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刑事数量规范为视角,系统检视了我国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的局限性,全面讨论了罪量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地位及作用,首次提出:传统的构成要件四要件主要担负着行为类型的识别功能,罪量担负着价值评判的标示功能,使得罪量作为构成要件的地位得到充分说明和论证,并使得传统犯罪构成四要件的作用得以全新阐释。第一次提出刑事规范中的数量是罪量的标示方式之一,刑事数量规范的本质得以揭示,避免了刑法理论对刑事数量规范认识的混乱。同时,本书第一次系统论证了累计处罚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局限性,全面解析了累计处罚制度的基本内容,使累计计算从零散的法律规定上升为犯罪论中富有体系性的制度,从而使累计处罚制度与数罪并罚制度取得同种重要的理论地位。并且,本书第一次全面系统地研究了刑法中数量的认定问题,提出了数量计量的原则及规则,使得数量的认定有了指导性理论,改变了数量计量以往呈现的散乱粗浅局面。
作者简介
王飞跃,湖南洞口人。先后获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博士学曾以博士后身份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学一年。现任教于中南大学法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中国刑法、比较刑法方面的教,与研考,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监狱,理局执法监督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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