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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的历史(第2卷):(1958年)
    编号:53276
    书名:法学的历史(第2卷):(1958年)
    作者:王立民主编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2年9月
    入库时间:2012-11-20
    定价:216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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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目录

    第1期从司法改革问题谈起/魏文伯
     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驳右派分子杨兆龙所谓“法律不能跟政治
     走”的谬论/王绎亭高呈祥李峻勇
     叶松亭
     对杨兆龙十二条反动纲领的驳斥/傅季重
     揭穿“右派分子”恢复资产阶级行政学的政治
     阴谋/张汇文
     公安、检察和法院应正确贯彻互相配合、互相
     制约的原则/胡军
     反对削弱院、庭长对合议庭的领导职能/魏焕华
     驳资产阶级的“无罪推定”原则/张子培
     “无罪推定”不应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李保民
     应该彻底批判“无罪推定”的谬论
     ——对“略论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
     一文的初步检查/黄道
     坚决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田光
     国务院关于工资福利等四个暂行规定(草案)
     的意义/丘申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一讲国家与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王绎亭
     谈几种尸体现象与某些生前损伤的鉴别/文剑成
    第2期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教学
     改革的初步体会/华东政法学院马克思
     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组
     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杨峰
     驳“新旧法律思想有内在联系”的谬论/
     王文升刘可元
     国民党伪“六法”的反动实质/宋光江振良
     关于法律和政策的若干问题
     ——对朱恩霖的“法律和政策的关系”
     一文的意见/赵擎
     必须克服政法战线上的右倾思想/谢飞
     对“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
     的理解/王乃溁陈启武
     辩护人必须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程荣斌
     彻底批判人民律师工作中的资产阶级思想/
     林自强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问题的探讨/
     郭生
     对“三角债”的初步探讨/李郊
     中国最早的一部法医学——《洗冤录》/仲许
     关于户口登记的几个问题/君芝
     谈我国对年老体弱职工的关怀/夏焕瑶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二讲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
     国家/齐乃宽
     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义》/席祖德
    第3期王造时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思想
     基础/何海晏
     关于双务合同中的客体问题的讨论/周大卓
     国民党伪程序法的反动实质/江振良宋光
     驳“右派分子”梅泽濬关于犯罪产生原因的
     谬论/李保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
     制定单行法规是合法的
     ——驳“右派分子”吴家麟的谬论/张衍杰
     辩护人发现被告人隐瞒的犯罪事实
     必须揭露/李星桥
     应当批判辩护人的“有利被告论”/黄怡祥
     彻底批判“有利被告”的谬论
     ——对“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
     一文的检查/罗荣
     社会主义法律的概念和特征/吴大英
     关于遗嘱继承问题的初步探讨/郭生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分问题/
     金钟
     【栏目】关于现阶段国际法体系问题的讨论
     上海法学界热烈讨论现阶段国际法的体系
     问题/编者
     再论现阶段国际法的体系/丘日庆
     有关国际法的性质与体系的几个问题/刘家骥
     关于国际法体系的几点意见/杨殿陛
     略论现阶段三种国际法体系/胡文治
     谈目前国际法的体系/耿福成
     关于正确认识与处理当前的离婚问题
     ——与幽桐同志商榷/刘云祥
    第4期肃清旧法观点克服右倾思想巩固人民民主
     专政/许建国
     华东政法学院教学改革工作初步总结/
     华东政法学院
     政法工作“大跃进”/田戈
     必须在司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张耀儒
     依靠群众办案的若干体会/邹宪民
     刑事案件也可以下地区办理/陆全惠
     从一件案件来看下地区办案的好处/瞿秀瑾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批判
     ——从老根上清算“右派分子”关于民主、
     自由、法制等的谎言/叶孝信
     对敌人必须专政到底
     ——驳“右派分子”刘焕文关于人民民主
     专政问题的谬论/李仲成
     【讨论】
     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编者
     略论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万山
     【栏目】关于现阶段国际法体系问题的讨论
     现在只有社会主义国际法体系/张汇文
     现阶段有三种国际法的体系/江海潮
     现在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国际法
     体系/平明
     【讨论】
     当前婚姻纠纷的处理意见/编者
     对离婚案件调解程序的一些意见/甄忆蓉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四讲共产党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
     领导力量/翟廷晋
    第5期如何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谢飞
     从两类社会矛盾看犯罪的矛盾性质/王文升
     杨一平刘可元
     关于犯罪性质问题的几点意见/乙公
     民法与专政/赵炳霖
     关于民事纠纷的性质的看法/高呈祥
     【栏目】政法工作“大跃进”
     上海市卢湾区公安、检察、法院改进了协作
     关系/徐震东
     广州市公安、检察、法院举办了联合办案
     “试验田”/宋克俭
     贵州省仁怀县“三员”下乡就地审判的经验/
     林凤池
     河北省通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方法的
     跃进/张亚东
     采取辩论会方式解决复杂难案的几点体会/
     王敏
     打掉官气,联系群众,办好案件/缪宝兴
     驳徐亚夫的“防错论”/杜祥坤
     驳韩述之“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已过时了”的
     谬论/肖一华
     驳“被告人上诉案件不能加重处刑论”/黄汝坚
     驳斥“右派”对联合提名和等额选举的污蔑/
     华国全
     贪污案件中几个问题的初步研究/杨一平
     李保民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人民内部纠纷的重要
     方法/郑仁
     当前农村家庭纠纷案件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石正凯石静斋郑清琪柴笑尘
     法律必须服从党的政策/光博
     从法律的特殊性来谈法学研究上的厚今薄古/
     刘家骥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五讲社会主义的法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
     工具/王绎亭石国强
    第6期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发表一周年/编者
     民法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也解决敌我矛盾/
     张企泰
     关于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问题/黄汝坚
     肖一华
     在国家消亡问题上批判现代修正主义/万山
     对政法工作跃进问题的几点认识/孟杰
     关于农村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丁敏
     克千
     我们是这样帮助和指导里弄调解委员会进行
     工作的/刘同乐孙世乐
     爱国公约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
     周乃杨
     上海市榆林区政法部门是怎样处理青少年犯罪
     问题的/沈贵龙萧洪亮
     民主辩论是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式/魏焕华
     “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的
     基本指导原则/陈启武
     驳韩述之“法律脱离政治”的谬论/田任平
     我国的肃反工作是成功的、先进的
     ——驳斥徐亚夫、韩述之对肃反政策的污蔑/
     李勋
     对人民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等几个问题的认识/
     钱宝谨
     谈谈我国选举制度的优越性/竹均
     学习列宁的教导,加强救灾工作/董光
     审判制度和法律手续不能一概否定/罗素全
     法学教学中厚古薄今的倾向必须克服/萧枝苹
     参加农业劳动锻炼的一些体会/王克千史文清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六讲社会主义法制/石国强陈业精
    第7期对政法工作者贯彻总路线的一些意见/叶军
     关于司法工作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几个
     问题/许泉陈泽政
     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处理案件
     ——在上海法学会座谈会上的发言记录/
     毛荣光
     两类矛盾学说对刑法科学的指导意义/杨一平
     应该深入学习毛主席的国家学说
     ——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发表一周年/傅季重翟廷晋齐乃宽
     我对民事违法行为的矛盾性质的认识/林云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的商榷/岳占禄
     关于犯罪的矛盾性质的商讨/罗素全
     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
     创举/严则
     对有关调处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意见/赵德魁
     孙承基阎为群
     湖北枣阳、沔田、沙市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的
     经验/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推行爱国
     公约办公室
     就地审判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新发展/杨鹏
     罗时润
     依靠群众解决了一件买卖合同的纠纷/张耀儒
     几年来我在别古庄人民法庭是怎样工作的/刘泽钧
     正确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方针/杨克祥
     漫谈公安人员为群众办好事的问题/史石
     故意杀人与故意重伤身体致死的区别/C.鲍罗金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七讲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与法在社会主义
     革命与建设中的作用/齐乃宽
     对《对政法工作跃进问题的几点认识》一文的
     质疑/刘家禾
    第8期必须制止殖民主义者对西亚的侵略/赵经
     美英武装干涉黎巴嫩和约旦是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斥艾森豪威尔7月15日咨文中的
     所谓法律根据/胡文治
     驳斥美英帝国主义侵略黎巴嫩和约旦的无耻
     借口/丘日庆
     美英帝国主义侵略西亚的石油气味/刘家骥
     必须做好务“虚”,更好地为总路线服务/齐中山
     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从根本上改革教学/李文钧
     在司法工作中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
     矛盾/尤全昌陶中何重耳韦安元
     从刑事犯罪中看人民内部矛盾的转化问题/叶军
     运用两类矛盾的学说解决一件群众闹事问题/
     曹亚峰金树森石正凯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的认识/张麟
     马岷山
     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群众路线的几种做法/
     赵德魁赵学文
     对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点滴体会/金匀
     关于查破、处理积案的一些意见/君芝
     上海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是怎样开展法律讲演的/
     王敏群良
     正确贯彻审判工作中的辩护制度/宋鑫春
     关于分片包干的做法和体会/辽宁省盖平县人民
     法院
     关于农村调处委员会组织形式的探讨/金文
     适用法律必须服从党的政策/高呈祥
     党的政策是具有最高科学性的理论/杨一平
     【栏目】政法工作在怎样解放思想
     大跃进的事实证明政法工作能够大胆设想/
     甄忆蓉
     政法工作者想、说、做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孙继珍
     思想解放,就能在工作中创造奇迹/周云发
     大胆设想和犯错误是两回事
     ——我对错误的切身体验/刘家禾
     彻底扫除三种思想障碍/张耀儒
     政治性强,有利于改造自己;单纯地怕,并不能
     不犯错误/刘剑辉
     只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才能克服教条主义/
     瑞亭点工
    第9期联大通过美英撤军决议仅是斗争的开始/刘家骥
     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是伟大的群众路线/
     忻元锡
     司法工作必须坚决贯彻群众路线/王亚东
     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民司法工作/李养龄
     运用矛盾法则,掌握专政武器/子伟
     不能说一切刑事犯罪都是敌我矛盾的性质/
     赖传祥
     从一件医疗事故案件的处理看审判思想/谢桂生
     采用群众辩论方法处理案件的几点做法和体会/
     王云生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纪教育/解连河
     民事审理应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王和亭翁德良
     六安县徐集人民法庭在大跃进中的审判活动/
     晋少东
     云霄县下河人民法庭是怎样为中心工作服务的/
     王英才
     我是怎样做书记员工作的/纪琼英
     对盗窃犯罪的初步研究/张耀华陈显静
     自杀还是他杀(案例分析)/乃路
     【栏目】政法工作在怎样解放思想
     为什么会有人思想不能解放呢/陈庆年
     又红又专,就能解决怕犯错误而不安心政法
     工作的问题/计国豪
     政法理论上需要“敢想、敢说、敢做”/岑堃
     从规章制度的改革,看政法干部思想解放的
     必要性和可能性/乙敏
     公证工作也能敢想、敢说、敢做/赵德
     发挥了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实现原则性/饶孝章
     大胆设想必须建立在马列主义基础上/遥野
     思想解放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张景厚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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