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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市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调查与思考

    [ 辛炳辰等 ]——(2006-11-14) / 已阅49994次


    当然针对上文的有关问题,有些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如“上海专业人员招聘网”为求职者提供了虚拟货币,即“求职津贴券”,求职者发出虚拟货币,而中介机构则为此支付真实货币如用人单位一个月未办理则返还,如此一方面,对求职者而言并未向用人单位支付费用而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实际是加重了中介者的责任感,他们会尽力发挥主办招聘会见面会的作用,促成就业,由此既实现促进就业,也维护求职者利益加大了主动者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

    二,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

    由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沟通联系和进行职业指导,由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实现就业。这种方式近年来也成为了部分大学生的就业渠道在我们的调查中有12%的海口高校毕业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职业,我们也走访了位于长堤路,龙华路的几家职业介绍所对此作了一定了解。

    在海口圆梦职业介绍所,一位负责人给我们介绍了他们是五证齐全,相当正规有法的职业介绍所,他们主要服务对象是外来务工人员,但也有不少高校毕业生前来求职,往往提供一些房产公司、物流公司等从事业务、文秘的职务。当我们问及是否需要学校的有关证明时,这位负责人说只需毕业证书,可我们推说忘带时,他却说那就先交报名费,毕业证书有空再拿来。可见这些职业介绍所,往往以盈利为目的,他们对大学生并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对提供职位的公司是否做到认真审查,也不得而知。由此在职业介绍过程中出现种种欺诈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还有些职业介绍所介绍职业往往知识含量不高,并不适合大学生就业如小区保安、酒店接待等,当然更有些藏于小街、小巷中的匿名介绍所,往往从事着违法行为,如在龙华路一商厦八楼的职业介绍所在电线竿上作广告声称:随着旅游旺季到来,招聘男女公关,私人伴游数名要求18~35岁,一经录用月收入二万元左右。这些现象无不令人惊心触目,如何规范职业介绍机构,使大学生能通过此方式安心就业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具体而言存在的问题,第一,职业介绍机构服务范围较窄。职业介绍机构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产生,从产生之日起,主要服务对象就针对了农村劳动力,发展到今天其服务范围虽已扩大到为应届毕业生职务,但由于传统观念影响,许多用人单位并不愿通过此招聘人才,更多的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介绍所是需要体力劳动者,这样就造成了大学生通过职业介绍所获得的工作往往不仅专业不对口,而且工作性质与报酬也不能令人满意。

    第二,职业介绍监督存在真空。由于当前社会上广泛存在的都是营利性职业介绍所,他往往以取得报酬为根本出发点,因而欺诈现象屡见不鲜。正如上文提及的某些工作月薪两万等,据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的公关人员要交介绍费500元,保安介绍费200元,我们简单估算了一下,仅此一笔,职业介绍所一个月便可获利七八万元之多,有些曾经遭受过职业欺诈的同学告诉我们,这些工作并不可靠,用人单位迟迟不肯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六个月的标准。部分单位竟与职业介绍所串通一气,骗取所谓上岗费,上岗不久即以莫须有的原因将其辞退。而如此种种,都与他们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监督不力造成的。从2000年12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劳动市场规定》来看,对从事职业介绍机构的规定还是较为具体的,如禁止下列行为①超出核准业务经营范围;②提供虚假信息;③超标准收费;④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⑤为无合法执照的用人单位或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⑥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欺诈活动;⑦伪造、涂改、转让批准文件;⑧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可见有关部门执法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那么在现实中众多欺诈性违法行为为何又屡禁不绝呢?我们认为这是因为有关部门未能依法办事,执法不严。如一些职业介绍所五证不全,却照常营业,有关部门对投诉也不能及时解决,主管部门未尽监督职责,是导致职业介绍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重要原因,而一些报刊刊载相应招聘广告时,也未尽审查之责,社会监督缺乏更助长了违规之风。当然作为大学生本人,也应对此有理智分析,试想一个公关人员,何以月收入高达两万,恐怕这不过是骗子的骗术罢了,如果大学生本人不相信这些花言巧语,骗局何以得逞?

    第三,立法尚欠完善。从相关立法来看,目前有关的法律规章有1993年7月劳动部发出的《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1996年7月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加强职业介绍管理的通知》;2000年12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这些规定往往是国家部要针对全国颁布制定的往往难以考虑各地具体情况。海南省作为有独立立法权的特区,应当制定出更为具体的规章,从而给予有关违法行为更大力度的打击。如《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招聘、招工广告管理的意见》中就对广告刊载招聘信息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标明中介性质等,当然海南的立法应针对海南的有关情况而制定。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广告主打着“信息公司”、“咨询公司”的名义以职业介绍之实,而实不上这些公司并无介绍职业的权力,他们往往注明非中介,吸引人才上门,却以信息咨询费等各种名义收费费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还有些违法者利用互联网招募人才和招揽客户,互联网已成为一些人才中介机构用来发布违法、违规人才招聘广告和进行非法人才中介活动的重要载体,更有些机构擅自设立人才网络,从事人才中介活动,自行收集,发布人才中介信息,而按照有关规定,没有人才中介许可证的网站一律不得发布人才招聘信息,不许从事人才中介经营活动。因而我省立法部门应根据现状制定相应规定,才能使执法部门真正有法可依,避免现实中有关部门所说国家法规不明确具体,不便执法的推辞。总之,加强职业介绍立法,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对于求职大学生利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对于一个急切渴望就业的大学生而言,在寻找工作中被欺骗无异于雪上加霜。在这方面,加重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给予其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才能使海口市职业介绍机构中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治,使大学生就业渠道更为拓宽。

    三 ,网上求职

    笔者认为,网上求职用人单位的宣传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据调查,有近30%的用人单位选择网上供职其主要原因是看重因特网的强辐射性,对其公司及产品的宣传作用。众所周知,企业的成功不仅在于企业及部分运作的良性化,企业的宣传亦有突出作用。因此供职方的用人单位为网上求职提供了可能。

    然而在笔者在对海口市几所高校的毕业生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73%的同学听说过网上求职,而对网上求职非常了解的的仅占23.5%,而对网上求职这一方式完全不知道的占83.5%,网上求职方方面面的优越性及网上求职提供就业选择的广泛性,使我们为此纳闷,为此,笔者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调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网上求职存在着一些弊端:

    1.网络陷阱防不胜防。当我们感叹于信息网络给我们带来无比丰富多彩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擦亮眼睛对网上信息的真真假假作出分辩,海医的一位毕业生小刘说到今年在工作时,她很偶然地发现了我省某一网站居然原封不动地将前程无忧网上2000年供职信息搬到此网站,这一个行为严重造成了信息的滞后性,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网络的宣传作用,故意虚张声势虚构空缺职位,刊登过期或虚假的信息,以达到非法目的,当然用人单位不适时变动内容也会影响应聘者应聘目的实现。

    2.安全隐患令人担忧,网上求职者有虚拟网络,互不见面的特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在网上公布虚假的供职信息,这种职位一般具有报酬丰厚,工作环境优越等特点,以引诱大学生上钩,并以档案费、就业培训费等为名要求求职者把小额的钱款汇到一定的帐号,钱一入帐,马上被取走,由于距离远等种种原因,公安机关部门对此只能望而兴叹。2004年7月9日南国都市报曾报道,江苏籍女大学生通过网上求职落入传销陷阱中,为逃出传销窝点跳楼摔成瘫痪一事,此报道内容触目惊心,而无独有偶,类似的安全问题频频发生,调查中,不少网上求职者反馈,网上求职使他们不得不公开个人的资料,在填写电子简历时,招聘单位一般要求应聘者完整真实地填写相关内容,有些甚至涉及到家庭详细地址和家庭固定电话号码,一些不法网站以网上招聘为名,获取个人资料之实,以实现诈骗的根本目的。

    3.信息化水平不高。调查结果显示,对于近年的毕业生而言,网上求职是个新名词,许多大学生只听有其名,而不知其实,更未行其事。对网上求职认识的欠缺,使得传统的人才招聘会仍是毕业生的首选。据统计,网上求职的主力军以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为主。他们大多数利用所在学校的现有计算机设备上网,而本身并不具备上网的经济条件,因此网络的普及率不高,使用网络率低下也影响了网上求职的专业化发展。

    4.网上求职的招聘信息来源过于随意化是导致网上求职并不十分受亲睐的重要原因。对于多数网站,用户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网站通过用户注册即可在人才网络系统平台中,任意发布个人简历及自荐书,而无任何认证系统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认证,这种随意性,使得应聘者,招聘者对其真实性,正式性心存疑惑。

    据业内人士分析,网格时代的到来使得网上求职必将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而网络给求职者和应聘者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问题,网上求职的负面影响已经相当之大。因此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加以解决。

    我们认为身为大学生在选择网上求职这一择业方式时,尽量从以下方面着手,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1.选择正规网站。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人才网络系统已有所发展,并初具规模,就拿海南来说除各校专门网页提供有招聘者信息外,海口市劳动局也有人才网站,当然前程无忧网等全国性大型网站也向应聘者敞开大门,一般来说合法正规网站的建立,一般有工商部门下发的经营许可证和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证,因此应聘者在投递个人简历时,可以先看看两证是否齐全,以防误落不法网站。

    2.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尽量不要填写家庭详细地址及家庭固定电话号码,以免受不正当的干扰;据海口市劳动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说,不少毕业生急于求职,进入人才网络系统,就铺天盖地的任意注册,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丝毫无此意识。

    如果必要,亦可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此方式为自己设定网络保密。特别要提醒毕业生警惕一些“黑网”利用招聘的幌子诈骗,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向招聘者递交银行帐号,以免经济受损。

    当然,除了高校毕业生自己的努力外,社会保障措施的出台亦刻不容缓,我国对网络安全的保护尚未进入立法议程,法制的不健全在客观上加剧了网络的不安全,虽然全国人大有“网络隐私权”的讨论,但离立法似乎仍存在不小距离,而从本省来看,有关网络安全的立法还很缺乏。我们将信息欠发达地区的海南省与网络信息程度发达地区的北京省做了一下比较,笔者认为,北京立法的完善与毕业生多达五成选择网上求职不无关系。

    建议海南省针对网上应聘招聘信息的随意性建立系统认证系统,以监督网上应聘者及网上招聘者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具体来说,对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信息进行验证,对招聘的资格进行考证,以确保虚拟网络的内容的真实性,为应聘者和招聘者提供一个值得信赖的交流平台,以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给就业市场的积极推动作用。

    四 ,自主创业

    大学生自主创业就是改变就业观念,利用自己的知识、才能和技术以自筹资金技术入股寻求合作等方式创立新的就业岗位,即毕业生不做现有就业岗位的竞争者,而是为自己、为社会更多的人创造就业机会。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海口市近年来在校大学生人数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大学生面临的就业压力愈来愈大,面对这种形势,选择自主创业既可以为自己寻找出路,又为社会减轻就业压力。当前,海口市的在校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的人并不少,这方面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笔者对海口市几所大学所作的问卷调查显示:27.5%的大学生表示非常渴望自主创业,另有52.5%的学生表示将视情况而定。近几年,海口市也有一些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如毕业于海南大学水产养殖专业的欧茂辉回老家美兰区上园村养虾,2003年一年就获利近三十万元,去年毕业的海大学生王瑞彰通过为大酒店提供海鲜,一年即收入二十多万等等。当然,虽然有一些大学生取得了成功,但这并不能掩盖目前海口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扶持不够。大学生更看中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各项服务,而并非税费上的优惠,笔者通过对几位创业成功的大学生采访了解到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根本就没有得到政府的扶持,像海大88级毕业生廖海珍在创办中海幼儿园的过程中,始终未享受到优惠政策,也没有得到政府的创业指导。这就可知海口市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显然不够,这也间接地阻碍了大学生的创业,使大学生创业面临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1、资金问题。笔者接触的创业大学生绝大部分都表示资金问题是他们创业初期面临的主要问题,几个创业失败者也苦于资金困难而不得不中途放弃,而更多的有志于创业的学生毕业后,苦于没有启动资金,连创业的机会都没有,这也是近年来海口市大学生创业不“活跃”的主要原因。大学生刚从呆了十几年的校园里走出来,毫无资金积累,除了少数有家庭支持资金的同学外,大多数同学都将遇到这个困难。这就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扶持,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出台相关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向大学生发放创业贷款,国内像上海、重庆、福建等省市都有相关政策,而据笔者了解海南省尚未出台类似政策。所以,笔者建议海南省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为创业学生提供创业贷款,同时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中拨出一部分钱作为担保基金,以解决贷款人担保无着落的问题,具体实施可参照《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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