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论无权处分的物权理论基础

    [ 孙毅 ]——(2002-4-19) / 已阅32733次

    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合同当事人自己无资金,无货源,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合同标的不过手,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是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对于买空卖空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
    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① Savigny,system des heutigen Rechts,Ⅲ Bd.1840,p312 转引自陈华彬《论德国私法上无因性概念的形成》载《民商法论丛》第14卷。
    ② 这种无权处分的增加或减少并非事实上的变化,而是不同法律理论于观念上造成的。
    ① 其复杂性可从王泽鉴先生于《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探讨无权处分的数篇文章中窥之一二。
    ② 基于无效合同的给付产生的所有权移转和不当得利返还的所有权移转。
    ③ 参见拙作《物权法公示与公信原则研究》,《民商法论丛》第7卷第473页。
    ① 参见史尚宽:《物权法论》,第39页。
    ② 参见拙作《物权法公示与公信原则研究》,《民商法论丛》第7卷第473页。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