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臧恩富 ]——(2006-6-21) / 已阅12761次
四、收集书面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直接决定案件的胜败。所以公司一定要健全往来函电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做到有合同、重要交易环节有书面往来函电存档。这样一旦产生纠纷才不至于举证不能,才能有理有据取得胜诉而不是有理无据空口讲故事。
五、及时诉诸法律
无论是公司法、合同法还是诉讼法,都规定了许多时效或期间,忽略了这些时效或期间的后果要么丧失胜诉权,要么直接丧失权利。所以公司业务经办人要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一旦产生纠纷就及时地与律师沟通,避免丧失本应享有的权利。
注:本文同时登载于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网站之实务研究栏目 网址: www.yipi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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