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是指具有公职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一类严重的经济犯罪,不管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各种典章律例,还是当代世界各国的刑事法典,都将其作为严厉惩治的对象之一(当然罪名可能有所不同)o究其根源,在于这种权力腐败行为侵害了一般民众对于国家公务行为的信任,并最终可能危及公务行为的顺利实施, 因而,防治权力腐败是国家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与保证。“吏治清明”是古代历史上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 的标志之一,也是现在建设法治国家“阳光政府”的应有之义。受贿犯罪作为最为典型的腐败现象,从微观上关系着百姓生活,从宏观上关系着国家的廉政建设。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受贿问题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长期发展与民族的未来命运。当然,这需要全体社会的不懈努力。二战以来,随着各国认识到公职人员腐败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其不分国界、文化传统与社会制度普遍地存在于各种权利领域中的特点,世界范围内的反腐合作不断加强与深化,实现了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内的全球合作的阶段性成果。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腐败行为一直是我国政府打击的重点,尤其是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我国刑事立法在打击受贿犯罪方面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受贿犯罪的罪名体系。如何挥法律之利剑,在法治建设层面有效地、正确地惩治和预防受贿犯罪?这就迫切需要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给予极大的关注与不断的研究。
基于以上认识,本书主要从规范解释的视角, 以我国刑事法(包括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对具体的刑法规范、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证据的运用进行解释,以期对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起到指引作用。
本书在内容上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实体部分的内容,主要内容是对受贿犯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解释,然后分析其具体的犯罪形态(分别从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形;态、罪数形态以及刑罚的设置与具体适用等方面予以阐述); 同时,基于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视角,本书也对我国受贿犯罪的现状、成因与对策以及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下编是证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受贿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证据运用中的特殊问题,包括受贿犯罪七的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据规则以及证明责任的分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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