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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完善

    [ 郭仕伟 ]——(2012-3-21) / 已阅16565次

      综上,在刑事和行政领域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和已建制度两者并不矛盾。

    结语

      法律应当与时俱进,理应给公民人身权益造成精神损害进行赔偿,顺乎民意,顺应潮流,完善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参考文献】

    [1]唐德华主编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226页

    [2] Harvey Mcgergor, Mcgergor On Damages,16th.ed. London,Sweet & Maxwell (1997),25.

    [3]胡平:《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4 页。

    [4]杨立新、薛东方、穆沁:《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 页。

    [5]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 92 页。

    [6]李锡鹤:《从财产、人身、精神之关系论精神损害赔偿——兼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载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编:《华东政法学院学术文集》(2002),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111 页。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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