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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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各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完好率在85%以上的县(市、区、团场)按完成数量划拨经费,对完好率不达标的,将不予拨款,并取消第二年的项目资格。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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