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英杰 ]——(2010-7-2) / 已阅18275次
第四十四条 出售矿业权或者通过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申请办理矿业权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不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在签定合作或合资合同后,应当将相应的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关于对全省200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8]200号
二、检查的内容
13、与他人合作、合资勘查矿产资源,是否按规定及时将相应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6、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四)企业被注销后是否还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我国在企业法人人格消灭或者法人权利能力终止的确认问题上,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因此,企业工商登记被注销后;不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同时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司法实践中,有时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虽然显示为“注销”,但注销的原因显示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上述记载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方便登记管理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在此情形下,由于企业末经过法定清算程序,企业法人资格并未真正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及诉讼主体资格仍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24号函)中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
7、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11号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深部找矿工作的通知
第五条 合作勘查。
探矿权人愿意合作勘查的,可按探矿权评估价或以实际投资额计算投资比例,与政府专项资金合作共同开展深部找矿工作,并有权按货币资金方式追加投资、提高投资比例,所得收入由投资各方按比例分成。
注:公司之间签订合作勘查项目的合同或协议时,可以参考一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
(作者简介:蔡英杰,法学硕士,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能源法律研发主管。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和作者。联系电话:13520108510,010-58695236)
作者;蔡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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