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物权,作为最重要的财产权利,担
负着明确财产的归属与利用关系的重要职能,起着维护社会安定、优
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1);土地,作为最重要的不动
产,乃财富之母,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基础;土(农)
地制度,作为物权制度的基石,其优良与否事关农业生产、农民权益保
护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我国农地法律制度
已经演进成为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农民享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
模式,形成农地所有制度和农地使用制度两大基本制·度,从整体上确
定了农地归属和农地利用的关系。经过一系列的制度变迁,农地归属
问题逐渐淡化,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农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成为农
民最重要的土地财产权利。经过《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范,土地承包
经营权实现了从债权向物权的转变,农民取得了对土地稳定而持久的
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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