下达。
    (2)记账规则
    借:待下达指标
    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债务还本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生成指标时,判断“政府支出预算”科目借方余额是否充足,如余额不足则不能保存。
    1.3.2.3.动支预备费
    经本级政府批准动支预备费。
    (1)触发条件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经本级政府同意确认动支预备费。
    (2)记账规则
    ①动支预备费。
    借: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贷:政府支出预算—预备费
    ②生成支出指标。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地区间援助支出指标
    贷:政府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政府支出预算—地区间援助支出预算
    (3)控制规则
    “预备费”科目不得出现贷方余额。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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