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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

    [ 倪昊 ]——(2004-3-20) / 已阅31383次

    通过前面的讨论,我们认识到现行农地使用制度的很多问题并非由农地制度本身造成的,单纯改造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均田承包制带来的土地频繁调整问题,一直遭到学者的批评,但是市场足够发达,城乡交流的障碍完全消除,农民能进入城市从事比较稳定的非农产业,均田承包带来的土地调整问题就不难解决。但事实上,由于不具备上述假定条件,迫于人口压力,只有以调整土地来应对。
    中国的农地被赋予太多的责任和负担,如减轻就业压力,提供生存保障、保障粮食供应、提供工业资本等,这使得任何一种农地制度都很难表现出很好的制度绩效,因此,改造农地使用权的外部环境,减轻农地制度的负担,使农地使用制度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对农地问题同样重要。
    1、 减少国家对农地使用的不合理干预,国家在两方面对农地使用权有较强
    的干预,第一,对农作物种植种类的干预,第二,通过统购统销对农地收益的间接占有。这两方面的干预都大大影响了农业经营者的收益,降低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因此,国家应改变以农业收益支持工业发展的战略,减少对农业收益的吸取。同时,减少国家对农地使用的不合理干预也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善。
    2、 相关市场的建立健全。目前农业经营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关市
    场不健全,如农产品流通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在农地市场化较低的情况下,如果相关市场较为发达,同样对农地利用效率有促进作用。
    3、 农业技术的进步。由于制度改造的效率空间已经十分有限,今后中国农
    业效率的提高主要依赖农业技术的进步。由于我国农业目前以家庭经营为主,且经营规模很小,今后农业技术的进步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推进。
    4、 非农产业的发展。我国属于典型的二元经济社会,传统的农业部门存在
    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过多的劳动投入与过少的资本、技术投入的均衡是传统农业资源配置的基本特点,也是传统农业效率低下的根源。传统农业要发展就必须把破这种均衡。它依赖于资源两方面的流动:剩余劳动力流出农业部门,技术资本要流入农业部门,从而在农业部门形成高效率要素替代。至此,前面提到的多种问题,如土地频繁调整、经营规模太小、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都要依赖非农产业的发展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第七节 结语
    总之,笔者认为在中国的农村无论是在人口还是在面积上都占了中国的大部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村的意识形态差别较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在某方面讲的确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但是物权化有僵硬性的缺陷,在中国现在的具体国情下实行统一的农地使用权物权化模式有很大困难,因此在此之前先走一段契约化的道路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的出路。
    契约化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用了债权灵活性的特点弥补了物权的刚性,适应了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至于这种改革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最后希望本设想对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的探讨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
    (2) 李双元、温世扬主编《比较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 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4) 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
    (5) 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 梁慧星、刘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7)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8) 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
    (9)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王利民:《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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