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克先 ]——(2014-6-24) / 已阅14734次
一般来说,被申诉人是QQ号码的受让人,这就需要考虑其是否善意第三人。有人认为,QQ号码的受让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理由是,《QQ号码规则》明确规定,QQ号码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腾讯公司许可,用户不得售卖QQ号码。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规定仍然受让QQ号码,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QQ号码买卖中肯定是付了款交付了QQ号码,认定受让人是否善意第三人,关键在于受让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QQ号码规则》未经腾讯公司许可,用户不得售卖QQ号码的规定。这就需要查明事实,而不能一概认定QQ号码的受让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如果QQ号码的受让人属于善意第三人,应保护其QQ号码的使用权。
3、设置时效
民法有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保护的制度。
借助诉讼时效,腾讯公司应规定,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他人QQ号码,初始申请注册人在一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对初始申请注册人取回QQ号码的权利不再保护。
QQ号码本身的几个阿拉伯数字不会变,但依附在QQ号码上的价值不停的变化,可能会在短时期内发生损耗或升值,这时原权利人是否可以要求归还该QQ号码而得到额外的利益?此外,QQ号码的转移也是很频繁的,如果长期不能确定使用权的归属,不利于秩序稳定。因而有必要确立时效制度,以维护基于一定事实和期间建立起来的新秩序。根据网络的特点,取得时效的期间不应过长,以一年为宜,超过该期限,对初始申请注册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非初始申请注册人可以取得他人的QQ号码使用权。
4、事实许可行为
《QQ号码规则》规定,QQ号码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腾讯公司许可,用户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QQ号码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QQ号码。
在QQ号码推出初期,许多人都申请了数量众多的QQ号码“囤积”起来,最后大多数送给亲戚朋友。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QQ用户数成几何倍数的疯狂增长,使得QQ聊天得以迅速普及,QQ号码买卖也随之盛行。
无论是无偿还是有偿转让,事实上有许多非初始申请注册人在使用QQ号码,有的正常使用了好久,有的还申请了会员、QQ秀等增值服务,应该认为这是腾讯公司对非初始申请注册人拥有该QQ号码使用权的认可。
5、明确规定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争端的处理程序
《腾讯公司QQ号码申诉服务协议》将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争议排除在QQ号码申诉程序之外。
腾讯公司将其与用户之间的争议排除在其主持的QQ号码申诉程序之外,无疑是正确的。但腾讯公司未进一步规定其与用户之间争端的处理程序。建议腾讯公司将其与用户之间的争端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由于QQ号码申诉服务协议是腾讯公司事先拟定供用户使用,为显示公正和大度,腾讯公司应尽量选择北京、上海等远离腾讯公司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作为裁决机关。
庞大的QQ用户数量是腾讯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 而保障用户的QQ号码安全,是稳定QQ用户的重要措施。保护用户的QQ号码安全,必将同时促进腾讯公司事业更加快速发展,得益的首先是腾讯公司。
参考文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0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03]腾迅公司:《QQ号码规则》,http://zc.qq.com/chs/agreement1_chs.html;
[04]腾迅公司:《腾讯QQ帐号申诉服务协议》,http://aq.qq.com/htdocs/agreement.html;
[05]王克先:《论虚拟财产与交易》,《法治研究》2008年第2期。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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