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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在军队工作期间,取得律师资格,转业后专心从事律师工作
 
张举会 --主页

个人简介:

张举会律师简介 
张举会律师,男,1967年3月10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1987年毕业于信阳陆军学院,大学本科学历,军事指挥学学士学位。1992年开始攻读法律,199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考取律师资格,随后从陆军47集团军转业,就职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至今,专职律师。主办刑事业务与公司合同业务。 
张举会律师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主要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兼办各类公司法、合同法、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执业期间,与他人合作或单独办理各类案件逾百件。    其中作为刑事案件辩护人,贩毒一案广西人沈某贩卖海洛因1650克(媒体报道),经控辩双方激烈的辩论,终审沈某被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合办) 被黑龙江省某地公安机关认定为涉嫌合同诈骗50万余元的兰某,代理期间仗义执言,兰某在侦查阶段即被释放;(独办)    故意伤害致死一案谢某(媒体报道),法庭辩论抓住核心,终审谢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独办)    贪污一案王某,审理期间充分运用逻辑推理和论证,王某被从轻判处缓刑;(独办)    某(女)“教唆”年仅10岁女儿将自己的公公、婆婆投毒致死杀人一案(媒体报道),作为辩护人提出了“年幼的人”的作证资格、作证能力、作证责任以及“孤证”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合办) 秦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一案,在侦查阶段即被释放;(独办)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代理人,代理杨某(受害人)之母七年前被肇事者(交通肇事)在事后投入地窖一案(媒体报道),提出“公民的生命权是自动存在的”,肇事者被法院定性为故意杀人罪追究了刑事责任;(独办)    代理程某(受害人)受伤害一案,受害人获赔10万余元;(独办)    代理赵某(受害人)被害一案(媒体报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独办)   作为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人,代理某机械公司不当得利案,为企业挽回损失百万余元;(合办)    代理祁某(被告)侵权一案(媒体报道),以驳回对方起诉而获全胜。(独办)    代理当事人劳动仲裁,使当事人长达8年的工资拖欠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媒体报道)。(独办)    代理当事人交通事故索赔,果断适用《合同法》和《消法》,使当事人得到充分的赔偿。(独办)    代理某建筑公司民工意外死亡案件,果断处理问题,与死者亲属达成和解协议,为单位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独办)    代理某省计委与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涉及资金千万余元,以系统熟练的房地产法律知识,敏捷的思维,果断的观点,使某省计委预期目的全部实现。(合办)    代理顾问单位参与合同谈判,以独到的见解和观点,成功达到了顾问单位预期的目的。    全面为公司、企业、非法人单位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帮助完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草拟、公司重大项目谈判、公司各机构的设立及运作。帮助起草、签订各类经营合同,使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合同的事先设置和保护。    先后作为西安海天电子科技公司、恒赛电子科技公司、西安诚鑫快运有限公司、湖北卓越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与多家媒体协作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其中陕西广播电台农村广播,《西安商报》、《美报》、《消费者导报》、《西安晚报》对其成功案例均有报道。 
工作地址:西安市西华门凯爱大厦B座七层一号;工作电话:13991141012;029—87201100; 
传 真:029—87201870; 
EMAIL:JUHUI999@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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