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贵勇 ]——(2007-4-27) / 已阅18370次
[1]周友苏.新公司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35.
[2]同上注[1], 233.
[3]参见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21.
[4]参见范健.商法(第二版)[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59-160.
[5]参见张开平.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51-152.
[6]参见王燕莉.论权利制衡下股东知情权之行使[N]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1卷第二期:39.
[7]参见蒋大兴.超越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司法困境[J] .法学,2005,(2):124-125.
【出处】
《四川省<公司法>实务研讨会(论文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合编,2006年12月,第28-34页。转载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简介:
徐贵勇,重庆梁平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法研究生。
陈震,湖北黄冈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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