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刊登的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刊物《北京人大》2011年第九期刊登的一篇采访我的文章,采访的主题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完成。我很看重这次采访,并将我的一些想法进行了整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是中国立法机构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最大成就,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的主要工作已经结束,恰恰相反,更加繁重的立法精细化工作以及法律实施摆在立法机构的面前,即解决前期立法的“粗”及法律实施的乱象问题,这需要更高的智慧。本次的案例集是基于前期的“粗法”而作的法律实施,它们来自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的会员,有的是仲裁员、法官,有的是律师、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或者工会维权者,不论其理解法律的程度如何,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具体法律实施者。我将采访录作为代序,冀希望中国的法律体系的完善要更加关注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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