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查处“虚假宣传”法律适用研讨

    [ 田凯 ]——(2009-5-9) / 已阅23037次


      管辖权的划分,也就是由哪个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查处权。我国法律法规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领域,制定有不同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均设定有不同的执法主体。按照《立法法》关于法律适用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定,如果对特定的“虚假宣传”行为特别法设定有特定的执法主体,那么应由其查处。否则,应由工商部门查处。比如,涉及价格的虚假宣传行为,应由物价管理部门依据《价格法》查处;涉及电信的虚假宣传行为,应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电信条例》查处。另外,为保证法律之间的有机衔接,我国法律中通常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规定,这也为法律适用(管辖权、法律条款)指明了方向。

    六、两点体会

    1、《反法》是一部兜底性的法律,只有在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得以使用。而在我们工商系统,受传统思维和法律知识欠缺的影响,很多单位办案都喜欢用该法作为处罚依据(简单又罚款额度大),这是违背立法本意的。
    2、真理不辩不明,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针对不同部门法律之间的法条冲突,《立法法》原则上都作了规定。而对于使用法律时可能存在的疑难问题,各个部门法中也有相应的适用规定。作为执法人员,只要责任心强一点、法律知识面宽一点,很多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
    注:案例据人民法院报王鹏

    注:本文发表于《山东工商》2008年第18、19期


    蓬莱市工商局 田凯
    电话:0535-5615701(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