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3日,在香山召开的全国律协外事工作会上见到王才亮律师,知其近作《反思:中国房地产制度与实践》脱稿并请我写一序言,欣然允诺。一是因为我与王律师是老朋友,十年前我们都是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的委员,这个委员会的专业研究之风至今很盛,硕果累累。二是我一直主张中国的律师在执业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紧密关注国家的法治进程,律师不仅应当是业务高手,还应当是法学研究的专家。
王才亮律师的这本书前后写了两年,研究的对象是当前从上到下都关注的房价问题。这本书没有就房价谈房价,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房地产制度的层面上深入探讨房价问题的根源。
面对房地产价格狂涨虚高所造成的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也是全国百姓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中央对住房问题的重视,并不是始于今天。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3月14日答记者问时曾强调,“我最觉得痛心的问题是在这三年的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问题解决得更好”。
在一个文明、法治社会中,住房是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离开了衣食住行,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就可能被剥夺。特别是在市场体制下,由于整个市场运作都是以货币来交换,而个人获得货币的能力、禀赋、知识与背景又是千差万别的,因此个人所获得的货币也会差别悬殊。而住房是个人一生中最昂贵的消费品,如果房价持续上涨,那么肯定会出现住房拥有的严重两极分化。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会试图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来保证人人有房住。也就是说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来帮助那些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如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屋制度、廉租屋制度等。也就是说,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是政府的事情,住房困难者可以由政府来解决。但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无论是从市场的特性来说,还是从政府的财力而言,政府建立的住房保障体系对民众住房需求的满足都是十分有限的,多数民众所需要的住房还是需要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因此,房价的高低就决定了民众的生活条件能否得到改善,也成为我们的社会经济能否真正为民众发展之关键。
目前的房价快速上涨,也使得房地产投机炒作严重,这不仅使得许多民众居住条件不能改善,带来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导致国内不少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四起,使得国内金融市场、银行体系面临着巨大的潜在危机。
构建和谐社会,是目前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主要议题。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基本问题在哪里?国内民众最为关注的东西又是什么,以及目前最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的问题是什么?本书指出,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来说,与国内社会和谐相冲突的事情不少,而且许多问题也显而易见,但目前最为迫切、最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问题是国内房价的疯涨。近几年来,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国内房价飙升,房价疯涨已经成了整个社会矛盾集中与容易激化的导火线。“居者有其屋”的权利是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奋斗以追求的一项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应该公平地让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如果我们的建筑工人辛辛苦苦建设起来的房子,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物质需求而只能满足少部分人的需求,那么,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认为这是一种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现象。
正如王才亮律师所说的,希望他的这本书能为国家解决房地产价格狂涨虚高所造成的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同行们也能更多地关心房价等社会热点问题,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和谐作出中国律师的应有贡献。我想这也是我为此书写序的愿望之一。
于 宁
2007年8月18日
(序言作者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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