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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续性合同及其类型论

    [ 王文军 ]——(2013-12-26) / 已阅11213次

    [3]Vgl. Begruendung, BT - Dnucks. 14/6040, 5.177, re. Sp.转引自杜景林、卢谌:《德国新债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页。
    [4]Vgl. Von Cierke,Dauernde Schulderhdltnisse,in Jherings Jahrb. Bd. 64 s. 357ff.转引自盛钰:《续续性债之关系》,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988年硕士论文,第7页。
    [5]前引[4],第9页。
    [6]参见前引[4]盛钰文,第9-11页。李京法:《继续性合同基础理论研究》,载中国知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清华大学法学院2003年硕士论文,第6-7页。毕经纬:《继续性债务关系研究》,载中国知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清华大学法学院2005年硕士论文,第10-12页。
    [7]屈茂辉、张红:《继续性合同:基于合同法理与立法技术的多重考量》,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第35页。
    [8]前引[3],第119页。
    [9]参见[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债法总论》,杜景林、卢谌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2页。
    [10]Vgl. Karl Larenz, Lehrbuch des Schuldrechts, Verlag Beck, 1982, S. 29.转引自前引[7],第29页。
    [11]王泽鉴:《债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3页。
    [12]前引[9],第12页。
    [13]曾隆兴:《现代非典型契约论》,作者自刊1996年版,第225页。
    [14]前引[7]。
    [15]前引[11],第104页;前引[4],第38-39页。
    [16]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62页。
    [17]前引[11],第104页。
    [18]有学者举例称,甲订购1年的牛奶合同,每日由乙固定送n瓶牛奶给甲,此时为分期交付合同;若甲向乙订购了1年的牛奶合同,但乙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甲送多少瓶牛奶,则由甲待每次履行期限到来前才确定每次或一定期间内供应数量的,则应为继续性供给合同。参见前引[7]。
    [19]崔建远:《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9-70页。
    [20]前引[4],第36页。
    [21]Vgl. Staudinger-Schimidt, Einl.zu § 241ffRdNr, 309.转引自前引[6]毕经纬文,第22页。
    [22]前引[9],第13页。
    [23]前引[19],第69页。
    [24]前引[7]。
    [25]陈自强:《民法讲义Ⅱ契约之内容与消灭》,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
    [26]破产管理人要求电、水、气供应企业继续供应时,依该条规定,必须全额支付应纳入破产债权的费用,如此一来,将造成电、水、气供应企业比其他破产债权人优先受偿的不公平结果。参见前引[6]李京法文,第29页。
    [27]Gutzler, Losung von Dauerlieferngsvertrdge durch Rttcktritt wed Kundigung, Diss. Heidelberg 1938, s. 17.转引自前引[4]盛钰文,第45页。
    [28]前引[9],第13页。
    [29][日]内田贵:《民法Ⅱ债権各论》,东京大学出版会2007年版,第20页。
    [30]前引[11],第104页;前引[16],第63页。
    [31]前引[29]。
    [32]参见黄立:《民法债编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6-58页。
    [33]Vgl. Bolz, Der Begriff des Wiederkehrschuldverhdltnisses insbesondere in seiner Anwendung auf den Elektriziuusversorgumgsvertrag und dessen konkursrechtliche Behandlung, Diss. Kiel 1951, s. 4f.转引自前引[4]盛钰文,第45页。
    [34]前引[29],第82页。



    出处:《北方法学》2013年第5期


    作者:王文军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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