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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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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

 书名:死刑限制论(武大刑法学博士文库)

 作者:钊作俊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9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14元
 7303            立即上网订购>>>

引 言

死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也是现代刑法理论
研究和国际刑法所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在前资本主义几
千年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人们并未对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
当性提出质疑。直到十六七世纪,一些著名学者如托马斯·莫尔、
切查利·贝卡利亚等率先从理性、人性的角度对死刑的存置进行
发难以后,人们才逐渐开始重新“审议”死刑这一刑中之极,并
在其后形成了轰轰烈烈的死刑存废论争,进而直接导致了一些国
家和地区的废止死刑实践和刑法理论对死刑问题关注的日渐高
涨。现今世界上,已有为数不少的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完全废止
了死刑,也有数量可观的国家和地区并未完全废止死刑。而在尚
未完全废止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中,也大都注意对其予以限制——
或从法律上,或从实践中。因此,如何限制死刑即成为绝大多数
存置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所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
我国现阶段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和迫切的现实问题。
在经过数百年的研究探讨而涌现出来的为数可观的死刑论著
中,不能否认,其中有不少经典之作,并为后人所津津乐道,引
为常谈;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外国的绝大部分论著是着重于死刑
存废论争的,一些实证研究也没有跳出这一窠臼。在我国,对死
刑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出版了一些死刑论著,取得了
令人可喜的成就,达从一个方面推进了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同
时也不可忽视,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不是那么深入和系
统,更很少有论著从理性的高度关注我国现阶段的死刑状况,关
注我国的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以及我国死刑的未来发展趋势。易
言之,我国现阶段,从实践的角度关注死刑的实然设置的论著不
少,而从理性的角度、从刑法理论的高度对死刑的应然规定进行
系统的分析与研究还显得很薄弱,更无人立足于理论的高度对我
国现阶段如何从价值理论、死刑政策、死刑立法、死刑司法以及
死缓制度上限制死刑及死刑的实际执行进行较为系统的、深入的
研讨。有鉴于此,在1996年考入武汉大学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
之初,我即打算将死刑的限制作为学位论文选题,并在学习和研
究过程中开始收集这方面的资料。1997年底,这一设想得到我
的导师马克昌教授的首肯,并在次年9月所做的开题报告中得到
了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组成的论证小组的肯定,同时,
各位教授也提出了一些颇具建设性的重要意见。在此基础上,我
又对此前形成的论文大纲进行了修改补充,并再赴北京等地进行
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的较为丰富的学术论著和实证资料。1998
年国庆节的前夜,我即在原有大纲和部分写作初稿的基础上进行
了长达数月的艰难写作,终于在春节的前几天,结论文初稿画上
了最后一个句号。然而,就在此时,我才深感做学问的艰难,同
时也才深切体会到中国的一句古语:“学而时习之”.这也是马克
昌先生时常勉励我的一句话,并由此使我强烈地感到:学然后知
不足。同时.也鼓励我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加奋发图强,取
得更大的进步。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参考了
中外刑法学界前辈和同仁已有的研究成果,在此表示感谢;同时
也对其中的一些观点提出了商榷、质疑乃至批评,不当之处,敬
请学界批评。我想,学术上的支持、赞同或者反对、批评都是学
术研究和探讨中的正常现象,同时也是学术进步和发展的可喜现
象。正是持之有据、言之有理的学术争鸣才推动了学术上的飞
跃。这篇论文(即本书)虽不奢望获得多大的赞誉,但如果能对
我国的刑事法制尤其是我国的死刑限制尽些许之力,吾愿足矣。

目 录

引言
导论 死刑的本质
一、死刑的法律本质
二、死刑的阶级本质
第一章 死刑的价值
第一节 死刑的价值根基
一、死刑的权力根据
二、死刑的理论根据
三、死刑的伦理根据
第二节 死刑的价值评价
一、死刑存废之论争
二、死刑存废论争之评价
三、我的死刑价值观
第二章 死刑政策与死刑限制
第一节 死刑政策慨说
一、死刑政策的概念和特征
二、死刑政策的种类
第二节 国外死刑政策及其评价
一、存置死刑
二、废止死刑
三、死刑存废政策评价
第三节 我国的死刑政策
一、死刑政策的历史演变
二、现行死刑政策述评
三、目前应确立的死刑政策
第三章 死刑立法与死刑限制
第一节 死刑条件对死刑的限制
一、外国刑法中的死刑条件概览
二、我国刑法中的死刑条件 
三、从死刑条件上限制死刑 
第二节 犯罪主体对死刑的限制
一、对犯罪主体适用死刑的国际趋势
二、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适用死刑的规定 
三、从犯罪主体上限制死刑 
第三节 死刑罪名对死刑的限制
一、外国刑法中的死刑罪名概览
二、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罪名 
三、从罪名上限制死刑 
第四节 死刑的规定方式对死刑的限制
一、死刑规定方式的国际趋势
二、我国刑法中死刑的规定方式
三、从死刑的规定方式上限制死刑
第四章 死刑司法与死刑限制
第一节 死刑适用原则与死刑限制
一、观点述评
二、死刑的适用原则
第二节 刑事法官与死刑限制
一、概说 
二、刑事法官在死刑限制中的理性思考 
第三节 司法解释与死刑限制
一、司法解释概说
二、从司法解释上限制死刑 
第四节 死刑核准与死刑限制
一、死刑核准概说
二、从死刑核准上限制死刑 
第五章 死缓制度与死刑执行限制
第一节 死缓制度概述
一、死缓制度的由来和意义
二、关于死缓之论争
第二节 死缓的立法规定
一、死缓的条件
二、死缓的减刑
第三节 死缓的司法适用
一、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的界限
二、扩大死缓适用,限制死刑的立即执行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名:85折:21世纪刑法学新问题研讨(刑事法律科学文库十)(原价55.0)

 作者:高铭暄
 出版社: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9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46.8元
 7298            立即上网订购>>>

目 录

第一编 国际、区际刑法问题

日本的刑法发展和日中刑事法学术交流——回顾与展望
论欧洲刑法的必要性与多元性
刑事制度中之被害人角色研究
从“皮诺切特案”看国际刑法利国际人权法的发展
加快我国国内引渡立法的一点思考
中国引渡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
引渡法中强制措施制度研究
引渡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兼评我国刑法第10条之规定
外国被判刑人移管苦干问题探讨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被判刑人的移管问题
中国内地勺香港特别行政区移管被判刑人问题研究
国家刑法与澳门特区刑法的冲突与协调
沦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和模式
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
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刑事司法协助的若干问题研究
海峡两岸盗窃罪比较研究
论普遍管辖原则

第二编 中国入世后的刑法协调问题

加入WTO后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革新
WTO与我国商标犯罪的立法完善
论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

第三编 中国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方面的刑法协调问题

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论我国死刑立法的完善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我国刑事司法产生的影响
面对“两权公约”的刑法创制权——价值定位与载体选择
国际人权与死刑——以国际人权法为线索的分析兼及中国的应对
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实际机制看死刑国际标准在中国的实施
酷刑罪——兼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签署后的相关影响
劳动教养刑事化问题刍议——一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关于“强制或强迫劳动”的规定而引出的话题
论国际人权公约中劳动权的国内刑法保护

第四编 西部大开发中的刑法协调问题

西部开发之刑事法治问题研究
西部开发中的刑法保障
论西部大开发的刑事司法政策
从西部大开发看环境资源刑事立法
试论西部地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问题
论刑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变通
浅谈藏区“部落习惯法”对执行刑法的影响及建议

第五编 新型犯罪研究

论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与处罚
论单位骗贷
刑法府增设贷款诈欺罪
贷款诈骗犯罪之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刑法典第193条之改进
票据诈骗罪及其疑难问题之对策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信用证诈骗罪的必备要件
保险诈骗罪比较研究
保险诈骗犯罪立法比较研究——兼评我国保险诈骗罪的立法规定
保险诈骗犯罪刑事立法比较研究兼评我国保险诈骗罪的立法完善
伪造货币罪立法之比较研究
伪造货币罪若干争议问题研究
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会报告罪论要
证券内幕交易人员行为解析比较与刑罚国际借鉴
中外期货犯罪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关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几个问题
洗钱犯罪的国际性及我国反洗钱立法评析
洗钱罪之行为方式及其上游犯罪范围之比较研究
洗钱罪构成要件比较研究
外汇犯罪概论
论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计算机犯罪及其立法和理论之回应
论中国计算机刑法立法与司法的完善问题
计算机犯罪及其法律对策从比较的角度
运用刑法子段保护国防信息安全
计算机犯罪概念比较研究
电子商务犯罪及其在现行刑法框架下的处罚对策
电子商务诈骗犯罪探析

第六编 其他问题

中外危害国防犯罪比较研究
马来西亚禁毒立法
斡旋受贿的立法比较与法律适用

附 录
“世纪之文刑法学研宛的热点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书名: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历次年会综述汇编

 作者:陈光中
 出版社: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0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28元
 7297            立即上网订购>>>

出版前言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自从1984年成立以来,已经
走过了17年的历程,期间经过了四次换届。第一届干事会共
有33名干事21987年南昌会议改选的第二届干事会增加为56
名干事和6名顾问;1991午银川会议改选的第三届干事会共
有63名干事和9名顾问;1996年在湘淖会议上再次换届后,
千事会更名为理事会,第四届理事会共有70名理事、14位名
誉理事和8名顾问。陈光中教授连任四届总干事(会长)。
从1986年起,每年召开一次全国诉讼法学年会,每次年
会都有特定的主题,并对学者们提交年会的论文和会上讨论的
问题整理了综述材料,分别在《法学研究动态》、《中国法学》
或《中国法律年鉴》上发表、对于推动诉讼法学研究和推进司
法改革起了重要作用。对于特别重要的问题,诉讼法学研究会
还专报给中国法学会,再以《要报》的形式向中央领导和中央
主管部门发送。
从1994年起,诉讼法学研究会得到若干社会团体的热情
赞助,连续举办了三次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
(2001年进行第四次评奖),使本学科的一批又一批后起之秀
税颖而出。
1997年3月,经常务理事会研究井报请中国法学会批准,
决定在诉讼法学研究会之下,设立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法
学两个专业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在各专业领域内开展学术研究
活动。这两个专业委员会都召集了若干次座谈会或研讨舍,形
成7几期《纪要》或《研讨综述》。
诉讼法学研究会还发起和推动了与国际诉讼法学界的交
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99年,在建国50周年之际,刑事
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编辑出版了《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
凡此种种,在研究会成立后的17年间,积累了相当丰富
的研究资料。
在跨入新世纪的2001年,理事会即将再次进行换后。为
保持研究会活动的连续性,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出版《中
国法学会诉论法学研究会》(相册)和这本《中国法学会诉讼
法学研究会历次年会综述汇编》。
本书收入了六部分内容:
一、诉讼法学研究会历后千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二、历次年会学术研讨综述。
三、诉讼法学研究会选编报送的若干期《要报》。
四、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两个专业委员会分别召
开的几次研讨会纪要或研讨综述。
五、历次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情况与获奖名单。
附录:建国五十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的创建与发展。
本书所收录的资料,都保持了原来的内客。为了使全书在
体例上协调一致,对历次年会研究综述及《要报》、 《纪要》
等.在标题、标号或个别文字上略有改动。
本书的出版,得益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赞助。中国法
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同志为本书的编辑出版鼎力相助,为我们
查找和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资料,最终使所需的文件能够全部收
齐,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由陈光中会长主编,崔敏担任执行主编,李学宽为副
主编。陈桂明、李忠诚、魏形等同志协助收集资料和核对有关
情况,做了大量工作。公安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胡铭、邹
娜、朱显有等帮助校对书稿,以尽量减少文字上的差错。
收入本书的资料,前后相隔17年,其中有些具体情况已
经记忆模糊,或许有不够准确之处,敬请各位同仁予以指正。


 书名: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诉讼法学文库)

 作者:樊崇义
 出版社: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9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42元
 7294            立即上网订购>>>

目 录

第一章 观念更新与变革
一、如何正确对待和评价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
(一)经济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步深化
(二)政治背景:民主化与法治化进程中的刑事诉讼法
(三)国际背景:全球化趋势和国际范围内的人权斗争
(四)特殊国情:反腐败斗争
二、观念更新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三)程序正义
(四)诉讼中的证据观念
三、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
(一)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与人权保障
(二)诉讼原则与人权保障
(三)刑事辩护和代理制度与人权保障
(四)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
(五)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人权保障
四、关于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问题
(一)在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上,要从国家本位一
元化的法律现转变为国家本位、社会本位
和个人本位并重的多元化的法律观
(二)在刑事诉讼法约价值和功能上,要从单一
的和从属的工具主义的法律观转变为
多种价值和功能的法律观
(三)在运用证据的价值选择上,要从客观
真实的、实质合理的法律观,转变为
法律真实的、形式合理的法律观
(四)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上,要逐步地
从国内优位的法律观转变为国际优位
的法律观
第二章 基本原则
一、关于公开审判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一)公开审判的含义和标志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作用和功能
(三)关于公开审判原则的争鸣
(四)公开审判原则适用中的问题和对策
二、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立法选择问
(一)刑事诉讼立法与无罪推定
(二)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因素
(三)关于沉默权问题
第三章 管辖
一、立案管辖
(一)如何正确理解确定立案管辖的原则
(二)我国现行刑事立案管辖制度的主要特点
(三)我国刑事立案管辖中需要进一步讨论
二、人民法院职能管辖中的几个问题
(一)人民法院职能管辖的法律依据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四)公诉转化为自诉的案件
第四章 辩护制度
一、刑事辩护的障碍与图惑
(一)刑事辩护的障碍与困惑
(二)刑事辩护难的原因与对策
二、建立证据展示制度,确保律师阅卷权
(一)阅卷权及法律依据
(二)证据展示与阅卷权
且、并护律师可否事有上诉权
(一)现代诉讼与辩护职能
(二)辩护律师应当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一)如何正确理解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机制问题
第五章 强制措施
一、如何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强制措施的目的与原则
(一)衡量强制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的因素
(二)关于强制措施的法律性质问题
二、强制措施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逮捕问题
(二)取保候审问题
(三)监视居住问题
(四)强制措施的适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三、强制措施在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强制措施的体系、种类问题
(二)关于拘传的立法问题
(三)单位犯罪的强制措施问题
(四)强制措施的司法解释问题
四、关于完善强制措施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强制措施体系与体制
(二)完善拘留逮捕,实行捕押分离制度
(三)完善监视居住措施
(四)完善取保候审措施
(五)完善拘传法律措施
第六章 证据
一、证据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一)增加了新的证据种类:视听资料
(二)加强控方举证责任,追求控辩力量对等
(三)改革证据调查方式,引进交叉询问规则
(四)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五)确立“疑罪从无”规则,改进证明标准
二、关于刑事证据立法问题
(一)证据立法势在必行
(二)有关证据立法方案的争论与选择
(三)刑事证据法典的基本框架
三、刑事证据规则问题
(一)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及发展
(二)我国证据规则的立法现状与发展
(三)西方国家的主要证据规则
四、诉讼认识论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一)诉讼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二)法律真实应当是我国的证明要求
(三)法律事实观下的证明标准
五、司法鉴定体制和程序的改革与重构
(一)鉴定体制的改革与重构
(二)鉴定人制度的改革与重构
(三)鉴定启动程序的改革与重构
(四)鉴定实施程序的改革与重构
六、间接证据及其适用
(一)间接证据的概念辨析
(二)间接证据的证明能力与诉讼意义
(三)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四)运用间接证据解决翻供、翻证问题
(五)运用间接证据解决“一对一案件”问题
七、建立和完善证人保护制度
(一)证人恐吓的基本特点
(二)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现状
(三)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八、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问题
(一)一些国家和地区立法之考察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的原因之探讨
(三)我国的选择及应采取的对策
九、诉讼征明与现代科技的契合
(一)科技证据的含义之探讨
(二)科技证据的立法起源之考察
(三)科技证据的适用条件之研究
(四)科技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之探讨
第七章 侦查
一、关子侦查模式的转变问题
(一)侦查模式转换的必要性
(二)侦查模式转变的对策和措施
二、关于侦查公开问题
(一)侦查公开是近现代刑事诉讼应有之义
(二)确立侦查公开的范围应考虑的因素
(三)我国关于侦查公开的立法、问题及对策
三、关于刑讯逼供问题
(一)刑讯逼供的根源之分析
(二)刑讯逼供的危害之探讨
(三)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之研究
四、关于律师在侦查中的诉讼身份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
(二)必须正确认识侦查活动中的辩护职能
(三)律师介入诉讼与侦查模式的转变
五、我国应当逐步确立沉默权
(一)“应当如实回答”与沉默权
(二)我国逐步确立沉默权的措施
六、关于侦查终结问题
(一)侦查终结的立法模式之比较
(二)侦查终结的条件及处理方式之反思
(三)撤销案件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之构建
七、侦查体制的比较研究和改革
(一)国外侦查体制分类之考察
(二)侦查体制发展的一般趋势
(三)对我国现行侦查体制的评析和改革建
入、关于秘密监听的立法问题
(一)秘密监听立法起源研究
(二)秘密监听适用条件研究
(三)秘密监听程序研究
(四)秘密监听程序中个人权利的保护
第八章 提起公诉与不起诉
一、关于审查起诉中的自由裁量权问题
(一)自由栽量和自由裁量权:含义和功能
(二)自由裁量的原则与裁量自由的限度
(三)审查起诉中的自由裁量与对这种裁量的统制
(四)自由裁量中冲突价值的平衡
三、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不起诉法律制度的法律地位及诉讼价值
(一)不起诉的诉讼价值
(二)不起诉的诉讼价值在立法中的体现
三、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三种不起诉的条件
(一)不起诉的学理分类和条件
(二)不起诉制度的运作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四、对不起诉制度的规制与救济途径
(一)世界各国立法对不起诉的规制与救济途径
(二)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的规制与救济途径
第九章 第一审程序
一、庭审中直接、言词原则的理解与运用
(一)直接、言词原则的涵义
(二)直接、言词原则的相关规则
(三)直接、言词原则的诉讼价值
二、支接、言词原则与案卷材料的移送
(一)庭前案卷的移送
(二)庭后案卷的移送
三、庭前审查程序
四、关于征人出庭作证问题
(一)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原因
(二)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的法律对策
五、关子当庭认证问题
六、庭审中交叉询问制度的构建和运用
(一)交叉询问的不同模式
(二)交叉询问的顺序、范围及不同阶段的功能
(三)交叉询问的主要规则
(四)对交叉询问的价值评析
(五)交叉询问在我国的制度设置
七、刑事自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一)自诉制度的立法取向
(二)我国自诉制度的特色
(三)我国自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入、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使用率低下的原因及对策
(一)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与实践
(二)刑事简易审判程序适用率低下的原因分析
(三)提高我国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的对策
九、关于刑事判决的效力问题
(一)刑事判决的特征
(二)刑事判决的成立与谕知
(三)刑事判决的拘束力
(四)刑事判决确定后的效力
第十章 第二审程序
一、关于第二审程序的立法构建问题
(一)第二审程序的制度功能
(二)第二审程序的构建模式
(三)西方国家刑事第二市程序的一般特点
(四)完善我国第二审程序的建议
二、我国第二审程序实施中的问题
(一)第二审程序的“虚置现象”
(二)第二审程序的审判方式
(三)第二审程序的判决
(四)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问题
第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对死刑复核程序实质的理解
二、关于死刑核准权的分配及相关的程序问题
三、死刑复核程序改革构想
第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理念
(一)再审与程序正义理念的冲突问题
(二)再审程序中确有错误与有错必纠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问题
(一)再审程序中刑法的溯及力问题
(二)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程序问题
(三)人大对个案的监督与检察机关提起再审程序问题
(四)完善再审程序的理由、审限和审理方式问题
第十三章 执行
一、刑事执行概念的界定
(一)关于执行的概念与内容
(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三)执行的机关
(四)执行的意义
二、关于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程序
(一)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二)执行死刑的期限及主体机关
(三)执行死刑的场所和方法
(四)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四、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五、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六、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七、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八、执行的变更程序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三)暂予监外执行
(四)减刑和假释
(五)对新罪、漏罪的追诉
(六)对错判和申诉的处理
(七)人民检察院对于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十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一、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依据与原则
(一)建立、健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原因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原则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
(一)我国少年刑事审判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二)建立少年刑事审判组织的深远意义
(三)我国少年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
三、未成年人案件陪审制的特点
(一)陪审制的适用范围问题
(二)陪审员的选任问题
(三)陪审员的资格条件问题
(四)陪审员的任期问题
(五)陪审员的作用问题
(六)陪审员的补助问题
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的几个问题
(一)庭前审查
(二)法庭布置
(三)审理方式
(四)审判中的几项特殊制度
(五)法庭教育
(六)简易程序的适用
五、对未成年人案件暂缓起诉的适用
(一)暂缓起诉的概念和条件
(二)暂缓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比较
(三)增设暂缓起诉制度的重大意义
(四)暂缓起诉的适用原则
(五)暂缓起诉的相关配套制度
六、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立法构想
(一)关于立法体例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设计


 书名:民法基本问题研究

 作者:夏利民
 出版社: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6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25元
 7283            立即上网订购>>>

目 录

前 言
第一题 中国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的现代化
一、市民社会与民法
二、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讨论
三、民法的现代化问题
第二题 民法的基本理念及其变迁
一、民法的基本理念分析
二、民法基本理念变迁的背景
三、民法基本理念的补正
第三题 民事主体——自然人制度的置构
一、自然人一般问题分析
二、自然人民事能力的探讨
三、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
第四题 民事主体——法人的能力与责任
一、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问题
二、法人目的范围限制的性质问题
三、法人代表与表见代表规则的适用

四、关于筹备中的法人地位与责任
五、法人独立责任与有限责任制
第五题 民事主体——台伙的理论与实务
一、合伙立法的比较研究
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问题
四、合伙企业财产制度
五、合伙企业事务的经营管理
六、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
第六题 民事法律行为的再认识
一、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辨析
三、关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四、关于法律行为无因化问题的评价
第七题 代理制度的完善
一、代理的概念及立法例比较
二、代理权的授予问题
三、表见代理研评
四、我国代理制度的完善
第八题 时效制度研究
一、诉讼时效的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客体
三、诉讼时效适用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四、取得时效的构建
第九题 民事责任三论
一、关于公平责任原则
二、关于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适用
三、论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
主要参考文献


 书名:罪名适用

 作者:李三宝
 出版社: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4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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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一、关于罪名
“罪名”,即某一个犯罪的名称,是指以包括一个完整犯罪构成的
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确定的犯罪名称。因此,罪名是具体犯罪特征的
高度概括和直接反映。
罪名来源于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和其他刑事法律的规
定,它能使我们准确地认识某一具体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从而帮助
我们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难确地定罪量刑。
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修订后的
刑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刑法罪名作
出规定。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罪名有所不
同,本书罪名引用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6日《关于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所确定的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根据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将全部犯罪划分为
10类,规定了10类同类罪名,并将其分为十章,即:第一章,危害国
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
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上述同类罪
名中将具有该类性质的所有具体犯罪都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比较
科学的分类。
但是,一些罪名虽然同类客体相同,又具有独有的特殊性。为
此,修订后的刑法将第三章分为八节、将第六章分为九节,以利于理
论研究和司法实践。
修订后的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实施后,在打击犯罪,保护人
民,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过程
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形势不断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不断出现,加之修订后的刑法存在一些不足,使一些刑法没有规定的
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受到刑事法律制裁。为了使刑事法律能够适应
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颁布了《关于惩
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对修订后的刑法进行了修改、补充,并增加了新的罪
名。为了便于学习研究,本书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充、
修改的罪名归入第二编,未进行具体分类。
二、关于单一性罪名与选择性罪名
以是否能够分解为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罪名,罪名又分为单一
性罪名和选择性罪名。
(一)单一性罪名
“单一性罪名”,是指犯罪构成的内容只表现一种犯罪行为,不能
分解为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罪名。例如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背
叛国家罪,它所表明的只是背叛国家的行为。修订后的刑法分则规
定的罪名大部分属于单一性罪名。
(二)选择性罪名
“选择性罪名”,是指在一个罪名中含有二个或者二个以上能够
分解开单独使用的罪名,其中又可分为单纯选择性罪名、复杂选择性
罪名、不确定选择性罪名。
1.“单纯选择性罪名”,是指某一选择性罪名中,一个犯罪行为侵
犯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犯罪对象,从而构成二个或二个以上能够分
解开单独使用的罪名;或者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犯罪行为侵犯一个犯
罪对象,从而构成二个或者二个以上能够分解开单独使用的罪名。
例如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该罪是选择
性罪名,可以分解为非法出租枪支罪和非法出借枪支罪二个罪名,这
二个罪名是由非法出租、非法出借二个犯罪行为侵犯枪支这一个犯
罪对象构成的。如果行为人实施非法出借行为,对行为人应当认定
为非法出借枪支罪,不能对其认定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如果行
为人对同一枪支既非法出租又非法出借的,则对其以非法出租、出借
枪支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又例如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四
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选择性罪名,该罪名可以分解成拐卖
妇女罪和拐卖儿童罪二个罪名,这二个罪名是由拐卖这一个犯罪行
为侵犯妇女、儿童这二个犯罪对象所构成的。
2.“复杂选择性罪名”,是指某一选择性罪名中,由二个或者二个
以上的不同犯罪行为侵犯二个或者二个以上不同的犯罪对象,从而
可以分解成多个可以单独使用的罪名。例如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八
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
由伪造、变造、买卖三种犯罪行为侵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这三
个犯罪对象、从而使该罪名可以分解为九个单独的罪名,即:伪造国
家机关公文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变造国
家机关公文罪、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买卖国
家机关公文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3.“不确定选择性罪名”,是指由二个或者二个以上不确定的犯
罪行为侵犯一个犯罪客体或者犯罪对象,从而使这一罪名可以构成
不同的罪名。例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以高速驾车的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的,则构成以高速驾车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
为人以甲醇冒充白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以甲醇冒
充白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关于刑法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1979年颁布,并于1997年进行了修
订。为了便于区别,在本书中对修订前的刑法简称为“1979年刑
法”;对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简称为“修订后的刑法”;对各个犯罪的
处罚所引用的修订后的刑法,一律简称“刑法”;对引用的刑法条文一
律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文。
四、关于单位犯罪
修订后的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
为了正确区别自然人与单位犯罪,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
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单位
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
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
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
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
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
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单位犯罪案件责任的认定
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
用判处刑罚。


 书名:90折: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诉讼法学文库)(原价22.0)

 作者:樊崇义
 出版社: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4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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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现在,证据问题在诉讼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日盘受到重
视,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在诉公领域中的必然要求和体
现。为了能够对当前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增益,我们编
写了这本(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这本书试图在如下几个
方面有所突破:
第一,建立一种新的证据法基本理论。本书认为,刑事诉
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仅仅具有真理性是不够的,还应当具
有正当性。以此为基础,我们提出了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体
系,分别从真理性和正当性的角度对每一原则进行了论述,对
每一种刑事证据,分别从真理性(证明能力)和正当性(证据
能力)的角度作了探讨;对证明制度,尤其是证明标准,也从
这两个方面作了富有建设性的思考和阐发。总之,本书试图在
我国现有证据理论的基础上,吸收国外征据理论中的积极因
素,建立一种“法律事实现”主导的证据理论。
第三,建立一套富有操作性的证据法实践模式。在对各种
证据的论述中,我们将证据的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分开,并分
别论述其判断标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说明具体的操作方法。
对证明制度尤其是证明标准的论述,也作了详细的论述,使得
对通过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这一操作程序和方法变得清晰、具
体。另外,为了更加有效地指导司法实践,本书特地精选了
20多个真实的案例,对疑难问题作深入讨论。本书的理论论
述.也主要是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出发的,这样做的目
的,就是力图做到“来自现实,高于现实,回到现实”,不但
要解决当前情况下怎么做的问题,也要解决为什么这样做的问
题。
第三,探讨一种可行的汪据法立法思路。不管用何种形
式,我国肯定要制定有关刑事证据方面的法律。但是,当前提
出的证据法立法建议,主要集中在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如对每
种证据证明力的判断、通过证据认定案情等)和诉讼程序(如
证据调查程序、沉默权等)两个方面。但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
以及相关的研究成果来看,证据立法主要解决的是证据的合法
性问题,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如何通过证据认定案情主要是靠法
官的经验来判断的,不可能完全在立法中解决;相关的程序问
题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的立法问题,不应当渗透到到证据法领域中
来,甚至“喧宾夺主”。当然,本书对证据法理论体系的探讨,
也考虑了当前我国证据法理论的现状,力图作出合乎实际情况
的理论解释。
本书适合于从事理论研究的学者以及司法和立法部门的同
行们阅读,也适合于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材使用。
本书对引用案例的评述仅限于说明本书内容,不代表要对
案件本身或者相似案件作出结论性意见。


 书名: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吉林2000年卷)

 作者: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0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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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随着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化,作为审判公开化的内容之一,公开法院裁判文书已
提上了法院的工作日程。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便于公民查阅与监
督,同时对完善立法、改进执法、推进法学教学与研究也有积极意义。
作为法院与读者之间的桥梁,我们与各地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了连续出版物《人
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本丛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编辑单位,按
编年体出版,第一卷从2000年开始,以后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出版一至二卷。
本丛书收录的内容包括各地高级法院及高级法院选择的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
制作的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其特点是案件类型较有典型性,
案情陈述清楚明白。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比较准确,具有指导性。
本丛书的编选体例如下:
1.裁判文书分为刑事、民事(包括经济、知识产权等)、行政、国家赔偿等几部
分,每部分下又分为若干类:刑事案件参照我国刑法分则顺序排列;民事案件参照
2000年l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分类顺序排列;行
政案件按部门兼顾内容的顺序排列,国家赔偿案件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类。
2.同类案件中,按裁定书在前、判决书在后及年代的顺序排列。
3.同一案件的裁判文书高审级在前,低审级在后。


 书名:90折: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4卷)(原价29.0)

 作者:李国光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1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26元
 7279            立即上网订购>>>

卷 首 语

本卷为《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4卷。
《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二庭的机关刊,每年出版两卷。本卷是2001年出版的第
1卷,本书第5卷将有较大调整,并于近期由法律出版社
出版。
本卷[经济审判精神与政策]栏日刊登最高人民法院
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题目
是《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该文根
据去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会议代表的讨论意见作了修
改和充实,对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专论]栏目刊登的有关担保法领域的问题,是在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担保法司法解释中未得到明确并在司法实
践中讨论较多的问题。此类问题在以后各卷中还要陆续
提出研究。该栏目《关于国际旅行支票法律适用的若干
问题》一文是以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案件为出发,结合国际
惯例和相关理论,对旅行支票的法律适用所作的探讨,对
实践中解决同类问题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司法解释]栏
目刊登了两篇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起草的两部司
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文章,两篇文章均由负责起草司法
解释的同志撰写。即,《<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
交撤销企业和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这两部
司法解释均发布于2001年上半年。[请示与答复]栏日
刊登的请示答复内容涉及破产案件审理中对抵押权的认
定以及农村信用联社在与农业银行脱钩前的贷款资格的
认定等问题,对司法实践有指导意义。[案例评析]栏目
继续刊登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以及对案
件的分析,这在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起着指导
意义的同时,也有利于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
[各省经济审判]栏目刊登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
一庭提供的《充分发挥经济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国有企业
公司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一文。该文对国有企业公司
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对策作了很好的分析和
研究,具有借鉴意义。该栏目仍然欢迎各地人民法院提
供宝贵的研究成果。


 书名:外国法系精神(中国法律大学生.研究生课外丛书)

 作者:郭成伟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1
 入库时间:2001-11-26
 定价: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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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言
序论

英美法系精神

一、法源独特,判例突出
(一)历史造就,形成独特
(二)经验为主,判例突出
(三)遵循先例,历史贯通
(四)区别技术,普遍适用
(五)普通衡平,二元判例
(六)保守灵活,对立统一
二、判例法主,制定法辅
(一)英国立法,历史悠久
(二)美国法典,后来居上
(三)判例法主,制定法辅
三、学者位置,学说有效
(一)法律学说,重要法源
(二)著作权威,影响至深
(三)法学发展,贡献卓越
四、因循习惯,由来己久
(一)因循习惯,历史必然
(二)习惯效力,须要确认
五、法官造法,地位显赫
(一)法官造法,重在经验
(二)司法独立,权力制衡
(三)法官权能,制度保障
六、诉讼对抗,律师显威
(一)对抗诉讼,程序公正
(二)律师职业,风光无限
七、司法陪审,民众参与
(一)历史勾沉,传统悠久
(二)审查资格,亦有例外
(三)依法召集,适时变更
(四)程序要求,严格回避
(五)行使权利,承担职责
(六)得失利弊,客观评说
八、三权制衡,司法审查
(一)制衡观念,影响重大
(二)司法审查,遵循先例
(三)审查制度,独具特色
(四)褒贬不一,自有公论
九、衡平务实,财产信托
(一)信托概念,简明清晰
(二)规避法律,设计初衷
(三)制度发展,功能创新
(四)落户美国,发展迅速
(五)特色鲜明,种类繁多

大陆法系精神

一、民法精神,权利保障
(一)权利保障,立法为要
(二)权利平等,民法精神
二、私法发达,维护私权
(一)罗马私法,近代法源
(:)蛮族法典,习惯优先
(三)教会之法,统一适用
(四)近代私法,制度完善
三、权力制衡,依法行政
(一)权利之争,公法精神
(二)大陆法系,近代形成
(三)人权宣言,自然理想
(四)三权分立,依法行政
四、法律精神,理性至上
(一)思想起源,回归自然
(二)自然法学,影响法律
(三)重新崛起,作用突出
五、法律学家,作用至重
(一)法律学家,制定法律
(二)承上启下,传之后世
(三)法学发达,促进教育
六、法典制定,法源特殊
(一)罗马立法,法典为先
(二)教会立法,神权至上
(三)法德立法,近代先河
七、法律精神,深含哲理
(一)法律精神,贯穿始终
(二)理性神学,对立统一


 书名:WTO法律规则体系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作者:刘笋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9
 入库时间:2001-11-23
 定价: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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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第一章为概述,通
过分析现有国际投资法体系构建的不足和晚近OECD创建综合性
投资公约的立法努力失败的原因,指出了国际投资立法中面临的
主要问题和困难,评述了WTO框架下的多边协议的投资法性质
及其对国际投资立法的未来影响。第二章到第六章为分论,集中
对WTO法律规则体系中直接与国际投资相关联的多边协议进行
了分析和评论。第二章分析了投资措施的由来及其影响,回顾了
晚近某些双边和多边投资立法开始重视对投资措施进行约束和限
制的趋势,进而介绍了TRIMs协议的主要规则并就协议对各国外
资法、双边和多边投资条约的影响进行了评析。第三章论述了知
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投资的关系和在国际投资法中的地位,通过介
绍和分析TRIPs协议确立的原则和制度,评析了TRIPs协议在国
际投资法的发展和完善中的作用。第四章探讨了补贴与国际投资
的关系,对补贴性投资鼓励措施进行了利弊分析,指出了补贴与
反补贴措施协议对国际投资法提出的改革要求。第五章阐述了
GATS的主要内容及其最新发展和不足,指出了服务贸易与国际
投资的密切关联关系,论述了GATS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严峻挑
战和对服务业国际投资立法未来发展的深远影响。第六章通过分
析传统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和ICSID体制的不足以及WTO争端
解决机制的健全性,提出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可能对未来国际
投资争议解决法的发展和完善产生重大影响的观点并分析了其中
的原因。

目 录
第一章 国际投资立法的不足和WTO法律规则体系对国际投资法发展
的推动作用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体系的构建和不足
第二节 制订综合性国际投资实体法公约的晚近努力及其失败的启

第三节 WTO规则的出现标志着国际投资立法的重大发展
第二章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及其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第一节 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第二节 投资措施的国际立法的出现和FIRA案
第三节 TRIMs协议的产生及其主要规则
第四节 中国的投资措施和立法改革
第三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国际投资环境的改善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投资法
第二节 TRIPs协议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第三节 TRIPs协议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第四章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和国际投资法
第一节 补贴与国际投资的关系及与国际立法趋势的冲突
第二节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确立的主要规则
第三节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第五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及其重要地位
第二节 服务贸易及服务贸易立法与国际投资的关系
第三节 GATS确立的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第四节 GATS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第六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第一节 传统的投资争议解决方法及其缺陷
第二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由来
第三节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简介
第四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书名:信法为真(法窗夜话)

 作者:范忠信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012
 入库时间:2001-11-23
 定价: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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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氏。当过民办教师、民工、农技员。自1980年起,分别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事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所、苏州大学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科研处处长、台湾所所长。于1999年6月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曾主持两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从1986年至2000年,先后完成约103万字专(编)著、110万字学术论文和译文。主要专(合)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法理学:市场经济下的探索》(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中国法律文化探究》(韩国一潮阁,1996)。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要论文有:《中外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亲亲尊尊”与亲属相犯:中西刑法的暗合》,等等。

目 录
1 世少‘法呆子”,遂使法治难成(代序)
2 择法固执:我们对法治的贡献
3 以身作则:人民对法治的责任
4 循规蹈矩:官吏对法治的责任
5 絮矩立规:领袖对法治的责任
6 法治国:第三代的共同使命
7 以身试法
8 民主法制与礼刑
9 法治的核心
10 宪法到底是什么? 
11 其实不知“司法独立”
12 陪审制的实质
13 法律,勿设陷诱民
14 吴小莉被“拦轿”
15 读不懂姚晓红
16 府河事件与“法寇”
17 只怪你骨头不硬
18 部门执法诸侯化的问题
19 私力救济与非法执法
20 “诸侯化”的地方司法
21 重婚无罪与台湾“法治”病态
22 盗版、销赃与法治
23 礼呆子与法呆子
24 外国“法呆子”与我国“法巧子”主义
25 以法为教与法观念改造
26 一元法之困境与二元法体制重建
27 人类活于法
28 法律教育是人文教育
29 见识“人民管总统”
30 广场、市场与民主
31 见危不救:外国法及我国旧法的启示
32 见罪不斗:欧美法与我国旧法之暗合
33 皇帝游戏与民主游戏
34 不仅仅是钢盔刺刀时代
35 包公脸上和心上的“法治”
36 “绳之以法”的中西双解
37 通奸罪与杀奸权
38 诽孔诽韩案的启示
39 京师隐士瞿同祖
40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作者小传
后记


 书名:88折: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原价20.0)

 作者:王健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0
 入库时间:2001-11-22
 定价:17.5元
 7264            立即上网订购>>>



贺卫方

这是王健博士在北大法学院作博士后研究的学术报告,就所
涉及知识的广度和考订的细密而言,可以视为作者十多年来从事
近代中国法律演变研究的一个重要结果。过去,王健的研究侧重
近代以来的法律教育——1997年我编辑《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
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时,就相当倚重他的研究和协助。
后来,他又致力于搜集清末以降外人对中国法律的观察和研究文
字,不久前出版了《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一
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现在,这本以西方法律语词的
输入及其对我国法律新词影响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又将付梓问世,
作为同道和好友,我深为他丰硕而出色的学术成就而欣庆,并且相
信本书会成为研究中国近代法律史的必读书目之一,更将激发更
多的学者对这个富有开垦价值的学术田园发生兴趣。
近代中国的法律演变之所以具有特殊的学术意义,是因为这
个时期标志着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治理模式的断裂和终结、也
标志着一种全新的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诞生。虽然在以往的历史
中,我们的制度演进也并非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完全自生自
长,但从来的外部影响都没有像清末以来那般剧烈而广泛。20世
纪初,请廷下诏变法。最初这种变革似乎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但最
终却导致一种文化意义上的自觉选择,老大帝国的政治法律制度
开始由西方式制度取而代之。来自西方的法律规范、原则、理论、
概念在中土不断传播,它们表现为一系列语词,但又不仅仅是语
词,通过不断的引进,通过阅读、记忆以及现代传媒的大量复制,通
过现代型的法律教育,它们已成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甚至在这个
过程中,我们连对自家历史的原初记忆也丧失了,例如今天的历史
学家对中国法律史的解说就没有办法摆脱这些外来的语词及其背
后的各种概念、原则等等。
从一个更广泛的角度观察,一个民族对另一个异文化的语词
的翻译和接受的过程可以视为一种文化的移入。翻译,首先是语
言符号的转换。在转换的过程中,很明显,翻译者要面临着如何极
尽所能将原文的意义以及风格加以完整准确表达的问题。当然,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钱锺书先生用旅行作比喻:“从最初出发
以至终竟到达,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
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或走样的地方,在
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很贴合原文。”(《七缀集》修订本,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4年,第80页)这样的困难不仅表现在文学翻译上,法
律文本的翻译也不能避免。而且,“遗失”和“损伤”也许只是消极
面上的缺失,翻译过程中更可以出现积极面上的增加;译词添加了
原词所不具有的意义,仿佛古罗马法律语词所谓“添附”(accessio)。
不过,我们可以将这里的问题再深化一步,把本书的书名由一
个正面的陈述句式变成疑问句式:人们是否能够通过翻译“沟通两
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我们平常用惯了各种双语词典,见到外文文
本里的—个生词,总要通过查词典去理解。这让我们发生一种感
觉或者幻觉,即不同语言之间永远会存在着对等的同义词。博尔
赫斯说:“词典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一个显然未经过验证的假
设——语言是由对等的同义词组成的。”然而,这样的对应关系能
否在翻译中加以验证呢?从尼采到福柯,一直到更晚近的把“翻译
的政治”作为专题研究的衮衮诸公(参看许宝强、袁伟选编《语言与
翻译的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都对此提出了发人深省
的质疑。在本书展现的近代以来法律语词的翻译个案中,我们不
难发现这样的佐证。简单地说,西方法律词汇表渗透着西方的文
化精神,它们的汉译过程正可以说是西方法律理念对使用者的控
制过程。
我们被控制了?听起来这种说法似乎相当刺耳——更刺耳的
说法是“被殖民”了。可是,我们怎么可以不被控制呢?在这样的
词汇表无从摆脱的时候,即使不是翻译,而是写作,可那种写作又
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与翻译相区别呢?当然,在极个别——往往是
在形而上的论题方面——的情况下,我们还见得到用文言写作的
事例,可是,那种刻意避免西方词汇“污染”的写作姿态分明表示着
作者格外地受到外来词汇的控制。退一步说,即使是不受外来语
词控制,用文言写作又意味着受到什么样的词汇及其背后的文化
权力的控制呢?
本书尽管侧重考据,在理论分析方面常点到为止,但对我们今
天习焉不察的各种法律语词的来源进行的细致梳理却是极具学术
意义的,也可以启发人们思考更多的问题。在阅读过程中,我突然
冒出的一个想法是:再过一百年,我们今天已经接受过来,并且看
来十分确定或固定的这些语词会不会变得面目全非呢?“后之视
今,如今之视昔”,可不警乎!

2001年10月18日凌晨 蓝旗营

导 言
第一章 中西初识
一、引子:嘉定会议、译名之争与东西对峙
二、传教士笔下的中国法 
三、“勒意斯”(Leger):最初向中国介绍的西方法
第二章 西法东渐(19世纪上半叶)
一、破译中国法的秘密:斯当东英译《大清律例》
二、西法东渐的条件与特点 
三、五车韵府:建立中西法律概念之间的对等关系 
四、用中文表述西方的政法知识 
第三章 译出夷律
一、所有问题必须以英文本为准 
二、译出“各国律例”
三、死水微澜:中国知西政之始
第四章 公法的时代
一、万国公法的引进
二、公法著作翻译的方法及特点
三、法学新概念的创制
第五章 探索西方的“法言法语”
一、毕利干与《法国律例》
二、第一个西方的法典模式
三、汉语世界里的“法言法语”
第六章 输出与回归:法学名词在中日之间
一、问题与争论
二、日本模仿中国法的传统及其创造近代法的背景
三、中日关系的逆转:西方法学自日本而来
结语
正文附表目录:
1.斯当东英译《大清律例》篇名中英文对照表(1810年)
2.《四洲志》所载英国政制译名对照表(1840年前后) 
3.《四洲志》所载美国政制译名对照表 
4.晚清汉译西方国际法学著作篇目表(1839—1903年)
5.丁韪良译《万国公法》篇目中英文对照表(1864年)
6.《法国律例》篇目结构一览(1880年)
7.法汉法律名词演进表(1891—1982年)
扉页插图目录
1.《大清律例》(英译本)
2.字典(马礼逊 编)
3.《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4.英汉字典(麦都思 编)
5.《万国公法》
6.《英华字典》(罗存德 编)
7.《星轺指掌》
8.《公法便览》
9.《公法会通》
10.《法国律例》(日本训点本)
11.《各国交涉便法论》
12.《新尔雅》
13.《法政辞解》
14.《京师法律学堂笔记》
15.《盲人瞎马之新名词》
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表
参考文献目录
索引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释解

 作者:姚红
 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1
 入库时间:2001-11-22
 定价: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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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著作权法是有关获得、行使和保
护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法律。1990年,七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对于健全著作权的法律
制度,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调动知
识分子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对于完善我国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我国已有了专利法、商标法,加上
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体系基本完善),促进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对外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
质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保护著作权人
的权益,激发其创作积极性,促进经济、科技的发展和文化、艺
术的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年来,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
展及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著作权的保护制度提出了一些新问
题、新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促进经
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繁荣,并适应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
进程,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
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共分六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
权,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
音录像、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计六
十条。 
为了便于学习、掌握著作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委员会民法室的几位同志编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释解》一书。本书由民法室副主任姚红同志主编,其他作者也
都直接参与了著作权法修改工作,对著作权法的有关问题进
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著作权法修正案的条文进行了反复
的讨论修改,对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外的著作权法制度进行了
有益的鉴别吸收,因而对著作权法的修正案的立法背景、本意
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本书的特点是准确、实用、简明。该书
对著作权法逐条作了释解。这样既便于各界人士详尽知悉著
作权法的全部内容,又便于他们有选择、有重点地掌握和运用
有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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