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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制度研究(诉讼法学文库2008.4)
    编号:32802
    书名:刑事赔偿制度研究(诉讼法学文库2008.4)
    作者:翁怡洁著
    出版社:人民公安
    出版时间:2008年1月
    入库时间:2008-2-20
    定价:27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诉讼法制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已经证明,诉讼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直接决定着实体法律的实际效力:没有相应的诉讼制度作为依托,实体权利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没有完善的诉讼制度予以保障,实体法律将无法如其所愿地实现其追求的立法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诉讼法制的完善程度如何,还直接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进步、文明、民主和法治的程度,是区分进步与落后、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在现代法治国家,诉讼制度作为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曾谈到,“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绝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司法体制,提出了新的纲领和目标。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则培育了公众的权利观念,并由此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大背景下,通过增设新的诉讼制度以充实公民实体权利的实现途径,通过完善现行诉讼制度以保障实体法律的公正实施,从而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诉讼制度的构建,与人们对诉讼原理的认识和把握有着密切的关系。诉讼原理是人类在长期的诉讼实践中,在大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对有关诉讼活动的规律性认识。诉讼原理在诉讼制度的构建及运作中发挥着高屋建瓴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诉讼原理,才能构建较为完善的诉讼制度,才能推动诉讼活动向良性运作的状态发展。我国在改革与完善诉讼法律制度时,对于人类经过长期理论与实践探索获得的原理性认识,不能不予以重视,也不能不认真加以借鉴、吸收。
    我国诉讼的立法和实践曾十分严重地受到“左”倾思潮和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诉讼规律和诉讼原理长期被忽视、被冷落。由此造成的后果之一:司法机关和诉讼制度的功能被狭隘化。例如,刑事司法机关和刑事诉讼法律仅仅被视为镇压敌人、惩罚犯罪并通过镇压敌人、惩罚犯罪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单一的工具,忽视了司法机关和诉讼法制所具有的制约国家权力使之不被滥用和保护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内的公民基本人权的作用,忽视了刑事诉讼所具有的独立品格和价值。对诉讼原理、诉讼规律认识的片面和浅陋,已经严重地制约了我国诉讼法制发展的步伐,而且直接对公正、文明地进行诉讼活动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要扭转这一局面,必须在宏观法律观念上作一个大的转变,同时大力借鉴、吸收法治发达国家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宝贵的实践经验,加强对诉讼原理、诉讼规律的研究。
    对诉讼原理的正确认识是诉讼立法科学化的前提条件。正确把握了诉讼原理,可以帮助我们全面地认识司法机关的功能,并对各种不同的诉讼模式、规则进行正确的取舍,从而在一定的诉讼原理的指导下构建更为科学和更适合“本土资源”的诉讼模式、规则。由此制定的法律,将具有更强的民主性、文明性和科学性。反之,如果不能正确把握诉讼原理,对于存在着内在价值冲突的各种可供选择的立法方案就可能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立法活动就可能要多走许多弯路,甚至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诉讼原理的正确认识对于司法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积极价值。对诉讼原理的正确把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立法的不足。法律永远是抽象的。要将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案件,就必须有科学的观念作为指导。对基本诉讼原理的正确认识,将有利于指导人们对司法活动中必然存在的种种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科学的解释,从而使法律文本本身存在的不足得到补救。在现代社会,由于法律的稳定性与现实生活千变万化之间的落差只能通过赋予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途径予以调和,因此对基本诉讼原理的认识,还直接决定着司法人员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时,能否作出符合公正标准的决定或者裁判。
    要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保障诉讼活动的公正进行,也必须认真研究诉讼原理,把握诉讼规律。当前,我国已有不少学者开始探索一些诉讼原理性的问题,如诉讼法律观、诉讼法哲学、诉讼目的、诉讼职能、诉讼价值、诉讼法律关系等,并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这有力地推动了人们法律观念的变化,并对立法和司法活动发挥着积极的影响作用。但总的看来,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诉讼原理问题的研究距离立法、司法实践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继续深入。尤其是现有的研究成果一般只是就诉讼的某一方面进行探讨,缺乏对一般性诉讼原理的全面、系统的探讨。因此,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探讨一般性诉讼原理已经成为我国诉讼法学界必须研究的课题。
    为吸引更多的诉讼法学者致力于诉讼原理的研究,同时也为了能够促使诉讼原理研究及时对立法、司法、学理研究等多个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对司法实际工作有所帮助,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特意组织力量进行此项题为“诉讼法学文库”的大型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诉讼法学文库”是中心的一项长期出版项目,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开放,凡以诉讼原理、诉讼规律为内容且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专著、译著,以及对公安、司法工作有指导意义,对立法工作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诉讼法学著作均可入选。
    《诉讼法学文库》自2001年面世以来,得到了诉讼法学界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的热情支持,现已出版发行专著60多部,这些成果深受广大读者的青睐,已有多部著作获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在这里特向广大读者和作者致以诚恳的谢意!由于编辑工作的需要,该文库从2006年起,每年以人选先后,另行排序。特此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图书目录

    第一章刑事赔偿制度概论…………………………………(1)
    第一节刑事赔偿制度的称谓……………………………(1)
    一、刑事补偿……………………………………………(2)
    二、司法赔偿……………………………………………(4)
    三、无罪羁押赔偿………………………………………(5)
    四、冤狱赔偿……………………………………………(5)
    五、刑事赔偿……………………………………………(6)
    第二节刑事赔偿制度的内涵……………………………(8)
    一、对刑事诉讼过程中国家公权力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行为,应当由国家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8)
    二、刑事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12)
    三、国家在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后,要向确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追偿…………………………………………(16)
    第三节刑事赔偿制度的功能……………………………(18)
    一、有利于保护受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19)
    二、有利于规范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20)
    三、有利于保护依法行使职权的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1)
    第二章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23)
    第一节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23)
    一、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萌芽…………………………(23)
    二、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确立…………………………(30)
    三、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发展…………………………(35)
    第二节中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52)
    一、中国古代冤狱的预防与救济制度…………………(52)
    二、中国近代刑事赔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61)
    三、中国当代刑事赔偿制度的变迁及面临的困境……(64)
    第三章刑事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69)
    第一节刑事赔偿制度确立的理论障碍…………………(69)
    第二节刑事赔偿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74)
    一、人民主权理论………………………………………(74)
    二、法治理论……………………………………………(76)
    三、分权理论……………………………………………(79)
    四、人权保障理论………………………………………(80)
    第三节刑事赔偿制度发展的理论基础…………………(83)
    一、公共负担平等理论…………………………………(84)
    二、社会保险理论………………………………………(85)
    三、对公共负担平等理论及社会保险理论之评析……(86)
    第四章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87)
    第一节 以民事法律解决刑事赔偿问题:并非最佳模式…………(87)
    一、民事侵权法与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取向不同 ……(89)
    二、民事侵权法与刑事赔偿制度对是否必须追偿规定不同……(90)
    三、民事侵权法与刑事赔偿制度的程序结构不同……(91)
    第二节以统一的国家赔偿法解决刑事赔偿问题:亦非最佳模式……(93)
    一、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行为可能涉及的相对人的范围存在很
    大差别 ………………………………………………(94)
    二、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行为可能对公民权利造成损害的程度
    不同 …………………………………………………(95)
    第三节 以专门立法或刑事诉讼法解决刑事赔偿问题:最佳模式… (97)
    一、刑事诉讼是刑事赔偿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与基础…(98)
    二、刑事赔偿是刑事诉讼活动的继续和延伸…………(101)
    第五章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104)
    第一节刑事赔偿归责原则的理论反思…………………(104)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困境………………………………(105)
    二、违法责任原则的困境………………………………(107)
    三、其他理论尝试的困境………………………………(110)
    四、陷入困境的原因……………………………………(112)
    第二节(狭义的)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结果责任原则…… (115)
    一、刑事诉讼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而在
    “高度危险作业”领域适用结果责任原则是通行做法……(117)
    二、将结果责任原则作为(狭义的)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免除了受害者对追诉、审判者主观过错的证明,有利于保障受害者获得赔偿……(121)
    三、刑事赔偿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制度,其预防侵害的功能主要由追偿程序承担,因而
    在(狭义的)赔偿程序中适用结果责任原则不会影响刑事赔偿制度功能的发挥…………(123)
    四、以国家财力有限为由反对在(狭义的)赔偿程序中适用结果责任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能成立………(124)
    五、从世界范围来看,将结果责任原则作为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是各国及地区立法的一般趋势……(127)
    第三节追偿程序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129)
    一、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能够有效承载追偿程序预防损害的功能…………(130)
    二、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保障人们行动的自由,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132)
    三、与违法责任原则相比,过错责任原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更适合于作为追偿程序的归责原则………(133)
    四、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实现追偿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对抗…………………………………(135)
    第四节我国刑事赔偿归责原则之反思…………………(136)
    一、立法的有关规定及存在的缺陷……………………(136)
    二、立法的缺陷造成的问题……………………………(140)
    三、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147)
    第六章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149)
    第一节刑事赔偿的范围…………………………………(149)
    一、有罪者、被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无罪者、因证据不足被认定为无罪者遭受的不当损害应当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152)
    二、精神损害应当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162)
    三、间接损害应当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 ………………(170)
    四、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之反思…………………………(175)
    第二节刑事赔偿的标准…………………………………(189)
    一、几种主要的赔偿标准及其利弊……………………(189)
    二、我国刑事赔偿标准之反思…………………………(201)
    第七章刑事赔偿的程序……………………………………(209)
    第一节刑事赔偿程序的基本特征………………………(209)
    一、刑事赔偿程序的特征:以民事程序为参照的分析………(210)
    二、刑事赔偿程序的特征:以行政程序为参照的分析……(222)
    三、必要的总结…………………………………………(230)
    第二节刑事赔偿程序的具体建构………………………(230)
    一、(狭义的)赔偿程序之建构…………………………(231)
    二、追偿程序之建构……………………………………(243)
    第三节我国刑事赔偿程序之反思………………………(252)
    一、我国刑事赔偿程序的现状…………………………(252)
    二、我国刑事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258)
    三、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269)
    附………………………………………………………………(275)
    参考文献………………………………………………………(332)
    后 记………………………………………………………(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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