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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
13
农历闰九月廿一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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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和社会检验机构了解海关化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公布CCLM 1500-0001等69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附件1)。同时,为方便查找和使用,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附件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号化验方法索引(附件3)。
对同一商品进行化验时,如公告所列化验方法与其它化验方法的检验结果不同时,以公告公布化验方法的检验结果作为海关执法依据。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rar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号化验方法索引.doc
海关总署
2014年11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


 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并采用了折算率方法来计征洗选煤的应纳资源税额。为适应税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修订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2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
(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

(表略,见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299435/content.html)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煤炭的征收品目是指财税[2014]72号通知规定的原煤和洗选煤,征收子目按适用不同的折算率和不同的减免性质代码,将原煤和洗选煤这两个税目细化,分行填列。其他从价计征的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煤炭、原油的销售量,按吨填报;天然气的销售量,按千立方米填报。原油、天然气应纳税额=油气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5.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6.“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如有免税项目,“减征比例”按100%填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
(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

(表略,见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299435/content.html)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计税单位”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所规定的计税单位。“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5.“本期减免销量”是指“本期减免税额”对应的应税产品减免销售量。
 “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发〔2014〕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和指导各地自助办税终端系统的建设,促进自助办税终端行业和产品的持续健康发展,税务总局制定了《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见附件),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61号)的规定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明确了自助办税终端系统的总体结构、功能、硬件、软件、接口、安全部署等技术要求,是指导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建设的税务行业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编号为SW/T9-2014。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9日

  链接:《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296610/part/129937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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