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购房契约的新约与旧约

    [ 蓑笠翁 ]——(2005-3-22) / 已阅18013次

    附后记:“合同”和“契约”的辨析,《法边馀墨》,贺卫方
    “契约”与“合同”都是中国古已有之的术语,但是在传统中国它们却并不是一回事……为了取信和对质,便在分别写有全部契文的左右两契并合处大书一个“同”字。遇有争议,便将两契相合,“同”字齐合,则属原契无疑。后来又索性将“合同”两字并书,两契之上各有两字之一半,“合同”之谓,由是而来……南北朝以后,由立契人署名画押的单契又逐渐取代合同契约,因而“合同”一词也逐渐退出了契约领域,变得只有历史学和考古学上的意义了……
    合同只是契约形式的一种,严格的说,它是验证契约的一种标记,犹如今天的押缝标志,它本身并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迄止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无论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学者写作,大都使用“契约”一词……
    为什么一定要用“合同”来取代“契约”呢?可能的原因大约有两个方面,一是废除“旧法统”的影响,“契约”作为旧法术语而遭到冷落;一是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变化的影响。计划经济实施后,企业间就原料与产品的提供所订立的协议已不再是获取利润的工具,而是完成国家经济计划以及党所倡导的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含义既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实在不应该继续使用从前的名称,因此便以“合同”取而代之……
    第一, 从词语结构上看,“契约”是复合同义词,即由“契”与“约”两个同义名词合并而成;组合之后,意义不变。而“合同”一词却是动宾结构,即由动词“合”与宾语“同”组合而成,它表示的是一个过程……
    第二, “合同”之称在于实际使用中很不经济。由于“契约”是同义合成词,所以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简称为“约”,而合同却不能作类似的省略。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