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文库
    编号:64522
    书名: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文库
    作者:张铣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5年6月
    入库时间:2015-7-20
    定价:4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在现代市场交易主体信息不对称问题日渐凸显的背景下,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已在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中得到广泛建立。然则,该制度在我国却并未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充分重视。为弥补我国学界当前研究之不足,推动先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相关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本书针对该制度的基础理论和制度建构两大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首先,本书以该制度的立法必要性和应然性为研究起点,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经济学和法学两个视角进行了充分论证。其次,对美、英、法、德四国进行了比较法考察,梳理了该制度在这些国家的历史沿革以及当前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再次,借助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本书构建起了信息披露的理想规则,以此作为评判比较法考察结果的尺度,并可为我国相关立法工作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导原则。最后,本书详细探讨了如何在基础性法律中建构一般性披露义务和在调整特殊交易的专门法中建构特殊披露义务,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图书目录

    引言
    第一章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立法正当性、应然性与价值证成
     第一节披露制度的立法正当性——与契约自由关系之历史沿革考
      一、罗马法:戴着脚镣诞生的契约自由催生了披露义务
      二、中世纪:被严重束缚的契约自由无法支撑披露义务的存续
      三、古典契约法:过度高涨的契约自由排斥披露义务
      四、现代契约法:契约自由的理性回归与披露义务的制度化重生
      五、小结
     第二节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立法价值及应然性的经济学论证
      一、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和有效缓解
      二、行为经济学:“经济人”假设的非真实性
      三、新制度经济学:新的交易费用观与有限理性的克服
     第三节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立法价值及应然性的法学论证
      一、契约法理论的重大革新——从古典契约法理论到关系契约理论
      二、关系契约理论图景下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立法价值及应然性
    第二章比较法上的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法国法上的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概述
      一、法国对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态度嬗变
      二、现行法上的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三、小结
     第二节英国法处理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态度和制度概述
      一、传统上英国处理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态度
      二、20世纪中前期英国处理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态度
      三、20世纪后期至今英国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法律制度
      四、小结
     第三节美国法上的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概述
      一、传统法对于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态度
      二、现行法上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基础——诚信及公平交易的义务
      三、法律重述和判例法上的披露义务
      四、成文法上的披露义务
      五、小结
     第四节德国法上的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概述
      一、德国对于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态度转变
      二、现行法上的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三、小结
    第三章信息披露的理想原则探讨
      ——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构基础
     第一节关于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的经典理论和观点
      一、Anthony T. Kronman的开创性研究
      二、Kim Scheppele的道德考量及其两分法
      三、Cooter Robert和Thomas Ulen的推进性贡献
      四、Jack Hirshleifer和Steven Shavell的信息分类
      五、小结
     第二节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若干关键要素的经济学解读
      一、不应被忽略的合同效率价值
      二、合同当事人信息地位的不平等
      三、当事人获取信息的动机
      四、对经典理论和观点的评析
     第三节先合同信息披露理想原则之建构
      一、先合同信息披露理想原则的设定基础——信息类型化框架
      二、增值信息的披露原则
      三、纯分配信息的披露原则
      四、减损信息的披露原则
      五、理想原则的补充和扩展
     第四节对法、英、美、德先合同信息披露立法和司法现状的评析——以理想原则为尺度
      一、对法国先合同信息披露立法和司法现状的评析
      二、对英国先合同信息披露立法和司法现状的评析
      三、对美国先合同信息披露立法和司法现状的评析
      四、对德国先合同信息披露立法和司法现状的评析
    第四章一般性披露义务的制度要素与结构
     第一节应予披露的信息的特点
      一、应披露的是重要信息
      二、应披露的是在法律上能够被证实的信息
     第二节应将限制性欺诈作为不披露信息权的权利内容
      一、欺诈的可谴责性
      二、缔约磋商中欺诈的普遍性和合理性
      三、将限制性欺诈作为不披露信息权权利内容的必要性
     第三节信息披露中的主体要求
      一、信息披露中的知悉方
      二、信息披露中的未知方
     第四节一般性披露义务的例外
      一、当事人对信息问题作出明示或者默示安排
      二、特殊信赖中的信息披露规则
     第五节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与合同法关联制度间的衔接以及责任设定
      一、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与合同法关联制度间的衔接
      二、先合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责任设定
     第六节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之评析与披露义务之条文设定
      一、对我国《合同法》现行规定之评析
      二、在《合同法》上设立披露义务的立法建议
    第五章特定交易类型中的特殊披露义务之建构
     第一节不动产交易中的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及立法建议
      一、我国不动产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美国不动产交易中的特殊披露义务
      三、我国不动产交易中建构特殊披露义务的立法建议
     第二节消费者保护语境下的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及立法建议
      一、消费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必然性和严重性
      二、我国消费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问题及其法律成因
      三、欧盟消费者权益保护指令中的特殊披露义务
      四、我国消费市场中建构特殊披露义务的立法建议
     第三节文艺品拍卖市场的先合同信息披露问题及立法建议
      一、我国文艺品拍卖市场概述
      二、文艺品拍卖市场仿品、赝品泛滥的原因
      三、我国文艺品拍卖市场中建构特殊披露义务的立法建议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