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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人民法院试行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再认识及增加警力的对策初探

    [ 朱向阳 ]——(2007-1-12) / 已阅24829次

    试行执行工作警务化,一方面能够优化审判资源;另一方面能够在不增编的前提下,用法院现有的编制,将一批符合条件的执行员任用为司法警察,有效地扩充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笔者认为此举是增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的最直接、最快捷的重要途径。

    (重庆市垫江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朱向阳
    E-mail:zxyang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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