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雨林 ]——(2006-11-15) / 已阅15915次
现阶段,网民言论现在正处于匿名性与虚拟性交织的状态,这使得发言者不考虑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其存在这样几种不理智的特性:情绪化、粗俗化、偏激性、群体盲从性。大部分网民很少质疑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有进行成熟的思辨,仅凭主观的冲动对信息发表意见,带有很严重的感情色彩,易导致真相的掩盖、言论的失实。
从法学角度讲,当人处于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容易做出宣泄原始本能冲动的行为。那么,以一种非理性的观点来评价、理性或非理性的事件,或者说以一种本身就缺乏监督的机制来监督社会、他人,这本身就存在谬误。
权利和义务永远是统一的,而目前网民言论所呈现的状况是权利本位的无限扩张和义务本位的缺失。网络言论自由权在各种“网络通缉令”事件被滥用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在推行网络自律的同时,有必要由外部力量介入,让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考虑到发言应该承担的责任,令其客观的对信息进行思辨,尊重事实、尊重他人权利。
事实上,大部分网友对博客实名制存在误读,认为实名就是注册、写作、评论都实名了,从而将导致话语权的丧失。如果博客写作、评论要实名,那显然是行不通的,将会抑制博客的发展和限制民意的表达。而拟实施的博客实名制很大程度上只是博客登记的实名,可能采取注册实名、写作与评论匿名的规定,没有必要存在担忧。
博客实名制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网络违法现象、增加侵权救济途径,并不是限制言论自由权。
四、又一难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真空
目前,由于我国没有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成为了面临的难题。个人信息保护主要体现在对隐私权的保护,还包含某些个人数据信息,如:手机号、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等。
博客实名制的出发点之一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对博客用户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起到告诫与警示作用。而同时它又对博客用户自身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挑战:如何保证博客用户个人信息不被滥用?
关于博客登记身份信息内容包括博客用户的姓名和网名、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邮箱、电话等个人联系方式。
如何规范博客服务提供商的行为,维护博客用户的个人隐私成为立法技术上又一难题。应当强制规定提供商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对于被侵权人提出获得侵权人个人信息的要求负有严格审查义务。其他保障措施还包括网络安全技术保障、网页公示限制保障和防止爬虫抓取保障等。
五、实际价值——遭受侵权后寻求救济的保护伞
今年的4月19日,博客网曾发起和讯、新浪、搜狐等19家博客网站共同签署了中国首份《博客自律公约》,呼吁博客服务提供商和博客作者的自律。然而公约的出台却立即遭到外界的质疑,多数观点认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和惩罚措施的公约基本上是废纸一张。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如果没有法律进行保障,所谓的网络自律体系基本框架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无法构筑起来。自下而上的自律体系的形成也需要相应的法律来保驾护航。
必须承认,我国现有的法律能够覆盖博客甚至网络出现的问题。但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当某人的权益遭受侵害后,他虽然可以从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关规定,可若要这些规定系统地对权益加以保护,不是它们所能胜任的,而且在审判实践中可操作性也不强。
博客中较常见的民事侵权案件大部分为:著作权纠纷、名誉权纠纷。侵犯著作权、名誉权的事情大量发生,因为过高救济成本或根本无法寻求救济,罕有案件诉之法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规则,谁诉求权利谁负责举证。而网络举证十分困难,加之博客的匿名性令被侵权人无法得知侵权人的真实身份,根本无法寻求救济。且我国法律对网络服务商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其仅在明知或应知侵权事实时才承担侵权责任,并需要被侵权人向服务商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这样一来,在无法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向服务商主张权利很难得到支持。被侵权人的救济权无法实现,法律就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博客实名制的实行将有利于被侵权人快速查找侵权人身份,为其在第一时间内阻止侵权结果的扩大,挽回损失、消除影响提供了保障。
从长远看,博客实名制不仅不会限制言论自由、侵犯隐私,相反还有利于网民相关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令其不受其他博客的恶意侵犯。若博客用户遵守法律,谁也无法干涉其使用博客的权利。
六、尴尬之境——博客实名制出台后可能遭遇的困境
笔者认为,近期推行博客实名制的时机还不成熟。即使博客实名制能够尽快出台,如果要强制执行,存在一定的难度。
首先,从博客实名制法规的出台来看:第一,必须配套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以使其合法化;第二,必须制订统一、规范的博客《注册制度协议》;第三,必须制订《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协议》,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归属、保护、责任承担等问题。
其次,从身份登记角度来看:第一,需要严密的技术识别系统,这是实名制能否实行的关键;第二,博客网站的服务商可能会因商业利益不认真执行身份登记;第三,对于使用他人真实身份证注册的用户,存在无法核查的可能性。
最后,必须建立合适、恰当的《身份寻查规则》与寻查申请审核制度,在保障被侵权人的利益同时也要防止侵权人的个人信息遭受恶意侵害。
从现阶段来看,博客实名制的出台很可能面临因“执行难度大,最后不了了之”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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