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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网信办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即时通信工具,是指基于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本规定所称公众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账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工作,省级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工作。

互联网行业组织应当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第五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六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第七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

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开设公众账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

第八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



教基一[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部研究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了92条要求,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4年8月2日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标准。

  学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学校管理标准既应考虑办学条件的改善,更要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本标准针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也是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推动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一、基本理念

  (一)育人为本  全面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

  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安全和谐  充满活力

  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办学  科学治理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要求

  (一)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本标准对学校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三)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本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监总煤调〔2014〕8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煤矿图纸是煤矿生产建设法定的所必需的重要技术资料。但是,近年来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煤矿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中发现,一些煤矿存在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小煤矿使用“真、假”两套图纸,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管,以致于酿成事故,贻误了最佳抢险救援时间。为进一步严格煤矿企业图纸管理,提高煤矿图纸准确性和规范使用效果,加强对煤矿图纸管理的监管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纸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均对煤矿图纸种类、内容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绘制相关图纸,建立技术档案,健全技术管理和相关图纸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一)要及时并严格按标准绘制图纸,所有图纸应及时填绘、标注齐全。

采掘工程平(立)面图应标注所有采掘巷道、峒室及标高、采掘工作面月推进度、老窑积水区探水警戒线、采空区范围和回采时间以及火区范围和密闭等。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都实行编号管理,每个密闭都要建立档案,明确记载密闭前封闭区域内的情况及密闭设置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并对密闭进行监测。

通风系统图上应标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布置情况、通风设施规格尺寸和构筑日期、通风设备型号及主要参数等。

井上、下对照图上应标注矿界、工业广场、保护煤柱、主要积水区和采煤塌陷区范围,以及地表河流、铁路、建筑及周边煤矿等。

(二)要严格落实图纸审签制度,各煤矿企业的矿长、总工程师要对图纸正确性、真实性负责,采掘工程平(立)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主要图纸必须经矿长和总工程师本人审签,并标注审签日期,不得使用签字复印件,不得代签。

二、建立完善煤矿图纸报备和抽查制度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煤矿图纸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监察和服务指导,对各类煤矿主要技术图纸实行定期报备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

(一)全面施行煤矿图纸定期报备制度。各类煤矿应在执行原有图纸交换制度的基础上,从2014年四季度起,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初,以矿井为单位,将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三种主要图纸报所在市、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煤矿图纸随机抽查制度。各产煤市、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随机开展煤矿图纸动态抽查,原则上每个季度分别对辖区内的煤矿图纸管理进行一次随机抽查,辖区煤矿在100处以下的年度抽查不少于2处,100处以上的不少于3处。

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落实煤矿图纸定期报备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

三、加大对煤矿图纸问题的执法力度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煤矿图纸的监管监察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对监管监察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档案和图纸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一)对存在未能按时完成实测、填绘图纸和交换工作,以及实测填图工作不认真、图纸不翔实的煤矿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开拓、准备巷道、采掘工作面位置不真实,密闭不按要求管理等)煤矿,要依法暂扣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对提供虚假图纸和超层越界开采等情节特别恶劣的煤矿,要依法吊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公开处理结果。

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产煤市、县级相关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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