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要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完全胜诉的案件不到15%。这个数据表明,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在大量滥用诉权,即用人单位明知无理也要走完全部法律程序,利用合法程序,恶意拖延时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损害。对用人单位而言,目前劳动官司成本比较低,申请劳动仲裁无需再支付费用,而到法院起诉也就10元诉讼费。另外,用个单位一般设有专门部门或法律顾问,有时间、有精力利用法律规定的弊端拖延下去,直到劳动者屈从于用人单位的条件或因为折腾不起而放弃救济。
作者简介
菅峰,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旭灿税务师事务所主任,在读博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商务师、保险公估师、保险经纪人。东方法律服务网(WWW.1awyer-sh.com.cn)总裁,上海蓝盾保险公估公司法律总监,上海交通台(AN648、FM105.7)《交通新干线》节目嘉宾主持,常年主持该栏目的“律师说法”节目,上海市著名人身损害、保险、税务、公司、国际商务律师。曾在某中央企业工作十余年,精通公司法务,长期担任近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保险、税收、劳动、人身损害、企业转制、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委托理财、债权债务、国际贸易等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地代理了一大批民商案件,其中多起被央视《今日说法》、《经济与法》、东方卫视《律师视点》、上视《庭审纪实》、《案件聚焦》、《社会方圆》、《法律与道德》等栏目,以及法制日报、新闻晨报、青年报、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文汇报、申江服务导报等众多媒体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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