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泉 ]——(2014-1-6) / 已阅7327次
故意贩卖、陈列、输入伪造仿造之发明品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91条之中,是指明知为伪造或仿造有专利权之发明品而贩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或自国外输入的行为。根据《专利法》第91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万元以下罚金。
(4)虚伪标示罪
虚伪标示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92条之中,是指违反《专利法》第74条规定的行为,即专利权人在登载的广告中逾越了申请专利之范围,或者非专利权人在非专利物品或非专利方法所制物品中附加了请准专利字样或足以使人误认为请准专利之标记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专利物品,也可以是不享有专利权的物品,包括非专利物品或者非专利方法所制造出来的物品。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92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万元以下罚金。
(5)伪造新型专利品罪
伪造新型专利品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06条之中,是指伪造有专利权之新型的行为。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06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万元以下罚金。
(6)仿造新型专利品罪
仿造新型专利品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07条之中,是指仿造有专利权之新型的行为。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07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万元以下罚金。
(7)故意贩卖、陈列、输入伪造仿造新型罪
故意贩卖、陈列、输入伪造仿造新型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08条之中,是指明知为伪造或仿造有专利权之新型而贩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或自国外输入的行为。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08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万元以下罚金。
(8)伪造新式样专利品罪
伪造新式样专利品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25条之中,是指伪造有新式样专利权之物品的行为。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25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万元以下罚金。
(9)仿造新式样专利品罪
仿造新式样专利品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26条之中,是指仿造有新式样专利权之物品的行为。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26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万元以下罚金。
(10)故意贩卖、陈列、输入伪造仿造新式样物品罪
故意贩卖、陈列、输入伪造仿造新式样物品罪规定于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27条之中是指明知为伪造或仿造有新式样专利权之物品而贩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或自国外输入的行为。根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127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拘役或科或并科5000元以下罚金。
3、其他国家
从世界范围来考察,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刑事立法把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权行为加以犯罪化。在法国,根据立法,专利侵权人可能被判以3000法郎至二年徒刑和1,000,000法郎的罚金。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有关于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罪的规定。德国在《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非法使用他人专利罪,对于犯罪的人应判处罚金或一年以下监禁。日本《专利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侵害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英国和美国目前尚没有关于专利侵权(实施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仅有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情况下追究假冒者的刑事责任的规定,从此点上看,我国专利刑罚的设置,比较类似英美法系。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商家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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