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著作客观且系统地描摹了美国政府以及美国法律是如何面对乞讨现象的,从视为犯罪、道德瘟疫到确认为宪法权利,从立法上的全面禁止到有条件的规制……该著作理性而创建性地提炼出现代社会面对乞讨问题所应具备的三个理念或者三大心态:其一,当政府无法持续为人们提供必要的生存保障时,完全禁止乞讨将是违反人权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乞讨应当被作为一种权利加以认真对待。其二,有效的、可持续的乞讨规制立法或者政策必须建立在对社会利益和乞讨者个人利益的适度平衡之上。其三,政府对乞讨行为的规制仅仅是治标之策,最大限度地消除乞讨现象还必须通过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政策加以实现。尽管上述结论尚需社会和实践的反复检验,但这些观点至少给看似不可调和的唯权利论和唯规制论提供了可能的对话空间,同时也将有助于避免规制立法以及政策走向极端,或者背离初衷。
如同林彦所言,理解乞讨问题的视角可以是法律的,部分问题的解决也在法律之中,但解决问题的最终出路却在法律之外。“禁讨立法只是治标之策,而消除贫困及提高福利则是治本之策。”美国是这样,中国也是如此。美国关于乞讨问题的法治实践以及效果给我们以规制模式的启示和权利供给模式的借鉴,综合的、制度的和机制的回应在中国是必不可少的。对于非常态的生活方式,人们理应在认可、保护的前提下予以规范。保护有条件的乞讨并非鼓励不劳而获,而是在劳而无获或者丧失自食其力能力的环境中让人有起码的尊严和维系生存的手段。用多数人的善心和援手搀扶个别失意者也是人类文明应有的内涵。
作者简介
林彦,福建平潭人,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立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近年专注对乞讨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修改权、执法检查权等问题的研究;译有《无法生活》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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