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磊 ]——(2012-4-9) / 已阅14515次
{22}参见于志刚:《恐怖活动犯罪中资助行为人罪化的价值取向—与传统洗钱罪的冲突与整合》,《中国检察官》2006年第6期,第32页。
{23}参见前引{18},贾明文。
{24}参见前引{1},邹伟、王宇文。
{25}参见《依法打击洗钱犯罪切实履行国际公约—就审理洗钱案件司法解释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 http: //www. 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911/11/380521. shtml, 2011年11月5日访问。 {26}参见前引{18},贾明文。
{27}参见前引{18},贾明文。
{28}王新:《国际视野中的我国反洗钱罪名体系研究》,《中外法学》2009年第3期,第376页。
{29}王燕之:《中国反洗钱国际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金融》2007年第15期,第48页。
{30}参见前引{18},贾明文。
{31}参见前引{21}。
{32}《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第2条、第5条。
{33}赵秉志、杜邈:《我国反恐怖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法制日报》2011年11月16日,第12版。
{34}徐汉明:《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页。
{35}参见前引{22},于志刚文,第36页。
出处:《当代法学》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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