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裴 ]——(2003-3-11) / 已阅26995次
(4)F.博厄斯:《种族的纯洁》,载于《亚洲》第40期(1940年5月),第231页,转引于[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吴象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5):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3页。
(6):《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7):《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涛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99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9):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294页。
(10): 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346页。
(1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2页。
(12):Albert.V.Decey,Introductionto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1885),1960,pp.202-203.
(13): LonL.Fuller,TheMorality of Law,Revised Editi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14):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P73-74
(15)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P260-61。
(16) :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P262。
(17) :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P272。
(18):[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戈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5-36页。
(19): LonL.Fuller,The Morality of Law,pp.209-210。
(20):刘作翔《思想的价值与法治的理念》,转摘至http://www.law-thinker.com/"。
(21):F.A.Hayek,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Chicago,1960),pp.153-154。译文参见《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90-191页。
(22):[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戈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5-36页。
(2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4页。
(24):刘存孝:《光绪三十一年》,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版。
参考书目:
1.《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汪太贤,法律出版社2001版。
2.《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猜想与反驳》,[英]卡尔.波普尔,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戈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
4.《全球通史》,[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吴象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5.《哈耶克法律哲学研究》,邓正来,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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