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举行迎外仪仗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军乐队、红旗队、仪仗队依次入场;
(三)主宾入场;
(四)奏国歌;
(五)仪仗队执行队长向主宾报告;
(六)主宾在我方领导陪同下检阅仪仗队;
(七)分列式;
(八)主宾离场;
(九)仪仗队、红旗队、军乐队依次离场;
(十)仪式结束。
根据任务需要和场地条件,可以不设红旗队,也可以不组织分列式。
仪仗队入场后,执行队长位于仪仗队中央正前方,面向检阅台,成立正姿势。主宾和我方领导行至检阅台,军乐队奏国歌。军乐队奏国歌完毕,执行队长下达“向右看——敬礼”的口令,仪仗队队员行举枪礼,分队长行举刀礼(举刀时,右手取捷径迅速将刀举到身前,刀锋向左,刀身垂直于地面,右手与下颌同高,距离下颌15厘米;左手握刀鞘,右臂自然撑起成举刀立正姿势;同时行注目礼),护旗兵行注目礼;执行队长向主宾和我方领导行举刀礼后报告。检阅时,军乐队奏《检阅进行曲》,仪仗队队员目迎目送主宾,执行队长在我方领导右后方2—3米处陪同检阅。检阅完毕,执行队长返回指挥位置;当主宾向执行队长施礼时,还举刀礼。分列式开始时,军乐队奏《分列式进行曲》,仪仗队在执行队长指挥下正步行进接受检阅。
举行迎外仪仗仪式的场所,仪仗队、红旗队的编成等,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外事任务规格要求,迎外仪仗仪式中需要鸣放礼炮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三条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
鸣枪礼通常由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鸣枪礼兵数量通常为12—50人,具体人数、队形根据环境和场地等情况确定;枪械、弹药应当使用所在部队配发的自动步枪和空包弹,动用前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鸣枪礼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鸣枪礼兵双手持自动步枪成挂枪立正姿势(不使用背带,左手握护木或者护手、护盖)列队。指挥员下达“举枪”的口令后,鸣枪礼兵左脚顺脚尖方向向前1步,举枪约45度,枪口向左约30度,打开保险。指挥员逐次下达“预备——放”的口令,鸣枪礼兵依口令以单发形式击发,集体鸣枪12次(军人葬礼仪式鸣枪3次)。鸣枪完毕后,指挥员下达“收枪”的口令,鸣枪礼兵关保险,收脚的同时收枪,成挂枪立正姿势。
第九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仪式需要司号员吹号的,未编配司号员的单位可以不吹号。
第九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本条令。
第九十七条 军队文职人员的队列生活,参照本条令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战时,部队指挥员可以根据作战需要,对本条令规定的队列生活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第九十九条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司礼大队的队列动作(口令)可以作出适当调整。
第一百条 本条令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2018年4月4日中央军委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一、口令分类
口令,是队列训练和日常列队时指挥员下达的口头命令。根据下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短促口令。其特点是:只有动令,不论几个字,中间不拖音、不停顿,通常按照音节(字数)平均分配时间,有时最后一个字稍长,发音短促有力。如:“停”、“报数”、“放背包”、“验枪完毕”等。
2.断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微歇)。如:“第×名,出列”等。
3.连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的拖音与动令相连,有时预令与动令之间有微歇。预令拖音稍长,其长短视部队(分队)大小而定;动令短促有力。如:“立——定”、“向右——转”等。有的口令,预令和动令都有拖音。如:“向军旗——敬礼——”等。
4.复合口令。兼有断续口令和连续口令的特点。如:“以×××为准,向中看——齐”、“右后转弯,齐步——走”等。
二、下达口令的基本要领
1.发音部位要正确。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者腹音。胸音(即胸膈膜音)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腹音(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
2.掌握好音节。下达口令要有节拍,预令、动令和微歇有明显的节奏,使队列人员能够听得清晰。
3.注意音色,音量不要平均分配。下达口令通常起音要低,由低向高拔音。如:“向右看——齐”,“齐”字发音要高。
4.突出主音。下达口令时,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如:“向后——转”要突出“后”字,“向前×步——走”要突出数字。
三、呼号的节奏(2/4拍)
︳一 0 ︳二 0 ︳三 0 ︳四 0 ︳
︳一 二 ︳三 0 ︳四 0 ︳ 0 0 ︳
︳一 二 ︳ 0 0 ︳三 四 ︳ 0 0 ︳
︳一 0 ︳二 0 ︳三 四 ︳ 0 0 ︳
附件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略)
附件三 标兵旗的规格(略)
附件四 符号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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