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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1. 【颁布时间】2025-2-14
    2. 【标题】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3. 【发文号】军令〔2025〕2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央军事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mod.gov.cn/gfbw/qwfb/16371803.html

    7. 【法规全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连长、营长、旅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当由副连长、副营长、副旅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副连长(副营长)右跨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长对齐);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

    纵队时,副连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左跨半步,政治教导员后退1步;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

    营门卫兵持自动步枪时,可以双手持枪或者挂枪。礼宾哨等其他固定哨位的卫兵可以肩枪或者持枪。执行临时勤务的卫兵,操枪姿势可以根据上级要求执行。配带手枪时,通常将枪系于外腰带上;穿戴战斗装具时,将枪置于枪套内,弹匣置于弹匣套内。携带警棍时,将警棍置于外腰带上,通常位于左胁下。

    (一)查验证件

    要领:来人距哨位5—7步时,卫兵右臂(左臂)抬起,五指并拢,掌心向前,面对来人提示:“请留步”;尔后向来人敬礼:“请出示证件”。卫兵伸出左手自然接证,验证后仍然用左手将证件还给来人;其他卫兵保持警戒。

    (二)交接班

    要领:接班卫兵距离交班卫兵2—3步,两人相互敬礼,相向面对面站立,协同观察周围情况。需要交接枪支时,交班卫兵枪面向前、枪口朝上将枪交给接班卫兵;接班卫兵接过枪支,与交班卫兵并肩站立;舰艇等不便并肩站立的,接班卫兵可以半面向左转。领班员组织验枪、清点子弹。接班卫兵挂枪后,进入哨位。

    交接班期间,应当保持警戒状态,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参照本节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

    分队乘坐运输车,通常在运输车的后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通常情况下,驾驶员与安全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成二路或者四路纵队依次从车厢后侧上车,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乘车人员上车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车长位于驾驶室,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员位于左后角。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背囊(背包)通常集中放置或者用于坐靠。上车后,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关好后车厢板,并挂好安全链;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分队乘坐步兵战车、装甲车等作战机动平台,按照军兵种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分队乘坐客车,通常在客车右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编制序列,由后至前依次就坐,也可以根据车长指定位置就坐,并系好安全带;车长位于车内右前方,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内左前方和右后方,安全员位于左后方。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携带携行物资登车时,按照先物资后人员的顺序进行;听到车长“开始装载”的口令后,乘车人员将物资放置在客车行李舱指定位置;装载完毕后,车长检查装载情况。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一)调整哨的设置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顺利行进,根据需要,在车辆必经的交叉路口和复杂路段,可以设置调整哨。

    调整哨应当设置在便于观察和指挥的位置,通常由一人担任,徒手或者持红旗、绿旗,对行进中需要停止、转弯和直行的车辆进行调整指挥;必要时可以增设游动调整哨,协助调整指挥。调整哨应当按照规定携带武器、指挥和通信器材等。

    (二)调整指挥的要领

    1.示意车辆停止: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对车辆,左臂向前上方直伸与水平面成45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两眼平视前方,右手不动;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右手持绿旗不动。

    2.示意车辆左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45度,左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右)平直,向右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水平摆向右侧,与两肩略成一线。

    3.示意车辆右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右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左)平直,向左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4.示意车辆由左向右直行:调整人员通常位于车辆行进路线一侧,面向公路。徒手时,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尔后,左臂向左平伸(要领同右臂),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左臂向右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左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

    5.示意车辆由右向左直行:调整人员位置同本项第4目。徒手时,左臂向左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约45度,尔后,右臂向右平伸(要领同左臂),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右臂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右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分队乘坐火车,通常在站台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每节车厢指定一名车厢长,由其协助乘务人员组织分队乘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二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车厢门登车,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行李架上或者集中放置。车厢长位于车厢门附近位置,安全员位于车厢左后方。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厢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厢,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艇(船艇)

    分队乘坐舰艇(船艇)时,通常在码头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按照舰艇(船艇)艇长的命令,由分队指挥员协助组织实施。

    口令:登舰(登船)。

    离舰(下船)。

    要领:听到“登舰(登船)”的口令后,乘坐舰艇(船艇)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舰(登船)地点登舰(登船),按照舰艇(船艇)乘用要求到达指定的位置就位。枪支、背囊(背包)通常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听到“离舰(下船)”的口令后,乘坐舰艇(船艇)人员按照登舰(登船)的相反顺序离舰(下船)。离舰(下船)后,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分队乘坐客机、运输机、直升机时,通常在停机坪或者指定地点列队,由分队指挥员协助机组人员组织实施登机或者下机。

    口令:登机。

    下机。

    要领:听到“登机”的口令后,乘机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舱门登机。乘坐客机的人员,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并系好安全带;乘坐无固定座位的运输机、直升机时,根据舱室实际情况,确定乘坐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适当位置,安全员的位置由机组人员指定。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听到“下机”的口令后,乘机人员按照登机的相反顺序下机。下机后,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五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国旗由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持国旗的姿势为扛旗。

    扛旗要领:右手将旗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开始行进。

    第五十四条 国旗的升降

    要领:升旗时,掌旗员将旗交给护旗兵,协力将国旗套(挂)在旗杆绳上并系紧,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的同时,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

    降旗时,由护旗兵解开旗杆绳并将旗降下,掌旗员接扛于肩。

    下半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徐徐降至旗顶与旗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再降下。

    升、降国旗时,掌旗员应当面向国旗行举手礼。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军旗由部队首长指派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携自动步枪(冲锋枪)成挂枪姿势,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旗员通常由军官或者军士充任,护旗兵由士兵充任。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当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

    (一)掌旗姿势

    掌持军旗的姿势分为持旗、扛旗和端旗。

    持旗要领:立正时,右臂自然下垂,右手持旗杆,使旗杆垂直立于右脚外侧;稍息时,持旗姿势不变。

    扛旗要领:听到“齐步——走”的预令后,左手握旗杆套下方约10厘米处,两手协力将旗上提,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听到动令,开始行进。

    端旗要领:右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右臂向前伸直,右手约与肩同高,左手握旗杆下部,左小臂斜贴于腹部。

    (二)扛旗、端旗互换

    1.扛旗换端旗

    口令:正步——走。

    要领:听到“正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时,左手在右手腕处握旗杆;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距旗杆套约10厘米处;再出左脚的同时,右臂向前伸直,左手向后压,两手协力转换成端旗姿势,继续行进。

    2.端旗换扛旗

    口令:齐步——走。

    要领: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的同时,收右臂,左手前推,将旗扛于右肩;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旗杆下部,右臂伸直;再出左脚的同时,左手放下,换齐步行进。

    3.停止间扛旗、端旗互换,参照行进间的动作要领执行。

    (三)迎送军旗时,掌旗员、护旗兵行进、转弯、步法变换和停止的口令由掌旗员下达。

    掌旗员、护旗兵转弯时,按照踏步的动作要领,以掌旗员为轴同时转体,使排面向右(左)转90度,成立正姿势。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

    授予军旗时,由上级首长授旗。

    要领:授旗前,应当将旗套在旗杆上,由一名掌旗员持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成横队立于授旗台左侧适当位置,面向部队。听到主持人宣布“授旗”时,掌旗员、护旗兵右转弯面向授旗首长端旗正步向前,行进至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掌旗员使旗杆垂直,右手移握距旗杆套下约20厘米处,将旗交给授旗首长;然后掌旗员、护旗兵按照相反方向正步撤至预定位置。被授旗单位首长带领掌旗员、护旗兵正步走到授旗首长面前,此时,掌旗员位于被授旗单位首长后面,护旗兵在掌旗员两侧成横队,被授旗单位首长同时向授旗首长行举手礼。

    当授旗首长将旗授予被授旗单位首长时(授旗首长左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右手握旗杆下部),被授旗单位一名首长双手接旗(右手握旗杆套下约20厘米处,左手握旗杆下部),然后面向部队,成端旗立正姿势(另一名首长同时面向部队,成立正姿势);此时,主持人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在场全体军人向军旗敬礼。当下达“礼毕”口令后,被授旗单位首长将军旗交给掌旗员;掌旗员端旗与护旗兵正步行至授旗台右侧适当位置,然后面向部队,成持旗立正姿势。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将展开的军旗持入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组织迎军旗。迎军旗时,通常成横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机关和指定的分队参加,按照部队首长临时规定队形列队。

    迎军旗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迎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扛旗)、护旗兵齐步行进,当由正前或者左前方向部队右翼行进至距队列40—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和阅兵台(主席台)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取捷径向部队右翼排头行进,当超过机关队形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军旗进到部队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左后转弯立定,成立正姿势。

    第五十八条 送军旗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组织送军旗。送军旗时,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

    送军旗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送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成扛旗姿势)、护旗兵按照迎军旗路线相反方向齐步行进;军旗出列后行至机关队形右侧前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部队按照迎军旗的规定敬礼;当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返回原出发位置。

    第五十九条 军队其他单位迎送军旗,参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章 阅 兵

    第一节 基本规范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

    在重大节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可以举行阅兵。

    第六十一条 阅兵分类

    按照阅兵活动的主要空间,阅兵分为陆上阅兵、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空中阅兵。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

    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级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本级军事首长任阅兵指挥;当本级军政主官检阅时(通常由一名主官检阅,另一名主官位于阅兵台或者受阅部队中央前方适当位置面向部队),由副部队长或者参谋长任阅兵指挥。

    第二节 陆上阅兵

    第六十三条 阅兵权限

    陆上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团级以上单位军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员授权的其他指挥员实施;通常由一人检阅。

    陆上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通常进行两项,根据需要,也可以只进行一项。

    第六十四条 旅阅兵程序

    (一)迎军旗

    迎军旗,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实施。

    (二)阅兵式

    阅兵式程序:

    1.阅兵式准备

    旅阅兵式的队形,通常为营横队的旅横队,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列队时,各枪手、炮手分别持枪(95式自动步枪手、20式短自动步枪手、冲锋枪手挂枪)、持炮,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持筒;必要时,可以架枪、架炮。

    2.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当阅兵首长行至本旅队列右翼适当距离时或者在阅兵台就位后(当上级首长检阅时,通常由旅政治委员陪同入场并陪阅),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的口令,随后跑到距阅兵首长5—7步处敬礼,待阅兵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职务)同志,××第×旅列队完毕,请您检阅”。报告后,左跨1步,向右转,让首长先走,尔后在其右后侧(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政治委员在旅长右侧)跟随陪阅。

    3.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

    阅兵首长行至距军旗适当位置时,应当立正向军旗行举手礼(陪阅人员面向军旗,行注目礼)。

    4.阅兵首长检阅部队

    当阅兵首长行至旅机关、各营部、各连及保障分队队列右前方时,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各营部由营长、各连由连长、保障分队由旅指定的指挥员下达“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阅兵首长应当还礼,陪阅人员行注目礼;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5.阅兵首长上阅兵台

    阅兵首长检阅完毕后上阅兵台,阅兵指挥跑步到队列中央前,下达“稍息”口令,队列人员稍息。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政治委员陪同首长上阅兵台,然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

    (三)分列式

    旅分列式队形由旅阅兵式队形调整变换,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

    分列式程序:

    1.分列式准备

    旅分列式,应当设4个标兵。一、二标兵之间和三、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标兵应当携带自动步枪,并在枪上插标兵旗。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20式精准步枪手托枪,81式自动步枪手提枪,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20式自动步枪手、20式短自动步枪手、冲锋枪手挂枪,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扛筒,重机枪手、高射机枪手扛枪,迫击炮手、无坐力炮手扛炮(通常成结合状态)。

    2.标兵就位

    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枪(托枪、挂枪)跑步到规定的位置,面向部队成立正姿势。

    3.调整部队(分队)为分列式队形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照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旅、营指挥员分别进到旅机关和营部的队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队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4.开始行进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旅指挥员、旅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长、连长及保障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5.接受首长检阅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队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同时由齐步换正步,扛旗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当向军旗行举手礼;副旅长或者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以呼喊“一、二”,按照规定换正步(81式自动步枪手换端枪)行进,并在左脚着地的同时向右转头(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并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

    进到第三标兵处,掌旗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同时换扛旗;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前——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在左脚着地时礼毕(将头转正),同时换齐步(81式自动步枪手换提枪)行进。

    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长和旅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到指定的位置。

    6.标兵撤回

    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到达指定位置后,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照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四)阅兵首长讲话

    分列式结束后,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请阅兵首长讲话。讲话完毕,阅兵指挥下达“立正”口令,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旅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

    (五)送军旗

    送军旗,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者分列式结束后进行,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五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一)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由共同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二)阅兵式

    受阅部队阅兵队形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通常分为徒步方队和装备方队。结合重大作战、演训任务组织沙场阅兵时,阅兵队形按照作战编成(作战群)确定,也可以由阅兵指挥确定。

    徒步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军事航天部队、网络空间部队、信息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预备役部队参加阅兵时,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

    装备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军事航天部队、网络空间部队、信息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装备类型统一排列。

    装备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4路、4—6列;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2—3米;人员通常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队列队,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尔后,在首长车的右后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返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当阅兵首长行至各方队(作战群)右前方时,各方队(作战群)指挥员下达“敬礼”或者“××方队(作战群)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阅兵首长应当还礼,陪阅人员行注目礼;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主——席——好!”或者“为——人民——服务!”。

    (三)分列式

    分列式开始前,应当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以适当调整;需要时,可以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分列式行进时,按照徒步方队、装备方队的顺序行进。装备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1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10米;车与车的间隔:坦克为2—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4米;时速: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15公里。各装备方队的指挥员应当站立于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的乘员(除一炮手、驾驶人员外)和载员应当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开窗驾驶。

    听到“向右——看”的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下颌上仰约30度并向右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指挥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听到“向前——看”的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礼毕,将头转正。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方法由阅兵指挥确定。

    (四)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兵种团级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兵种团级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或者伞兵突击车插在指挥塔门右侧,汽车插在前车厢板的中央)。

    (五)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讲话。

    (六)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指挥规定;其他动作,参照旅阅兵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六条 其他部队和军队院校等单位的阅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编组受阅分队(相当于连的规模),参照本条令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实施。

    第三节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六十七条 阅兵权限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军级以上单位军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员授权的指挥员实施;通常由一人检阅。

    第六十八条 阅兵组织指挥

    组织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由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第六十九条 海上阅兵的组织实施

    海上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

    海上分列式程序:

    (一)分列式准备

    受阅舰艇编队队形,按照先潜艇后水面舰艇、先作战舰艇后勤务舰艇、先大舰后小舰的顺序成单纵队排列,或者由阅兵指挥确定;与来访舰艇举行海上联合阅兵时,按照我方潜艇、外方潜艇、我方水面作战舰艇、外方水面作战舰艇、我方勤务舰艇、外方勤务舰艇的顺序成单纵队排列,或者通过协商确定。导弹快艇等高速舰艇通常排列在受阅编队最后。

    受阅舰艇悬挂代满旗和欢迎旗组;组织舰员按照规定分区列队。

    (二)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阅兵舰艇到达预定海域后,阅兵指挥行至适当位置向阅兵首长敬礼,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职务)同志,受阅部队准备完毕,请您检阅”;待首长指示后,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回到预定位置陪同检阅。

    (三)接受首长检阅

    受阅舰艇编队按照预定的航向、航速、队形、间距依次通过阅兵舰艇接受检阅。当阅兵舰艇位于受阅舰艇舷角45度时,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一长声,舰长下达“敬礼”的口令,队列人员立正,面向阅兵舰艇,向阅兵首长行举手礼,目迎目送;阅兵舰艇信号兵鸣笛一长声还礼,阅兵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受阅舰艇过正横后,阅兵舰艇鸣笛两短声礼毕;阅兵舰艇位于受阅舰艇舷角135度时,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两短声,舰长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并跨步站立。导弹快艇等不组织舰员分区列队的受阅舰艇,不执行鸣笛敬礼。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主——席——好!”或者“为——人民——服务!”。

    (四)检阅结束

    最后一艘受阅舰艇过阅兵舰艇舷角135度时;阅兵指挥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尔后陪同首长返回舱室或者视察舰艇。

    海上阅兵式,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在海上列队。阅兵首长乘坐阅兵舰艇检阅受阅舰艇。

    第七十条 码头阅兵的组织实施

    码头阅兵,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停泊在码头的指定位置;阅兵首长通常乘车检阅受阅舰艇。

    受阅舰艇的队形,通常根据阅兵的目的、海域(码头)条件和舰艇种类、数量等情况确定;受阅舰艇的编队,通常按照先潜艇后水面舰艇、先作战舰艇后勤务舰艇的顺序确定。

    阅兵程序:

    (一)阅兵准备

    阅兵当日受阅舰艇应当组织隆重升国旗,并悬挂满旗和欢迎旗组;组织舰员按照规定分区列队。

    (二)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当首长行至阅兵起始处适当位置时或者在阅兵台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立正”的口令,随后行至距首长5—7步处,向阅兵首长行举手礼,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报告后,引导阅兵首长登车。

    (三)接受首长检阅

    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在首长车的外后侧(首长车距离码头边沿约5米,指挥车位首长车外后侧,横向间距2米,纵向间距2—5米,时速10—15公里)陪阅。当首长车位于受阅舰艇舷角45度(135度)时,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一长声,舰长下达“敬礼”的口令,队列人员面向首长行举手礼,目迎目送;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车位于受阅舰艇舷角135度(45度)时,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两短声,舰长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主——席——好!”或者“为——人民——服务!”。

    (四)检阅结束

    检阅结束后,阅兵车按照预定路线驶离阅兵现场。

    首长徒步阅兵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节 空中阅兵

    第七十一条 阅兵权限

    空中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军级以上单位军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员授权的指挥员实施;通常由一人检阅。

    空中阅兵通常与陆上阅兵或者海上阅兵结合进行。

    第七十二条 阅兵组织指挥

    结合陆上阅兵或者海上阅兵组织空中阅兵,在阅兵联合指挥机构领导下,由空中梯队指挥机构(空中指挥员)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

    单独组织空中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

    第七十三条 空中阅兵的组织实施

    (一)阅兵准备

    1.受阅机场

    受阅飞机(直升机)原则上集中部署,通常同一梯队集中部署于同一机场,同一机型集中部署于同一机场,或者同一部队集中部署于同一机场。空中各梯队应当预选必要的备降机场和机动机场。

    2.基准航线设置

    空中阅兵应当设置基准航线,由加入点、调整点、受阅点、退出点连成直线构成。基准航线的方向与阅兵台朝向垂直,在阅兵首长视野正前方由左至右通场。受阅点位置远近适宜,保证良好的通视效果,通常在阅兵台正前方400米至1000米之间。加入点至调整点之间的距离、调整点至受阅点之间的距离、受阅点至退出点之间的距离,按照军兵种有关规定执行。

    (二)阅兵首长接受空中指挥员报告

    空中梯队先头通过受阅点时,空中指挥员可以通过无线电台、视频传输等地空通信设备,向阅兵首长报告:“×××(职务)同志,空中梯队请您检阅”。

    (三)接受首长检阅

    1.受阅航空兵的编队

    受阅航空兵的编队,通常按照先固定翼飞机后直升机、先作战飞机(直升机)后支援保障飞机(直升机)的顺序确定,以梯队、中队形式通过阅兵台。

    2.受阅航空兵的队形

    受阅航空兵的队形,根据阅兵的目的、空域条件和飞机(直升机)种类、数量等情况确定。通常以楔队、箭队、菱形队、横队等对称队形为主,也可以使用左(右)楔队、梯队队形或者单机;根据阅兵主题,可以增设挂旗、字样等队形。

    3.编队内间隔距离

    编队内间隔距离,由阅兵指挥机构根据实际确定。

    4.受阅动作设置

    根据阅兵主题需要,受阅航空兵可以设置拉彩烟、打红外弹、开弹舱、放尾钩等展示动作。拉彩烟动作,通常在空中梯队出场和末尾时由固定翼飞机实施;当拉烟飞机处于出场位置时,应当在较低高度飞行。打红外弹动作,通常由空中阅兵末尾中队实施。飞机开弹舱、放尾钩等动作,由整梯队或者整中队一同实施,通常在加入基准航线前完成,退出基准航线后结束。

    (四)检阅结束

    空中梯队末尾通过受阅点2公里后或者拉彩烟、打红外弹等动作结束后,空中阅兵结束,各编队由退出点沿预定航线返航着陆。

    结合海上阅兵进行空中阅兵时,飞机(直升机)以与受阅舰艇相同的航向和预定的队形、高度、顺序,从舰艇编队上空通过,接受检阅。

    第七章 仪 式

    第七十四条 基本规范

    仪式是队列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军队正规化的重要体现。仪式的组织实施,遵守下列规定:

    (一)仪式的程序应当紧凑流畅,现场设置应当与仪式主题协调一致;

    (二)仪式的场地应当便于部队集中,如受天气、环境等条件限制,可以因地制宜;

    (三)举行仪式应当在显著、恰当位置张挂仪式会标,会标用语应当规范、简洁;

    (四)参加仪式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仪式主题,由举行仪式的单位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要求确定;

    (五)举行仪式应当按照规定奏唱曲目,奏唱国歌、军歌、军种军歌等曲目时,全体人员起立并立正,随乐曲或者指挥高声齐唱;

    (六)仪式中的讲话、发言应当主题鲜明、言简意赅,通常不超过5分钟;

    (七)举行仪式的单位应当根据仪式的性质、目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第七十五条 升国旗仪式

    军队单位在节日、纪念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可以举行升国旗仪式。

    举行升国旗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向国旗敬礼;

    (四)仪式结束。

    升国旗仪式开始前,主持人向首长报告,待首长指示后,宣布仪式开始,司号员吹《升旗号》;号声完毕,掌旗员扛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正步或者齐步行进至旗杆下,掌旗员将国旗交给护旗兵,协力将国旗套(挂)在旗杆绳上并固紧;国歌奏响的同时,升国旗;升国旗时,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听到“向国旗——敬礼——”的口令后,在场军人行举手礼(不便于行举手礼的,行注目礼),注视国旗上升至旗杆顶;国歌毕,听到“礼毕”的口令后,全体人员礼毕;升国旗仪式结束时,主持人向首长报告,待首长指示后,命令部队按照规定的顺序、路线带回。

    降旗时,司号员吹《降旗号》,掌旗员、护旗兵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动作要领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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