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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2-4-5
    2. 【标题】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2年第4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zjj.gov.cn/govmach/zfb/2012042069642.shtml

    7. 【法规全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93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文物部门承



    294
    权限内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或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95
    权限内不可移动文物改变用途审批及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审批
    市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296
    由当地人民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97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98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99
    权限内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准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00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市、县盐业主管机构
    《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301
    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省属煤矿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除外)
    市、区人民政府煤炭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核发,县人民政府煤炭工业行政主管产门自行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02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区县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区县由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省管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30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区县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审批(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区县由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批)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304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305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306
    实行大型爆破作业备案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307
    省外单位来湘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备案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308
    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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