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游劝荣请我为他的博士后报告写个序,我答应下来之后便开始阅读他的报告。因为不断出差,断断续续的阅读倒给了我很多思考的时间。他的报告的题目是《依法执政视野下,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相互关系运行机制研究》。从这个题目可以看出他的理论抱负和实践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方法,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也是中国人民长期选择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就是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法律认可和法律记载,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的重要法律体现。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政治生浯中两大基本主体,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相互关系,对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对国家的领导,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方针,随后宪法修正案把这一战略方针写进宪法,成为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明确把依法执政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们党不断实践和追求的执政理念、执政原则和执政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出依法执政的原则,是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客观要求,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响应和带头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一个重大步骤。
游劝荣同志的研究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展开的。这个课题从执政党的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之问相互关系的运行机制人手,从微观意义上、从操作层面展开分析和研究,力求通过这些微观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执政党的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相互关系和谐、协调运行,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也是一项开创性的研究。在课题评审中,参加评审的各位宪法学专家学者,对这个课题研究报告一致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在我看来,游劝荣属于大器早成的那一类人。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的写作就开始见诸于报端和各种法学刊物。许多未曾谋面的人会以为他是一个老道的学者。实际上他那个时候正是青春少年。在诸多法律工作岗位上的工作经验无疑给他以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辅之以自身的聪慧和努力,这篇博士后报告充满了对前沿问题的探索精神和建设性观点。当然,作者自己在课题研究报告中谦虚地讲到自己对这个课题所进行的研究是初步的。确实,这样一个宏大而且现实的题目需要更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做更为深入的研究。希望这个课题研究报告的出版,能引起更多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并对这个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以期为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运行机制形成和完善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至于课题研究报告中的观点,则交由读者自己去批评和判断。
是为序。
信春鹰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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