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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套(57)
    编号:36573
    书名: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套(57)
    作者:法制办公室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8年9月
    入库时间:2008-10-28
    定价:16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现在调整工伤保险问题的主要依据是自2004年1月l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王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按照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X-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
    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得以本单位是私营企业、职工人数少、经济效益不好或
    者出现工伤的职工不是正式职工为理由而拒绝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图书目录

    适用导引
    工伤保险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征缴一
    第四条 用人单位公示参保情况、安全防范义务
    第五条 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伤保险政策与标准的制定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率
    第九条 工伤保险费率方案的制定
    第十条 工伤保险费缴纳主体及数额
    第十一条 统筹地区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储备金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第十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与主体
    第十八条 工伤申请程序
    第十九条 事故伤害调查与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工伤认定程序及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 件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二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构成
    第二十五条 鉴定程序及期限
    第二十六条 再次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原则
    第二十八条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
    第三十一条 停工留薪期
    第三十二条 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三条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第三十四条 五、六级伤残待遇
    第三十五条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
    第三十六条 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工亡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发事故而下落不明的处理
    第四十条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单位在特殊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配套法规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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