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刑罚执行完毕又发现漏罪之思考

    [ 文臣 ]——(2007-6-14) / 已阅21171次

    [15]梁根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6]王宇声,《有关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http//www.chinaco urt.org /public/detail.php?id=188762,2007年2月26日访问



    1 该漏罪包括前罪判决宣告以前和前罪判处的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
    2 See中国刑法网,http//www.xingfa66.com/xingfashijian/shuzuibingfa/569.html
    3 这里的社会效果包括一般社会预防与个别预防。切萨雷•贝卡里亚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认为:“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犯罪再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11]
    4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者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虽然但书规定不是于此规制,但体现出的刑法的谦抑性却是统一的
    5 “刑罚报应体现了刑罚的公正性,;量刑应当以犯罪事实及情节为根据,对犯罪行为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价,从而使裁量的刑罚成为一种公正的刑罚。量刑以刑罚正义为指导,它对于时实现刑罚报应具有重大意义。”详参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760页
    6 刑法的谦抑性包括刑罚的紧缩性,补充性,和经济性。“谦抑原则,是指对具有公共危害属性因而具有刑罚干预必要性的行为,应当从刑法作为最后手段法,补充法,第二次法的属性出发,进行是否予以实际干预的考量。按照大谷实教授的见解,刑罚干预的谦抑性的法理至少包括补充性,不完整性和宽容性三个基本的思维和判断……”详参梁根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第106页~第114页
    7 关于此问题各种学说及其理由可详参高铭暄 主编 :《刑法学原理(第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95页~第400页
    8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4月7日《关于管制期间可否折抵徒刑刑期问题的复函》 指出“徒刑的刑罚教管制刑罚为重,徒刑和管制的执行方法也不同,徒刑是劳动改造监管执行,而管制并不这样执行。因此,管制的刑期不宜折抵徒刑。”参见王宇声,《有关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16],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88762
    9 “折算得方法是可行的,但是否一概轻刑换算为重刑尚可考虑。在我看来,可以按照以下规则办理:在各刑种数罪并罚的最高期限内,优先换算为较轻主刑,只有超出较轻主刑的数罪并罚的最高期限,才换算为较重主刑。”详参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10页
    10 自由刑的易科属刑罚易科之一种。刑罚的易科,为行刑变通是指判决宣告的刑罚,因特殊事由不能执行或不宜执行,而选择其他刑罚为执行的代替。自由刑的易科则是将短期自由刑折抵罚金刑予以执行。
    11 自由刑的易科存在较大的争议,、详参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30页
    12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有成例。在我国刑法中,也存在“处自由刑或处罚金”的规定,例如《刑法》第264条:“盗窃公司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一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3从经济的角度看,法律的救济功能在于对违法者征收成本,因而违反合同而支付的单纯的损害赔偿,就像因犯强奸罪而被监禁,区别仅在于就前一情况而论,它的威慑目的是有条件的……为了对犯罪进行有效的威慑,必须使犯罪活动的成本及社会对罪行的要价大于这种活动对于他们来说的价值。[14]详参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